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2-08-2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的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
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报告期内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2012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现就有关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2010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大洋电机新动力向中国农
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限期为3
年。截止报告期末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也未实际发生担保,故2012年上半年未发生对外实
质担保借款事项。
    2012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宁波科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科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
请办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授信贷款;为控股孙公司芜湖杰诺瑞汽车电器系统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杰诺瑞”)在徽商银行芜湖天门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芜湖分行申请
办理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均为 3 年。
    截止报告期末,宁波科星累计发生担保借款 3500 万元,杰诺瑞累计发生担保借款
200 万元,未超出担保额度,办理手续齐全。

                                      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关联方中山市群力兴塑料五金电子制品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非经营性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宋春杰             黄洪燕              袁海林               李师左



                                                        2012 年 8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