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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3-03-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
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大洋电机根据
《通知》要求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
的具体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
     大洋电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
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
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
露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
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根
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查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大洋电机填写的《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电机的
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伟)


                                               (敖云峰)




    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 13 日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