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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拟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2013-10-2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3)第 BJV3068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3
     二、        评估目的 ............................................................................................................... 6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6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9
     五、        评估基准日 ........................................................................................................... 9
     六、        评估原则 ............................................................................................................... 9
     七、        评估依据 ............................................................................................................. 10
     八、        评估方法 ............................................................................................................. 13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9
     十、        评估假设 ............................................................................................................. 21
     十一、 评估结论 ............................................................................................................. 22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24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5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25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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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评
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
盖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
告的要求。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
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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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3)第 BJV3068 号


                                       摘     要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
涉及的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
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净资产账
面价值为 36,626.69 万元,在持续经营及继续使用现有生产技术和“佩特
来”品牌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净资产(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155,805.33
万元,增值额为 119,178.64 万元,增值率为 325.39%。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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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中和评报字(2013)第 BJV3068 号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
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
涉及的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现将资
产评估结果揭示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

     (一) 委托方简介:

     公司名称: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鲁楚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壹仟陆佰零贰万柒仟捌佰伍拾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柒亿壹仟陆佰零贰万柒仟捌佰伍拾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微电机、家用电器、卫生洁具及配件、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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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健身器械、电工器材、电动工具、机动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控制电器、

碎纸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

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规定公

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方式)。

     (二)     被评估单位简介
   1、企业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南

    法定代表人:周立飞

    注册资本:美元 500 万元

    实收资本:美元 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汽车或发动机使用的发电机、起动机。

一般经营项目:开发汽车或发动机使用的发电机、起动机;机电设备、电

器产品及其零配件、汽车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上

述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业务。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是由北京金虎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与美国佩特

来电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市成立的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中外双方分别持有本公司 43%和 57%股权。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是集产品研发、设计制造、自动化生产为一

体以生产汽车发电机、起动机为主的现代化企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大

中型柴油机、大中型客车、轻中重型卡车、中高档工程机械及船机、发电

机组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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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车配置:7M-18M 公交、旅游、客车、专用型车辆等;

        卡车配置:轻型、中型、重型载重汽车等;

        工程机械配置:各种工程车辆、发电机组、船机、专用车辆等。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年生产发电机能力 150 万台,起动机 50 万台。

        目前北京佩特来已成为潍柴、广西玉柴、郑州宇通汽车、东风康明斯、

金龙客车、北汽福田等多家汽车制造/配套企业的供应商。其中商用车发电

机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排名领先。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股   本             持股比例
 美国佩特来电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260.0000              52.000%
 沧州帝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4.1650              22.833%
 CKT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000                 5.000%
 北京芸雅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3150                 6.063%
 北京曙晓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4.7250                 4.945%
 北京京瑞竹科技有限公司                                   15.2650                 3.053%
 北京奥特四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2650                 3.053%
 北京元兴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2650                 3.053%

 合计                                                    500.0000             100.000%



   2、近三年主要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105,478.61            87,106.59                 95,429.47
     负债合计                67,275.51             50,853.57                 58,802.78
   股东权益合计              38,203.09             36,253.01                 36,626.69
    (2)利润表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13,184.15             92,258.49                49,4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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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利润              16,633.50                   14,277.20               7,109.98
    利润总额              18,402.28                    15,795.09              7,952.27
     净利润               13,982.34                    11,999.92              6,373.68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 6 月报表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均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四)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二、 评估目的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东股

权,需要对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

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收购提供价值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本次评估的资产总额 954,294,733.81 元,其中:流动资产 744,417,161.60

元,长期投资 70,284,252.87 元,固定资产 85,987,700.45 元,无形资产

4,189,496.71 元;负债总额 588,027,808.65 元,其中:流动负债 547,335,172.66

元,非流动负债 40,692,635.99 元,净资产 366,266,925.16 元。详细见下表:
                                      2013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期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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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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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72,520,817.09          短期借款               203,984,227.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218,519,196.04          应付票据               141,182,658.38
         应收账款              335,507,499.58          应付账款               174,269,853.31
         预付款项               2,485,419.17           预收款项                3,769,164.94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8,106,774.38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163,868.98
        其他应收款               63,037.14             应付利息
           存货                115,321,192.58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16,186,363.17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744,417,161.60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547,335,172.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70,284,252.87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85,987,700.45          预计负债               40,692,635.99
         在建工程               33,933,77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692,635.99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588,027,808.65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
         无形资产               4,189,496.71           实收资本               41,350,000.00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720,258.80
           商誉                                        专项储备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105,670,897.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92,614.74          未分配利润              218,527,701.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89,733.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932.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9,877,572.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266,925.16
         资产总计              954,294,733.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4,294,733.81
     以上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范围及被评估企业所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

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

具报告编号为“XYZH/2013SZA400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北京佩特来电器在山东省潍坊市拥有一个全资子公司潍坊佩特来电器

有限公司,该公司于 2011 年 5 月成立,主要制造车用发动机零部件, 开

发制造车用发电机和起动机,项目预计 2013 年 7 月整体完工,现处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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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阶段。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       2013 年 6 月 30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6 月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范围          日净资产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潍坊佩特               制造、销售
             山东潍
来电器有               起动机、发     56,447,114.50     -289,789.32      -2,113,454.17   -1,149,642.01
               坊
 限公司                   电机
         在北京市拥有一个持股 50%公司北京佩特来电机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由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与 TM4 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佩特

来电器有限公司和 TM4 有限公司各持有 50%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制造电

机、控制器。现处于研发阶段。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金额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6 月 30                          2013 年 1-6
被投资单              业务性                           2013 年 6 月 30                   2013 年 1-6 月
            注册地                   日资产                                   月
位名称                  质                                日净资产                          净利润
                                      总额                                 营业收入
合营企业
北京佩特     北京     制造电
来电机驱              机、控制
                                    20,865,160.58       20,578,909.45      516,359.94    -2,894,465.55
动技术有                器
限公司
合计                                20,865,160.58      20,578,909.45       516,359.94    -2,894,465.55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集中分布在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厂区
内,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南。
         (一)本次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
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以及存货等。
       1. 存货账面价值 115,321,192.58 元,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在库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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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
     2.设备类账面原值 138,805,865.01 元,账面净值 85,987,700.45 元,

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上述设备经现场勘察使用状况良好。

     3.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办公场地和场所是租赁北京金虎汽

车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文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海洋鑫商贸有限公司

的。

     (二)表外无形资产-专利,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 34 项,外观设

计 9 项,本次进行了评估。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3 年 6 月 30 日。评估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
为发生时间、经济行为的实现、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利率
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企业申报资料均基于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采用
的价格也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本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业务约定书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六、 评估原则

     (一)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
     (二) 遵循专业性原则;
     (三) 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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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

     七、 评估依据

     行为依据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
业务约定书。

     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六)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七)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八)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九)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委产权[2006]274 号。
     准则依据
     (一)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二)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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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
[2003]18 号);
     (五)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六)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七)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八)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九)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十)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十一)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 号);
     (十二)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十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 号)
     (十四) 《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 号);
     (十五)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 号);
     (十六)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十七)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十八)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508
-2001;
     (十九) 《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291 一
1999;
     (二十) 《企业会计准则》(2006 年版)。

     产权依据:
     (一) 潍坊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
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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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
证》;
     (三)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专利注册证书;
     (四)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3 年);
     (二) 《UDC 联合商情》(2013 年);
     (三) 《黑马信息广告》(2013 年);
     (四)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五)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资讯网》;
     (六)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运行记录以及重大设备
的购建合同和报关单;
     (七)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大修理、改造记录及锅
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检记录;
     (八)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勘察核实的记录;
     (九)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非标设备调查表及其它相关
资料;
     (十)     重点设备询价资料;
     (十一)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成本
费用表等财务报表;
     (十二)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十三) 评估人员收集的仪器仪表行业市场资料;
     (十四) Wind 资讯;
     (十五) CVSource 投资数据库;
     (十六) 与此次整体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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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依据:
    (一)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
XYZH/2013SZA4005);
    (二)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八、 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
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由于不能搜集到适量的、与被评估对象可比的交易实例以及将其与评
估对象对比分析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操作条
件,本次评估不能够采用市场法。
     由于能够收集到分析被评估对象历史状况、预测其未来收益及风险所
需的必要资料,具备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
收益法。
     由于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
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
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
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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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
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

     (一) 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1. 实物类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存货,对于正常周转的存货,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进行评估,原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在市场价格基础上考虑适当
的进货成本确定其评估值,产成品(库存商品)的评估值则在市场价格基
础上扣除销售税费和根据销售难易确定的税后利润加以确定;
     2. 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
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进行核查,人民币货币资产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
值,外币货币资产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进行折算后确定评估值;
     3.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
项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货物或者服务,
以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1、长期投资:本次评估的长期投资为股权投资,对被评估单位进行整
体评估,以评估后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2、机器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设备重置价的确定
     A   国内购置的标准设备
     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和其他费
用和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以外费用(成本)的计取内容和方式,根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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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设备特点、评估中获得的设备价格口径及交易条件加以确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重置全价不包括设备购置、运输环节应涉
及的增值税进项税。
     其中:
     设备购置费根据相关设备的近期成交价格、对供应厂商的询价结果,
以及评估人员搜集的其他公开价格信息加以确定。对无法取得直接价格资
料的设备,采用替代产品信息进行修正,无法实施替代修正的,在对其原
始购置成本实施合理性核查的基础上,采用物价指数调整法加以确定。
     运杂费主要由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等构成。根据被评估
设备的类型、运距、运输方式等加以确定。
     安装调试费,根据被评估设备的用途、特点、安装难易程度等加以确
定。对需单独设置基础的设备还根据其使用、荷载等计取基础费用(已在
厂房建设统一考虑的除外)。
     B 非标、自制设备
     在确定其评估基准日完全制造成本的基础上,计取设计费用、制造利
润及税金等确定。
     C 运输车辆
     按照评估基准日同类车辆现行市场价,并考虑其相应的购置附加税、
牌照费及手续费等确定。
     D 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2)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 机器、电子设备
     一般综合年限法和勘查打分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查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理论成新
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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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
年限)×100%
     勘查打分法成新率,则根据被评估设备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情况,由评
估人员通过对设备使用条件、运行维护记录和实际状态核实、勘查加以确
定。
     价值量较小设备,综合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② 运输车辆
     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之中的最低值作为理
论成新率,在此基础上,依据对车辆的现场勘查情况,确定对理论成新率
的修正系数,以修正后的理论成新率作为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修正系数
     其中:
     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规定使用
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 规定行驶
里程×100%
    3、土地使用权:本次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比较案例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交易情况修正
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4、其他无形资产:表内的软件等以市场价格评估;表外专利技术以收
益法采用收入分成模型进行评估。
       专利技术收益法评估公式:
                n
           P = ∑[    (   S i × D  T ) × (1 + r ) i   ]
               i =1

 其中:             P ??评估基准日的无形资产价值
               Si      ??该项无形资产未来第 i 年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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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该项无形资产分成率
                   T     ??所得税额
                   R     ??折现率, 由股权资本成本确定
                   I ??收益计算年
                   n ??剩余经济寿命期
     (三) 负债: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根据评估目的,此次评估被评估企业的全部股东权益选择现金流量
折现法。根据被评估企业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
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或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按合并报表口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企业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未纳入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有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
期借款、带息的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1. 营业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n
     P = [ ∑ Ri (1 + r ) i + Rn +1 / r (1 + r )  n ]
            i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营业性资产价值
            Ri??企业未来第 i 年预期自由净现金流
            r ??折现率, 由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
            i ??收益预测年份
            n??收益预测期

     式中 Ri,按以下公式计算:
     第 i 年预期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
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2. 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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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
资产,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3.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产生效益
的资产和评估预测收益无关的资产,第一类资产不产生利润,第二类资产虽
然产生利润但在收益预测中未加以考虑。主要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4.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本次评估的长期投资为股权投资,对被评估单位进行整体评估,以评
估后净资产乘以股权比例确定长期投资的评估值。

      5. 折现率的选取
     有关折现率的选取,我们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估价模型
(“WACC”)。WACC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WACC=ke×[E÷(D+E)]+kd×(1-t)×[D÷(D+E)]
     其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我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CAPM
模型是普遍应用的估算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
式表示:
       E[Re] = Rf1 +β (E[Rm] -Rf2) +Alpha
     其中:
          E[Re]:权益期望回报率,即权益资本成本
              Rf1: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
                β:贝塔系数
           E[Rm]:市场期望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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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f2: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Alpha:特别风险溢价
    (E[Rm] -Rf2)为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称 ERP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
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公司接受委托前,与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会
谈,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
在此基础上,本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规与委托方签署了《资产评估业务约
定书》,并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资产清查
     根据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2 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
调查、核实。听取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待评资产历史和现
状的介绍,对申报的资产进行账账核实、账表核实、账实核实。
     1. 对机器设备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
细表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设备的使用环境、工作负荷、维护保养、
自然磨损、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维护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通过与设
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广泛接触,详细了解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以
及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通过问、观、查,详细了解设备现状。
评估人员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委托方对申报表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
补充说明。
     2. 对土地使用权的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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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土地使用权的清查,评估人员核实了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相关权证、
出让合同、缴款凭证等资料,并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委估宗地的四至
及利用现状进行了调查。
     3. 对存货的清查
     对企业申报的存货,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查阅了大量有关购销合
同、购货发票、销售发票及其它原始会计资料;采用了抽查方法核实了存
货资产,以清查核实后的实物资产及数量作为评定估算的依据。;
     4.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往来
款项、其它资产及负债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有关会计资料,
对往来款进行了函证,对非实物性资产及负债进行必要的账务核实,以清
查核实后的资产及相关信息作为评估的依据。
     7.收益法调查
     1) 听取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关于业务基本情况及资产财
务状况的介绍,了解该公司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
财务数据;
     2) 分析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特别是前三年收入、
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3) 分析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
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
     4) 根据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财务计划和战略规划及潜在市场优
势,预测公司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限,并根据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
状况对预测值进行适当调整;
     5) 建立收益法评估定价模型。
     (三) 评定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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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的
基础上,对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测算,
从而确定被评估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
     对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人员通过与企业管理层的访谈、考察企业
生产现场,收集企业近年来各项财务数据指标,同时结合对同类上市公司
的对比分析,在充分了解市场状况的基础上,对企业未来收益、收益期及
风险回报进行量化分析,最终确定了被评估企业的股东权益价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本次评估是按《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
告指南》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评估
说明。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十、 评估假设

     1.    一般性假设
     ①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
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②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时
保持一致;
     ③ 国家现行的税赋基准及税率,税收优惠政策、银行信贷利率以及其
他政策性收费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④ 不考虑通货膨胀对经营价格和经营成本的影响;
     ⑤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    针对性假设
     ① 假设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②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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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公司管理层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③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
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④ 评估基准日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税率为 1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也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⑤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资营业期满后能够延续经
营。
       ⑥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生产和办公场地租赁到期后能够续租。
       ⑦ 评估基准日后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能继续使用现有生产技术和
“佩特来”品牌。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时,将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
报告使用者应在使用本报告时充分考虑评估假设对本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 评估结论

     我们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全部
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626.69 万元,在持续经
营及继续使用现有生产技术和“佩特来”品牌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
净资产(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155,805.33 万元,增值额为 119,178.64 万
元,增值率为 325.39%。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95,429.47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05,278.18 万元,增值额为 9,848.71 万元,增值率为 10.32%;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58,802.78 万元,评估价值为 58,802.78 万元,增值
额为 0.00 万元,增值率为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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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626.69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6,475.40 万元,
增值额为 9,848.71 万元,增值率为 26.89%。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
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4,441.72        76,651.37        2,209.65         2.97
2         非流动资产              20,987.76        28,626.81        7,639.05         36.4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
3                                     -                -               -
              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7,028.43         7,287.33          258.90          3.68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8,598.77         8,972.33          373.56          4.34
9           在建工程              3,393.38         3,591.35          197.97          5.83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418.95          7,227.56         6,808.61     1625.16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9.26           629.26             -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8.97           918.97             -             0.00
20         资产总计               95,429.47       105,278.18        9,848.71         10.32
21          流动负债              54,733.52        54,733.52           -             0.00
22         非流动负债             4,069.26         4,069.26            -             0.00
23         负债合计               58,802.78        58,802.78           -             0.0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6,626.69        46,475.40        9,848.71         26.89



     (三)评估结果的确定
     资产基础法评估净资产价值为 46,475.40 万元,收益法评估净资产价值
为 155,805.33 万元,两者相差 109,329.93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多出的那部分差异系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有稳定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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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资源,完善的销售网络,科学的管理体制,雄厚的产品研发能力及高素
质的员工队伍的综合体现。
       同时考虑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收益法的评
估结果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资产基础法是从资
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它是从企业的资产现值的
角度来确认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盈利,在整体资产或企业股权的买卖交易
中,人们购买的目的往往并不在于资产本身,而是资产的获利能力。采用
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进行评估所确定的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
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企业整体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
程度密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评估决定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资产的最
终评估结果,即: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为
155,805.33 万元。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果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的
有关事项。
       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2011 年到 2012 年及
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报告编号为
“XYZH/2013SZA400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
价。
       3.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股东权益价值的影响。
       4. 本公司对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资产只进行价值估算并发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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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意见,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
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我
们仅根据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要求对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提供的被评
估资产的权属证明及来源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查验情况按规定进行了披
露。
       5. 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是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基础,委
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5. 评估结果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 2014 年 6 月
29 日使用本评估结果无效。
       6.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四、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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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一、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和明细表;
     附件二、 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 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 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另附);
     附件五、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六、 委托方承诺函;
     附件七、 被评估企业承诺函;
     附件八、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九、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一、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也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二、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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