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关于完成北京佩特来52%股权转让款首期支付的进展公告2014-01-2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0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北京佩特来 52%股权转让款首期支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基于审批的需要以及根据有关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4年1月6日与美国佩特来电器(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佩特来电器有
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4年1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
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4】25号),北京市商
务委员会已同意PECH将其持有52%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
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获得批准的进展公告》。
二、有关事项进展情况
1、2014年1月16日,北京佩特来完成了北京市外汇管理登记和备案的工作。
2、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条款约定,公司已于2014年1月17日汇
出首期股权转让价款64,845,000美元(首期款7800万美元扣除中国预提税、中国印花税、
以及并购保险之后),完成了北京佩特来52%股权转让款第一期资金支付。近期,公司
将尽快完成北京佩特来股权转让的文件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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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CH于美国时间2014年1月17日将所欠DAMF发电机的本金及利息全部偿清。
三、后续进展公告
1、北京佩特来在取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有关批复及批准证书30日后再向工商行政
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2、根据相关条款约定,办理已于2013年12月20日向DAMF II 发电机控股有限公司
指定通知银行出具了金额合计为6,116万美元的备用信用证终止事宜。
如本交易取得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发布有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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