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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2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彭惠女士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并表决,董事长鲁楚平先生、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和栾京亮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出
席会议,特分别委托董事徐海明先生、独立董事黄苏融先生和陈昭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
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13 年 度 董 事 会 报 告 》 刊 载 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 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7,312.38 万元,营业利润 24,224.22 万元,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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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27.51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543.9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
比,营业收入增长 18.17%,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上升
12.30%、15.83%、16.8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4 年公司将在保障传统家电及家居用电机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加快产业整合、产
品结构调整步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份将北京佩特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 2014 年
公司营业收入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计划完成 48 亿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46.65%,力争
完成 50.60 亿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54.60%;预计经营总成本 38.27 亿元,较 2013 年度
增长 43.33%,力争完成 40.33 亿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51.05%;计划完成净利润 3.63
亿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61.33%,力争完成 4.01 亿元,较 2013 年度增长 78.22%。
    上述经营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4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
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2013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 刊 载 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2013 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3,804,396.95 元,按 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380,439.70 元,加上上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86,675,067.47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52,099,024.72 元。
    公司本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16,027,850
股为基数,拟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 元(含税),共计 150,365,848.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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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201,733,176.22 元暂不分配。
    本年度未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的方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3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其分
配的时机符合公司现金流规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有关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符合分红决
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
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核查认为:大洋电机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
际情况相符。大洋电机 2013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3SZA4018-3)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8、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报 告 》 刊 载 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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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也适合当前公
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要。在 2013 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内控自查活动及信息披露专
项活动中,公司能够认真自查公司自身治理和内部控制的不足,对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
行了整改,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在纠错防弊、控制风险、防微杜渐等方面发挥了较
好的作用。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真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该
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
任与义务,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 98 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审计成员具有承
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在对
公司的审计活动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
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信永中和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
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经审计后的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状况。
    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
任与义务,对于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该议案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报告详细说明了公司在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
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 2013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刊 载 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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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修订后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政策>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修订后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
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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