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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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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3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 年 5 月 27 日,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决定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本次公开增发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1,019,329,864.10 元的 9.81%)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无需经股
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9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951,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1.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9,319,11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39,989,251.9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019,329,864.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 XYZH/2011SZAT001-3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5月26日,公司已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44.15万元,现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总计为人民币96,753.57万元(含利息收入人民币6,764.73万元)。根据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12个月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
置。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历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历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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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11 年 11 月 8 日至 2012 年 5 月 7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10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1-049)。
    2012 年 5 月 4 日,公司已将 19,8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2-025)。
    2、2012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占本次公开增发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1,019,329,864.10 元的 9.81%)闲置增发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12 年 5 月 14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3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8)。
    201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已将 1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11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9)。
    3、201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
本次公开增发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1,019,329,864.10 元的 9.81%)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即自 201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3 年 5 月 21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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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2)。
    201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将 1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全部及时归还并存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5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8)。
    4、2013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
本次公开增发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1,019,329,864.10 元的 9.81%)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3 年 5 月 24 日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13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1)。
    201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已将 1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全部及时归还并存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5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本次公开增发 A 股募集
资金净额 1,019,329,864.10 元的 9.8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
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4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将上述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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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及公
告;在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同时,以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均获得了公司监事会审
核通过。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
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12 个月贷款利息与 12 个月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之差),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六、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审查和研究,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
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前次暂
借募集资金已经如期全部归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备忘录的规定。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认
为:(1)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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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进行,且历次暂借募集资金已经如期全部归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备忘录的规定;(3)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电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已按时归还,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
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并已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从事证券投资
等风险投资。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
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保荐
机构同意大洋电机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洋电机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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