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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4-09-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仓库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
如下:
    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仓库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并查阅了相关的仓库租赁合同,认
为该仓库租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仓库租赁价格根据所租仓库所在地的市场价格,
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对
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
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彭惠女士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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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苏融                 栾京亮               肖永平                  陈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