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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4-06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18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
审核意见如下: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反映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有损害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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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
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能够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积极性,引进
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刊载
在2014年10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徐海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参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徐海明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其为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的规定,徐海明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熊杰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参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熊杰明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的规定,熊杰明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
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鲁清平先生、鲁冰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参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鲁清平先生、鲁冰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直
系近亲属,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的规定,鲁清平先生、鲁冰女士作为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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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全文刊载在 2014 年 10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发表核实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
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
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监事会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刊载在2014年10
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第二至第六项议案尚待公司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在取得中国证
监会对此项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审核无异议函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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