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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201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5-01-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2016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或
“公司”)拟开展 2016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洋电机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该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主要业务为家电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及车辆旋转
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漆包线)、钢材(硅钢
和冷轧钢板)和铝材(铝锭),因而铜及铝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较
大影响。为锁定 2016 年度原材料铜(漆包线)及铝材(铝锭)的价格,公司拟
在 2016 年度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基于 2015
年度预算基础上,依据公司出口产品原材料需求和客户要求,2016 年度拟对不
超过 8,580 吨铜期货、9,360 吨铝期货进行套期保值,预计累计所需保证金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5,560 万元,根据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2016 年度业务
时间从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根据现货采购原材料需求量进行等值期
货套保。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
的阴极铜、特级铝期货品种。
    综上所述,大洋电机开展铜期货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保持公司产品
成本的相对稳定,从而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因此具
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一)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内控制度
    为规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大洋电机制订了《期
货交易管理制度》,并经 2009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时,公司财务管理部还制定了《期货交易业务管理流程》。根据公司
发展需要,2011 年度公司对《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 2011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商品期货业务主要为了防范和降低铜、
铝锭等金属价格变动风险,并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管理流程、责
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
等做出明确规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年度期货交易计划,应
经董事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公司
董事会负责审批保值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内且对应保证金金额
以内;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批保值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且超
过对应保证金金额。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
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
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
行套期保值。根据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和《期货交
易业务管理流程》等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管理流
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
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期货操作小组,实行授权
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交易业务管理流程》规
定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进行控制。
    4、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
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
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
操作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原
材料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
法权益。
    综上所述,大洋电机制定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期货交易业务管理流
程》等规章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满足
了实际操作的需要,公司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大洋电机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是为了充
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
的负面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电机
拟开展201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 2016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伟                  敖云峰




    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4 日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