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5-01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深入实施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及控 制系统产业化发展战略,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48,951,9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9,319,116 元。本次公开增发 A 股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11】891 号文核准,并于 2011 年 7 月 25 日完成了本次增发 A 股上市工作。 受 2011 年以来国家新能源政策未能及时落地及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受各种因素制约发 展较为缓慢等因素影响,公司本着保护投资者利益、审慎投资的理念,放缓了相关项目 的投资进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议案》,将增发募投项目的资金投资使用计划分别 延长了 2-3 年不等。近期,受国家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的相关扶持及优惠政策,新能 源汽车行业发展虽有所加速,其推广效果仍不尽人意,整体推广进程仍较为缓慢。公司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审慎放缓投资。受此影响,公司增发募集资金项目暂时未能达到调整 后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中列示的计划进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 司拟对增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计划再次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9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951,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1.6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059,319,116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9,989,251.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19,329,864.1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 证,并出具了 XYZH/2011SZAT001-3 号《验资报告》。 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93.31万元,各增发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2014 年末已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原项目达到 序 报告期投入 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号 总额 (1) (2) (3)=(2)/(1) 状态日期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 2015 年 1 33,853 4,339.94 12,047.55 35.59% 业化项目 6 月 30 日 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 2015 年 2 14,079.99 90.00 90.06 0.64% 封装建设项目 6 月 30 日 驱动启动电机(BSG)及 2015 年 3 44,000 0 0.31 0.00% 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12 月 31 日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 2015 年 4 10,000 1,336.61 2,655.39 26.55% 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6 月 30 日 合计 101,932.99 5,766.55 14,793.31 -- -- 公司增发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进度与调整后的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投入进度 相比存在延缓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拟对增发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再次进行调整。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延缓的原因 1、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未达成的主要原因 (1)在增发方案确定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逐步对该项目进行前期投资,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继续进行投资,同时该项目陆续收到国家与地方政府 扶持资金达到5,930万元。通过上述资金的投入,目前公司已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 总成系统1.3万台套的产能,基本满足了市场及客户需求; (2)由于该产业化项目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的支持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 新能源汽车行业受政策及其他因素的制约,2013-2014年上半年市场需求增长显著低于 预期,对公司产能的释放产生了一定的延迟影响。近期国家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 关扶持及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加速,但该行业的实质发展还是受多方面因素 制约,其推广效果仍不尽人意,整体推广进程仍较为缓慢,导致产能短时间内未能得到 有效释放。 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大功率IGBT及IPM模块封装建设项目投资进度未达成的主要原因 (1)该项目为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配套项目,受2011年以来新能 源汽车政策和市场及主项目投资进度缓慢等因素的制约影响,该项目尚未实质开工建 设。 (2)在大功率IGBT及IPM模块封装技术上,公司通过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合作, 已逐步掌握相关技术,并开始进行产品试制,但该技术尚处于研发及测试阶段。在技术 未能达到产业化要求之前,公司以审慎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暂缓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的投入。 3、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进度未达成的主要原因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驱动电动机(BSG)规范化生产和推广的有关政策,尽管驱动启 动电机(BSG)符合“节能减排”、“高效低耗”的汽车产业发展方向,但迟迟未能成 为国内大多数整车制造厂商的标准配置,未来市场推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出于谨慎 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收益,公司拟在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未明朗之 前,不开展实质性生产建设。 4、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未达成的主要原因 (1)公司根据产业化进展情况放缓了该项目投资进度; (2)公司依托大洋电机(美国)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组建研发团队,负责国外新 能源车辆技术的交流与引进,美国研发团队的有效工作减轻了国内研发压力,且该研发 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从而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计划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论证,基于国家及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的 陆续出台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实际推广情况,公司增发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条件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将在2015年加快投资建设力度,继续实施以上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拟将增发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项目达到 调整后项目达 序 已累计投 计划 2015 计划 2016 计划 2017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预定可使用 到预定可使用 号 入总额 年投资额 年投资额 年投资额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 2015 年 6 月 2017 年 12 月 1 33,853.00 12,047.55 8,000.00 8,000.00 5,805.45 统产业化项目 30 日 31 日 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大功率 IGBT 及 IPM 2015 年 6 月 2017 年 12 月 2 14,079.99 90.06 2,000.00 5,000.00 6,989.93 模块封装建设项目 30 日 31 日 驱动启动电机(BSG) 2015 年 12 月 视市场发展及 3 44,000.00 0.31 -- -- -- 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31 日 政策情况待定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 2015 年 6 月 2017 年 12 月 4 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 10,000.00 2,655.39 1,500.00 3,000.00 2,844.61 30 日 31 日 设项目 合计 101,932.99 14,793.31 11,500.00 16,000.00 15,639.99 --- --- 调整说明: 1、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近期国家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扶持及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自2014年 下半年以来发展加速,预计2015年该行业将持续快速发展,公司将视市场需求情况投入 募集资金,并于2015年年底实现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能2万台套,逐步完成该募 投项目的预定产能。 2、大功率IGBT及IPM模块封装建设项目 待产品试制成功,公司将启动该项目并进行规模化生产。若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三 年后可达成项目预定产能,在此期间,公司将视生产进展情况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3、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2014年10月14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先进节能技术的 应用和推广,发布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该通知有望对乘用车企业使用BSG等节能电机产生促进作用,但目前形势仍未 明朗,公司对此持谨慎态度,在该项目形势未明朗之前保持观望,公司因此暂不调整投 资计划。若相关扶持政策在2015年年底前出台或市场需求在2015年开始增长,公司将视 实际情况调整并加快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若上述情形未能如期出现,或在此期间公司有 符合公司产业规划的项目,公司将考虑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 4、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将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情况使用募集资金。鉴于公司美国的研发中心亦 在同步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及测试,公司相应放慢或减少国内的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 目投入计划,预计在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达产的同时,完成该项目预定目 标。 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投资进度调整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的,有利于公 司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对公司日常经营、新 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业务拓展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次投资进度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 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发表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延缓原因符合事实,董事会关于调整增发募 集资金的投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增发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调整增发募集资 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此次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符合公司增 发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计划的调整有利 于保障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增发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关于调整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议案》,并将该调整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大洋电机调整2011年增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使用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本次大洋电机调整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是根据前次募投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后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 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大洋电机本次调整2011年增发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无异 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2 月 1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