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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5-06-0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
                               关标准的说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20 日起开始停牌。现就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
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
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相关标准事宜作以下说明:
    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 年 3 月 19 日)收盘价格为
9.58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2 月 12 日)经除权除息处理后的收盘价格
为 6.26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53.04%。同期,深证成指(代
码:399001)的累计涨幅为 9.97%,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累计涨幅 19.45%,
制造指数(代码:399233)累计涨幅 18.97%;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的大洋电机股票价格波动超过 20%,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鉴于此,公司特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停牌前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进程被暂停或者被终止。
    2、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在公司股票停牌前六个月内(2014 年 9 月 2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
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
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
    4、根据 128 号文的规定,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说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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