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公司及其全体董监高关于报告书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2015-07-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董监高
关于报告书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
议案。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保证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书及摘要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
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
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
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董监高关于《报告书
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董事:
鲁楚平 徐海明 毕荣华
彭 惠 熊杰明 栾京亮
黄苏融 陈 昭
监事:
王大力 樊惠平 王林燕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晏展华 刘自文 伍小云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