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5-09-1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5-09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管理层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战略转型及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管理
层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一、增持进展情况
公司获悉部分管理层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
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后 增持后
姓名 职务
(股) (元) (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徐海明 总裁 150,000 8.670 1,300,500 146,538,000 8.5057%
晏展华 副总裁 50,000 8.697 434,850 650,000 0.0377%
伍小云 财务总监 30,000 8.593 257,799 406,000 0.0236%
二、增持目的
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战略转型升级、新产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
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上述人员实施了本次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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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的参与人董事兼总裁徐海明先生、副总裁晏展华先生、财务总监伍小
云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4、公司管理层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的可能。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管理层后续增持
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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