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募 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91 号)核准,本 公司获准增发不超过 7,650 万股新股。2011 年 7 月 12 日,本公司采取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 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实际增发 A 股股票 4,895.19 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4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9,319,116.00 元,扣除 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39,989,251.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1,019,329,864.10 元,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XYZH/2011SZAT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15.09 万元,其中置换先 期自筹资金投入 614.27 万元,截至 2014 年年末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4,179.04 万元,本年度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521.78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 利息收入)为 94,150.71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 49,341.01 万元,定期存款 34,809.70 万元,借出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 2、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98 号)核 准,本公司获准向控股股东鲁楚平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35,066,500 股。2014 年 8 月 26 日,本 公司本次实际向控股股东鲁楚平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 135,066,5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6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8,635,99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98,066.5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1,077,137,923.50 元,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XYZH/2014SZA4006-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投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 107,795.44 万元, 其中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79,160.04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利息收入)为 15.65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 15.65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 15.65 万元,主要为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300 万 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可以豁免履行审批程序。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已完成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结算账户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并办理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734163937189)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 升支行签署的与该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2015 年 1 月 31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该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河证券、开设有 募集资金专户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动力)与中国银河证券、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8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1 年 11 月 23 日,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子公司)的 注资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与中国银河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共同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11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6 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 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东升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山东升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2014 年 9 月 17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上述各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 84,150.7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 中国农业银行 1 44-314701040005161 93,825,917.68 化项目 中山沙朗支行 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块封装 中国工商银行 2 2011028029200062480 159,491,363.35 建设项目 中山孙文支行 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 中国银行 3 828672141208093001 502,135,855.25 系统建设项目 中山东升支行 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 中国交通银行 4 484600500018010055976 7,849,164.20 系统建设项目 中山分行西区支行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 中国农业银行 5 11-250801040016741 78,204,796.75 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北京知春路支行 收购北京佩特来 72.768%的 中国银行 6 734163937189 - 股权项目 中山东升支行 合 计 841,507,097.23 说明: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上述各家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 定期存款账户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 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上表中的账户余额已包括定期存款账户余额 34,809.70 万元。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本次公 开增发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1,019,329,864.10 元的 9.8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 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认购中国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932.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21.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15.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 否 33,853.00 33,853.00 4,946.03 16,993.58 50.20% 2017 年 12 月 5,661.71 *1 否 统产业化项目 大功率 IGBT 及 IPM 模 否 14,079.99 14,079.99 90.06 0.64% 2017 年 12 月 - *2 否 块封装建设项目 驱动启动电机(BSG) 否 44,000.00 44,000.00 - 0.31 0.00% 2015 年 12 月 - *3 是 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 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 否 10,000.00 10,000.00 575.75 3,231.14 32.31% 2017 年 12 月 不适用 *4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1,932.99 101,932.99 5,521.78 20,315.0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否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否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101,932.99 101,932.99 5,521.78 20,315.0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1)在增发方案确定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逐步对该项目进行前期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继续进行投资,同时该项目陆续收到国家与地方政府扶持资金达到5,930万元。通过上述资金的投入,目前公司已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成系统2.5万台套的产能,基本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2)由于该产业化项目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的支持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新能源汽车 行业受政策及其他因素的制约,2013-2014年上半年市场需求增长显著低于预期,对公司产能的释放产生了一定的延迟影响。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家 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扶持及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加速,公司相应加快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4,946.03万元, 本年度公司实现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营业收入43,288.15万元,实现效益5,661.71万元。由于该项目前期产能未能有效释放,故效益暂未能达到预 期效益。 *2、大功率IGBT及IPM模块封装建设项目:该项目为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配套项目,受新能源汽车政策和市场及主项目投资进度缓慢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等因素的制约影响,该项目尚未实质开工建设;在大功率IGBT及IPM模块封装技术上,公司通过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合作,已逐步掌握相关技术,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并开始进行产品试制,但在此之前该技术均处于研发及测试阶段。在技术未能达到产业化要求之前,公司以审慎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暂缓该募投 体项目) 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 *3、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和市场发展,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在2011年-2014 年发展远远落后于预期,且根据招股说明书中该项目对市场容量的预测,BSG系统在2013年有望成为国内甚至北美众多车厂的标配,但截至2015年底, 该标配政策迟迟未见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如期实施。截止目前,BSG项目募集资金搁置时间超过四年,无法达到项目预期效益。为避免盲目投产,造 成产能闲置,公司秉承谨慎投资的理念,拟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尽快确定变更后用途并履行相应变更程序。 *4、新能源动力及控制系统研发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1)、公司以前年度根据产业化进展情况适当放缓了该项目投资进度;(2)公司依托大洋电 机(美国)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组建研发团队,负责国外新能源车辆技术的交流与引进,美国研发团队的有效工作减轻了国内研发压力,且该研发 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从而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投入。该项目属于研发项目,故未产生直接效益。 驱动启动电机(BSG)及控制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依托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和市场发展,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在 2011 年-2014 年发展远远落后于预期,且根据招股说明书中该项目对市场容量的预测,BSG 系统在 2013 年有望成为国内甚至北美众多车厂的标配,但截至 201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年底,该标配政策迟迟未见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如期实施。截止目前,BSG 项目募集资金搁置时间超过四年,无法达到项目预期效益。为避免盲目 化的情况说明 投产,造成产能闲置,公司秉承谨慎投资的理念,拟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尽快确定变更后用途并履行相应变更程 序。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使用进展情况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1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 投入及置换情况 开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142,739.97 元。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10,000 万元(占本次公开增发 A 股募集资金净额 1,019,329,864.10 元的 9.8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充流动资金情况 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为 94,150.71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 49,341.01 万元,定期存款 34,809.70 万元,借出 途及去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