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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6-03-2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6-03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于 2015 年 9
月 12 日届满。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鉴于公司收购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为顺利完成监事会
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四届监事会的
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
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在选举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
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提名

    1、股东代表监事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监事
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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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26 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
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
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提名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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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
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持股凭证。
    3、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16 年 3 月 26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
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杰明、肖亮满                        邮政编码:528411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联系传真:0760-88559031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

    八、附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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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
张)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
的说明,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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