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3-1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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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
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
意见如下:
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查阅了相关的采购合作协
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中山市群力兴塑料五金电子制品的交易具备必要性、公允性,不存
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本
人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 1,800 万元),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鲁楚平先生、彭惠女士
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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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林 栾京亮 余劲松 陈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