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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1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7-04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0 日—2017 年 4 月 11 日
   其中:交易系统: 2017 年 4 月 11 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7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山市喜来登大酒店(地址:中山市西堤路 28 号岐江公园北侧)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期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4)召集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楚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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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1,524,110,803股,占公司总股本2,369,553,674股的64.32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72,099,065股,占公司总股本2,369,553,674股的57.90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52,011,738
股,占公司总股本2,369,553,674股的6.4152%。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股份数额均以2017年4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
量为准。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邀请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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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95,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52,3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 2016 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3,560,4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9%;反对 55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617,5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7%;反对 55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6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9%;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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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联股东鲁楚平、彭惠、鲁三平、毕荣华、晏展华、熊杰明、伍小云、石河子市
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9.1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2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4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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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5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6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7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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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10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11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12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5,7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6%;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逐项审议《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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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0.1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模式及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2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3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额度、股票来源和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4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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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5 股票增值权授予期规定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6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7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8 股票增值权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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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9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10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9,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4%;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6,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11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0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1%;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6%;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361,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9%;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75%;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1,910,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1,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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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关联股东鲁楚平、彭惠、鲁三平、毕荣华、晏展华、熊杰明、伍小云、石河子市
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 531,910,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485%;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04%;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181,1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2%;反对 80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08%;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关联股东鲁楚平、彭惠、鲁三平、毕荣华、晏展华、熊杰明、伍小云、石河子市
庞德大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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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4.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4 可转债存续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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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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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8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9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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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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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18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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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
    14.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4.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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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5,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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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4,4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1,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反对 60,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5,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4,048,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2,105,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3%;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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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
2017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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