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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7-04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00时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
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 2017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刊 载 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的结果及公司 2017 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公司决定变更注册资
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
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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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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