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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8-02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淑玲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刊载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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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17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其分配的时机符合现金流规
划,满足分红条件和有关最低分红比例的规定,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表
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为公司提供 2017 年度
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有关审
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审计费用拟定为 180 万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已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
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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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公司对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3 票,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公开增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公开增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
障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
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
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滚动使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
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
保障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
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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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配套募集资金适时购买
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
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
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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