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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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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3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问
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20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此高度重
视,遵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
将回复说明内容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46 亿元,同比下降 5.69%,实现净利润
5,361.68 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73 亿元,同比减亏 93.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 4.6 亿元,同比下降 38.38%。你公司 2019 年主要依靠出售北京佩特来电机
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50%股权实现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为盈。请你公司结合建筑及家居电
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等业务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业务开展情况和报告期
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因素,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扣非后净利润亏损的具体
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一、2019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说明
    在整体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特别是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反复的情况下,公司迎难而
上,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对面临
的市场形势做出科学研判,逐步调整和完善公司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
了积极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595.30万元,同比降低5.69%,营业利润
11,526.66万元,利润总额11,799.33万元,净利润3,148.08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5,361.6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04.50%、105.05%、101.31%、
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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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的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家用/商用空调用电机、建筑通风
设备用电机、厨房电器设备用电机、自动车库门用电机、水泵用电机、商用空调用压缩
机电机、暖气/通风系统及空调设备用高效率风机系统等。该业务板块产品市场成熟,竞
争格局基本稳定,公司是市场份额全球领先的行业领导者之一,凭借规模效应、品牌效
应和精益生产等优势,营业收入连续多年取得稳步增长。
    2019 年,公司通过研发新产品、推进降本增效、加强客户沟通等方式,抓住了能效
升级的机会,再次实现了销量同比增长;同时,公司对中美贸易争端做出了快速积极应
对,经过各方的通力合作,公司越南海防工厂于 2019 年上半年顺利投产,成功化危机
为机遇,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国际订单,出口销售收入连续四年实现正向增长,并再次创
下历史新高。

    2、车辆旋转电器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车辆旋转电器业务依托子公司佩特来和杰诺瑞开展,主要产品包括车用及非道
路机械用起动机、发电机。车辆旋转电器业务板块产品主要与传统内燃机行业挂钩,市
场较为成熟,并已形成市场化竞争格局。公司充分发挥佩特来在技术、品牌、市场渠道、
售后服务平台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杰诺瑞在成本控制及精益生产方面的优势,实施优势
互补,凸显协同效应,成为最受欢迎的车辆旋转电器供应商和行业首选品牌之一。
    报告期内,佩特来通过对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客户服务等方面的一系列整改及提
升,使得客户对其产品信心的进一步增强,产品已实现与俄罗斯整车制造企业的全面配
套,有效提升了佩特来全球的市场份额;同时,佩特来还积极推广应用多种起动机和发
电机新品,成为“国六标准”下国内主流柴油整车制造企业的车辆旋转电器主流供应商。
    报告期内,杰诺瑞稳步推进客户及市场拓展工作,在传统汽车行业产销量下降的情
况下,杰诺瑞仍然实现了产销的逆势增长,产品成功打入轻卡市场,并进入俄罗斯 GAZ
配套体系,获得美国开立公司发电机市场准入,开始拓展国际 OE 市场;杰诺瑞在华晨
鑫源、全柴动力、吉利汽车、奇瑞汽车等客户的产品开发及销售方面也取得了优异成绩,
并凭借其在成本控制及精益生产方面的优势,同时借助车辆事业集团的资源,将相关产
品逐步延伸到轻卡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3、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控制器、BSG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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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系统等产品。受国家政策调整及消费者接受程度等因素影响,该行业近年来发展不及
预期,并于 2019 年出现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首次同比下降的情形。目前该行业处于发展
的爬坡阶段,竞争格局仍较为分散,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上下游厂家经营压力较大。
公司为行业内规模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第三方独立供应商,通过公司车辆事
业集团内部的客户资源共享,与国内众多整车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逐步拓展合
资厂家,如上汽通用、印度塔塔、北京现代等;此外,公司还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
与整车厂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北汽新能源、奇瑞汽车、中通客车、东风实业、
印度塔塔等。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车辆事业集团的深度业务整合,以汽车电驱动为依托,利用车
辆事业集团的资源优势,整合技术、渠道、供应商等优质资源,使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成系统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长城、长安、奇瑞、合众、小鹏、塔塔、雷诺、现代、
上汽通用等整车厂批量供货或成功开发新产品。在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下降的情况
下,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的产销量在 2019 年仍然取得了同比增幅超过 7%
的成绩。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扣非后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非经常性
损益等项目同比增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报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金额
                                                                             同期增减比率

营业收入                       814,595.30       863,757.57    -49,162.27            -5.69%

营业成本                       653,506.52       708,705.08    -55,198.56            -7.79%

税金及附加                       5,449.19          5,336.19       113.00            2.12%

销售费用                        35,653.11        40,390.29     -4,737.18           -11.73%
管理费用                        61,359.91        60,337.59      1,022.32            1.69%
研发费用                        34,389.53        32,487.22      1,902.31            5.86%
财务费用                         9,724.29          9,884.16      -159.87            -1.62%
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             -32,205.18       -267,665.37   235,460.19           -8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61.68       -237,565.13   242,926.81          102.26%
非经常性损益                    22,625.92        22,846.20       -220.28            -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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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期比上年
               报表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金额
                                                                                          同期增减比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264.24        -260,411.33    243,147.09               93.3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49,162.27 万元,降低比率为 5.69%;
     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55,198.56 万元,降低比率为 7.79%;报告期营业毛利与
     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6,036.29 万元,增长比率为 3.89%;营业毛利率为 19.78%,与上年同
     期相比增长 1.83%。报告期各主要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毛利比上    毛利率比上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家电及家居电
               476,533.01   388,009.75   88,523.26         18.58%          2.32%           4.14%             0.33%
器电机
车辆旋转电器   216,598.53   167,804.30   48,794.23         22.53%          5.87%          12.35%             1.30%
新能源汽车动
                61,498.06    46,790.58   14,707.48         23.92%         -56.29%         -14.49%        11.69%
力总成系统


        (1)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476,533.01 万元,营业毛利为
     88,523.2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2.32%及 4.14%,毛利率为 18.58%,与上年同
     期相比增长 0.3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提升生产效率,努力
     克服中美贸易战等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促使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板块的业务保持
     稳定增长,相应销售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
        (2)车辆旋转电器: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216,598.53 万元,营业毛利为 48,794.23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 5.87%及 12.35%,毛利率为 22.53%,与上年同期相比
     增长 1.30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充分发挥佩特来在技术、品
     牌、市场渠道、售后服务平台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芜湖杰诺瑞在成本控制及精益生产方
     面的优势,实施优势互补,协同效应进一步凸显,促使车辆旋转电器业务板块的业务取
     得稳步增长,特别是加大公司内部整合力度,使佩特来在欧洲及北美的销售及盈利能力
     得到明显改善,相应销售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30 个百分点。
         (3)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61,498.06 万元,营业毛利
     额为 14,707.4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 56.29%及 14.49%,毛利率为 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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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1.69%。另外,公司子公司山东通洋本期冲回上年度确认的 600
套燃料电池系统的营业收入 41,224.14 万元及营业成本 40,934.87 万元。若不考虑该调整
因素的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02,722.20 万元,营
业毛利为 14,996.7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 26.98%及 12.81%、毛利率为 14.6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37%。主要原因系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退坡及行业竞
争加剧的影响相应产品销售价格降低,以致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营业收入同比
下降,但公司通过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利用车辆事业集团的资源优势对生产过程中
的成本及质量进行有效管控,促使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销售毛利率取得
一定的上升。

    2、期间费用分析
    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 4,737.18 万元,降低比率为
11.73%,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冲回到期的质量风险准备金增加影响。
    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1,022.32 万元,增长比例为
1.69%,主要原因系本期管理人员薪酬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1,902.31 万元,增长比例为
5.86%,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及氢燃料电池动力总成系统的研发投
入所致。
    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159.87 万元,降低比例为
1.62%,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强本期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235,460.19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紧张,
应收账款出现拖欠、呆滞的现象明显增多,因而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单项确定信用减值
的方式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等坏账准备 7,742.78 万元;因上海电驱动
及中山利澳、上海顺祥本期业绩未达预期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2,015.51 万元;受全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下降,部分客户原有订单取消及缩减,且公司生产所用的零部
件与整车型号匹配对应,通用性较差,导致部分配套产品及原材料出现减值迹象,公司
结合库龄情况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366.98 万元;子公司中山新巴、中山新能源投资
公司部分用于运营的车辆,由于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较快和市场变化影响,另外部分机
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以及部分检测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预期可回收的现金流低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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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账面价值,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56.23 万元;因计划处置中山
坚信运输及中山宏昌运输的股权相应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023.68 万元,而上年
同期上海电驱动计提 20.96 亿元的商誉减值准备以及北京佩特来计提 3.12 亿元的商誉减
值准备。
    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220.28 万元,主要原
因系本期子公司北京佩特来转让其持有的联营企业佩特来电驱动 50%的股权取得
21,503.76 万元的收益以及出售子公司大洋电机休斯顿房产取得 4,579.86 万元的收益、本
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4,442.53 万元;而公司上年同期确认上海电驱动原股
东业绩承诺补偿款 20,382.09 万元以及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6,713.09 万元。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与车辆旋转电器两个主要业务板块营业
收入增长稳定,相关业务的开展一切正常,且市场竞争力有所提升。整体的营业收入出
现同比下降主要受冲回上年度确认的 600 套燃料电池系统的营业收入影响。扣非后净利
润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退坡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
响,子公司上海电驱动营业收入未达预期而出现亏损,相应计提 1.18 亿元的商誉减值准
备;此外,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紧张,应收账款出现拖欠等现
象增多等影响,公司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7,742.78 万元、部分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订单取
消及缩减,公司对相应配套的产成品及原材料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366.98 万元;其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运营平台业务模式优化,但该业务处于市场推广阶
段,推广费用、车辆折旧、利息支出等成本的增加对本期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及
由于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较快和市场变化影响,公司对部分用于运营的车辆计提了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认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扣非后净利润亏损与公司的主要经营
业务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



    二、2019 年 5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出售合资公司股权的公告》,全资子公
司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北京佩特来电机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PEPS”)50%的股权以 3.26 亿元的价格转让给 Dana Electric Holdings BVBA。根
据 PEPS 2019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2019 年 3 月 31 日全部所有者权益为 1.53
亿元。你公司认为双方基于 PEPS 净资产以及 2018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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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定价,最终该笔股权转让事项确认 2.15 亿元投资收益并计入 2019 年度损益。
    1、标的公司 PEPS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3 月净利润均为亏损、全部权益账面值不
足 1.6 亿元。请结合 PEPS 从事的具体业务、核心竞争力等,详细说明交易对价增值率
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可比交易等因素分析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
安排。

    回复:

    北京佩特来电机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EPS”)原为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佩特来”)和加拿大 TM4 公司的联营公司,双方各持有 PEPS 50%
的股权。PEPS 拥有 TM4 公司先进的电驱动系统技术,产品包括驱动电机、充电电机、
电机控制器(MCU)和整车控制器(VMU)等,主要应用于大中轻型柴油机、大中型
客车、轻中重型卡车、中高档工程机械以及船机、发电机组等;其产品除国内市场外,
也已销往欧美、亚非和大洋洲等国家和地区;其建成投入使用的产品试验室,具备完善
的产品研发和分析的能力。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近十年来实现了从
无到有的高速发展。尽管伴随着国家补贴政策的调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了短期
调整阶段,但其未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使其成为了备受青睐的行业之一,也正吸引着越
来越多的外资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其中也包括美国德纳公司(Dana Incorporated,纽约
证券交易所代码:DAN)。
    美国德纳公司创建于 1904 年,总部设在俄亥俄州托莱多(莫米)市,是全球传动
系统、密封件和热管理产品的领先供应商。美国德纳公司在电气化领域拥有 20 多年的
经验,累积了丰富的电气化核心专业知识、资源和技术,为乘用车、商用卡车和非公路
用车市场以及固定式工业用设备提供支持,是动力车辆和机械的效率、性能及可持续性
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导者。美国德纳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美国德纳公司于 2018 年 6 月收购 PEPS 的股东 TM4 公司控股权后,间接持有了
PEPS 50%的股权。为更好地进入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美国德纳公司希望可以对 PEPS
进行控股。通过控股 PEPS,美国德纳公司将在中国拥有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完整
的研发、生产、工艺团队,并具备一定的客户基础,有助于其新能源汽车战略布局的实
现。因此,美国德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Dana Electric Holdings BVBA(以下简称“Dana”)
与北京佩特来管理团队就收购 PEPS 股权一事进行了长时间的商谈。PEPS 股权最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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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让价格的达成,是北京佩特来与美国德纳公司经过多轮艰苦谈判的结果,也是基于美国
德纳公司对 PEPS 估值测算的结果,符合交易双方的公允判断,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取得 PEPS 股权的取得时间、方式、成本,并结合你公司对
该笔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说明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和具体计算过程。

    回复:
    PEPS 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佩特来和加拿大魁北克水电集
团之子公司 TM4 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19,200 万元人民币,双方各持有
50%的股权,北京佩特来对该子公司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北京佩特来已完成全部认缴资本的实际出资,累计出资金额为 9,689.35 万元(其中实收
资本金额为 9,600 万元,资本公积金额为 89.35 万元),相应北京佩特来持有 PEPS 50%
股权的投资成本为 9,689.35 万元。
    PEPS 2012 年亏损 204.10 万元,2013 年度亏损 878.76 万元,2014 年度亏损 1,471.11
万元,2015 年度亏损 1,612.98 万元,2016 年度盈利 2,305.68    万元,2017 年度盈利
1,363.80 万元,2018 年度亏损 3,767.09 万元,2019 年 1-5 月亏损 801.72 万元,累计亏
损 5,066.27 万元,北京佩特来账面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为-2,533.14 万元,相应调减长期股
权投资成本金额 2,533.14 万元。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北京佩特来持有 PEPS 50%股权
的投资成本账面净值为 7,156.21 万元,股权转让对价为 32,600 万元,北京佩特来于报告
期内确认投资收益金额为 25,443.79 万元。
    合并层面商誉净值的分摊影响:公司收购北京佩特来股权时将 PEPS 的股权纳入资
产组的范围,报告期内转让 PEPS 的股权时,按照 PEPS 股权价值占北京佩特来全部股
权价值的比例对商誉净值进行分摊,分摊的商誉净值为 3,940.03 万元,相应调减投资收
益金额 3,940.03 万元,因此公司转让 PEPS 股权累计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 21,503.76
万元。

    3、请结合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款项支付的安排,说明交易对价的收回情况。

    回复: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双方于收购股权前期阶段开立 NRA 资金监管账户,Dana
将转让价款的 10%即 3,260 万元作为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双方通过共管印鉴和三方
监管协议的形式实现资金监管。

                                          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北京佩特来开立境内资产变现账户,Dana 于交割日将股权
转让款电汇到该资产变现账户。北京佩特来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收到 Dana 汇入的股权
转让款 32,600 万元,完成交易对价的全额接收;同时,监管账户中资金解除监管并全额
退还给 Dana。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实现营业收入 6.15 亿元,同比下
降 56.29%,该项业务的毛利率为 23.92%,较上年同期增长 11.69%。请结合新能源车
辆动力总成系统产品特点、行业竞争力水平、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盈利情况等,具
体说明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在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的原
因和合理性。

    回复: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
品的定制开发,产品种类和工装模具较多,生产成本较高,生产效率有待提高,目前相
关产品正逐步向标准化、模块化、平台化发展。同时,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减速
器等关键零部件的高度集成化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公司作为技术和规模均处于领先
地位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凭借在电机和电控多年积累的研
发、制造综合能力,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力。
    2019 年度,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处于由政策主导向市场主导的重要转型期,同时
还面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燃油车限购松绑、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体系有待进一步
完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多重挑战。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
会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市场遭遇了十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受前述因素影响,2019
年度,同行业企业相关产品的营业收入均出现了同比大幅下降,正海磁材和深圳大地和
相关产品业务出现了亏损。根据方正电机《2019 年年度报告》显示,其从事新能源汽车
电机业务的子公司杭州德沃仕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9 年完成吸收合并处置时净利润
也出现亏损。2019 年可比公司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61,498.06 万元,同比下降
   大洋电机
                56.29%,毛利率 23.92%,同比增长 11.69%。
   方正电机     汽车应用类产品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47,828.08 万元,同比下降 22.55 %;毛

                                          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9 年度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利率 22.91%,同比增长 1.9%。

                上海大郡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525.52 万元,同比下降 68.33%;毛利率
    正海磁材
                -3.09%,同比下降 12.25%。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811.98 万元,同比下降 65.89%;毛利率 7.79%,同比
   深圳大地和
                增长 7.76%。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可比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实现营业收入 61,498.06 万元,营业毛利
为 14,707.4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 56.29%及 14.49%,毛利率为 23.92%,与
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1.69%。另外,子公司山东通洋本期冲回上年度确认的 600 套燃料
电池系统的营业收入 41,224.14 万元及营业成本 40,934.87 万元,若不考虑该调整因素的
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02,722.20 万元,营业毛利
为 14,996.7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 26.98%、降低 12.81%,毛利率为 14.60%,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2.37%。主要原因系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退坡及行业竞
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销量同比上升但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导
致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但公司通过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力
度,利用车辆事业集团的资源优势对生产过程中的成本及质量进行有效管控,使得本期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销售毛利率取得一定幅度的上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情
况基本一致。



    四、年审会计师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
价值为 9.27 亿元,商誉减值准备本期增加 1.2 亿元。商誉减值新增金额主要为你公司对
上海电驱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形成的商誉所计提。2019 年末,你公司聘请上海众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上海电驱动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估。
    1、请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核心参数选取及其依据、经营性资
产组可收回金额测算情况。

    回复:

    1、上海电驱动与商誉相关资产组
    公司收购上海电驱动形成的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经公司及上海电驱动管理层确定,

                                         1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范围为直接归属于资产组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各类可辨认
   资产,以及与资产组不可分割的负债及其他资产(或负债)、商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合计为 154,565.46 万元。
          2、可收回金额测算过程
          可收回金额最终采用公允价值 (市场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进行确认。具体
   测算公式如下:
          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资产组公允价值×(1-处置相关费用率)
          资产组公允价值=确定的价值比率×资产组相应指标×(1-缺少流通性折扣率)
          计算过程如下:
          (1)选取可比上市公司
          上海电驱动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按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新能源汽车
   行业。根据可比公司搜索结果,基于对上海电驱动主营业务构成以及各项业务关联性的
   分析,以及可比公司数据的可获取性,评估公司选取了江特电机、方正电机、正海磁材、
   蓝海华腾、金龙机电及越博动力 6 家业务涉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公司进行估值分析。
          (2)通过对上海电驱动与可比公司在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
   四个方面的差异进行调整得出上海电驱动的相关价值比率指标,具体测算如下:

                          企业规模修正                 盈利能力修正       偿债能力修正      发展能力修正
                                                                总资产                     营业收   净资产
  名称                                   主营业务     销售利                      资产负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                             报酬率   产权比            入同比   同比增
                                         收入(万        润率                      债率
               (万元)      益 (万元)                            ROA        率              增长率     长率
                                           元)        (%)                       (%)
                                                                (%)                      (%)    (%)
上海电驱动   271,814.84 164,288.57       63,590.36    -25.77    -12.06   65.45    39.56     4.10     128.89
 江特电机    548,163.46 160,354.12       264,218.62   -81.74    -28.09    3.27    95.54    -12.42    -57.02
 正海磁材    361,202.56 265,377.41       179,855.84    4.70      2.30     0.36    26.53     7.06     -1.80
 金龙机电    238,332.63 146,455.91       172,342.23    3.73      3.11    62.73    38.55    -48.85     4.30
 越博动力    175,427.77     34,306.00    38,695.44    -195.87   -35.56   411.36   80.44    -21.56    -69.67
 蓝海华腾    84,344.54      54,934.16    33,847.95    -48.82    -17.37    0.54    34.87    -15.77    -22.08
 方正电机    293,860.45 213,921.56       113,205.38    1.80      0.70     0.38    27.54    -16.98     9.15
 平均值      281,878.04 148,519.67       123,679.40   -48.85    -12.42   77.73    49.00    -14.92    -1.18
 标准差      127,324.63     70,824.71    74,403.88    62.68     13.40    129.98   23.77    16.01     56.24
上海电驱动     -0.08          0.22         -0.81       0.37      0.03    -0.09    -0.40     1.19      2.31
 江特电机       2.09          0.17          1.89       -0.52    -1.17    -0.57     1.96     0.16     -0.99


                                                      1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修正                     盈利能力修正        偿债能力修正       发展能力修正
                                                                    总资产                       营业收   净资产
 名称                                     主营业务         销售利                       资产负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                               报酬率     产权比            入同比   同比增
                                          收入(万            润率                       债率
                 (万元)      益 (万元)                              ROA          率              增长率     长率
                                            元)            (%)                        (%)
                                                                    (%)                        (%)    (%)
正海磁材         0.62          1.65         0.76            0.85     1.10       -0.60   -0.95      1.37     -0.01
金龙机电        -0.34          -0.03        0.65            0.84     1.16       -0.12   -0.44     -2.12     0.10
越博动力        -0.84          -1.61        -1.14          -2.35    -1.73        2.57    1.32     -0.41     -1.22
蓝海华腾        -1.55          -1.32        -1.21           0.00    -0.37       -0.59   -0.59     -0.05     -0.37
方正电机         0.09          0.92         -0.14           0.81     0.98       -0.60   -0.90     -0.13     0.18
  注:以上数据通过 2019 年业绩快报数据计算得出

        (3)修正后的目标公司总资产价值与经营性净资产比率(EV/B)

        序号            证券简称          基准日调整后 EV/B                 调整系数       调整后 EV/B
           1            江特电机                    2.42                      1.0258             2.48
           2            正海磁材                    3.75                      0.9855             3.70
           3            金龙机电                    2.13                      1.0162             2.16
           4            越博动力                    3.04                      1.0833             3.29
           5            蓝海华腾                    3.65                      1.0318             3.76
           6            方正电机                    1.19                      1.0000             1.19
                 平均值                                                2.76


        4)修正后的总资产价值与收入比率(EV/S)

        序号            证券简称          基准日调整后 EV/S                 调整系数       调整后 EV/S
           1            江特电机                    3.10                      1.0258             3.18
           2            正海磁材                    3.92                      0.9855             3.86
           3            金龙机电                    1.68                      1.0162             1.70
           4            越博动力                    5.37                      1.0833             5.81
           5            蓝海华腾                    2.21                      1.0318             2.28
           6            方正电机                    2.09                      1.0000             2.09
                 平均值                                                2.62


        (5)缺少流通性折扣的估算
        因本次选用的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其股份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而评估对象为非
  上市公司,因此需考虑缺乏流动性折扣。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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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流动性是指在某特定市场迅速地以低廉的交易成本买卖证券而不受阻的能力。
    市场流动性折扣(DLOM)是相对于流动性较强的投资,流动性受损程度的量化。
一定程度或一定比例的市场流动性折扣应该从该权益价值中扣除,以此反映市场流动性
的缺失。本次评估选取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流动性折扣率为 22.17%。
    (6)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评估费用、审计费用、法律费用等,合计取值 5%。
    (7)评估结果
    A、根据 EV/B 倍数计算的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
    经营性资产组账面值=经营性净资产账面值×EV/B×(1-缺乏流动性折扣)
    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组公允价值×(1-处置费用率)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的结果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比例
     1     经营性净资产账面值                                  81,643.28 万元
     2     修正后 EV/B                                                2.76 倍
     3     缺乏流动性折扣率                                           22.17%
     4     少数股权比例                                                0.57%
     5     归母经营性资产组公允价值                           174,625.59 万元
     6     处置费用                                                    5.00%
     7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                         165,894.31 万元


    B、根据 EV/S 倍数计算的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
    经营性资产组账面值=销售收入×EV/S×(1-缺乏流动性折扣)
    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组公允价值×(1-处置费用率)


    序号                  项目                         金额/比例
     1     销售收入                                            61,982.71 万元
     2     修正后 EV/S                                                2.62 倍
     3     缺乏流动性折扣率                                           22.17%
     4     少数股权比例                                                0.57%
     5     归母经营性资产组公允价值                           125,881.26 万元
     6     处置费用                                                    5.00%
     7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                         119,587.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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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的确定


                    指标                             金额                   权重
     EV/B 指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        165,894.31 万元             50%
     EV/S 指标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        119,587.20 万元             50%
              可回收金额评估值                        142,740.76 万元



    2、年报显示,2019 年上海电驱动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及行业竞争加剧
的影响,亏损 1.11 亿元。请结合上海电驱动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企业经营环境、产业
政策变化等情况详细说明本期新增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性及充分性。

    回复:

    2019 年 3 月 26 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发布《关
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 138 号),根据
文件测算,2019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 2018 年基础上平均退坡 50%。受此影响,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124.2 万辆和 120.6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2.3%和 4.0%,
出现了十年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首次负增长。基于上述情况,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
统行业企业 2019 年经营压力倍增,为保持相应的市场份额,被动下调新能源汽车动力
总成系统价格,导致产品毛利率不高,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并加速洗牌。受此影响,
上海电驱动 2019 年在实现产品产销量同比增长的情况下,仍然亏损 1.11 亿元。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 2019 年第四季度的降幅
有所收窄,新能源汽车市场受政策影响的程度在减弱,并且正在逐渐过渡到需求促成消
费的阶段。同时,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的完善、动力电池技术及配套回收体系不断成
熟以及包括智能网联、语音识别、手势识别以及人脸识别等功能在内的产品创新要素,
有望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推广。国际市场方面,2020 年初,欧洲电动车销量迎
来了开门红,其中全球第八大汽车市场法国增幅最大,而挪威电动汽车销量占全国新车
总销量的 44.3%,占比进一步提升。另外,脱欧后的英国宣布提前 5 年禁止销售新的汽
油、柴油和混合动力车型。新能源汽车长期向上的全球趋势愈发明显。作为行业领头羊
之一,公司将在新能源汽车未来快速发展过程中直接受益。
    鉴于上海电驱动 2019 年业绩仍不及预期,公司聘请了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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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法和收益法对合并上海电驱动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市场法以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的 EV/B、EV/S 为基础,从资
产组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四个方面对选用的参数进行了修正,确定了
修正的 EV/B 值 2.76 和 EV/S 值 2.62 并取均值作为参数。根据评估结果,上海电驱动商
誉所在经营性资产组市场法评估的可收回金额高于收益法评估的可收回金额,最终确定
的可收回金额为 14.27 亿元,从而对上海电驱动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 1.18 亿元。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充分考虑了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并结合行业
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认为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五、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 23.91 亿元,其中,对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新增计提减值准备 1,988.44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政
策,详细说明你公司对机器设备、运输设备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关键假设及核心
参数的确定方法,并分析说明上述过程及结果是否公允合理。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466.91              71.07          88.20           307.64
 运输设备             17,065.09        7,056.25          3,634.61        6,374.23
    合 计             17,532.00        7,127.32          3,722.81        6,681.87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
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公司的机器设备 EV 测功机,设备原值为 466.91 万元,鉴于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预期可回收的现金流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故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计提了减值准备 88.20
万元。
    子公司中山新巴、中山新能源投资公司部分用于运营的车辆,由于新能源汽车更新
换代较快和市场变化影响,预期可回收的现金流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本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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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部分运营车辆计提减值准备 1,900.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
序                                                                        可回收金      本期计提
     运输设备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计提减值准     账面净值
号                                                                        额(注 1)    减值金额
                                                 备金额
1    出租车            1,092.76     471.50          270.38       621.26      607.71         13.55
2    乘用车            4,645.98    1,960.14         212.04     2,685.84    1,679.21       1,006.63
3    公交车(自营)    7,944.51    3,453.30        1,251.96    4,491.21    3,868.54        622.67
4    物流车            3,381.84    1,171.31               -    2,210.53    1,953.14        257.39
      合 计           17,065.09    7,056.25        1,734.38   10,008.84    8,108.60       1,900.24
注:可回收金额由市场部对运输设备进行市场询价,设备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根据相关信息评
估计算,可回收金额包含预计可收回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补贴款;运输设备计提减值准
备的金额系通过比较各运输设备账面价值和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算得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新巴于 2015 年度购置了 1,760 辆新能源汽车用于租赁运营,其
中出租车 200 辆、乘用车 300 辆、6.5M 公交车(自营)380 辆、专车 120 辆、物流车
368 辆、通勤车 20 辆、8.5-10.5M 公交车 372 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山新能源投资公
司于 2017 年度购置了 1,200 辆新能源汽车用于租赁运营,其中乘用车 700 辆、物流车
500 辆。报告期内,由于新能源汽车的更新换代较快以及租赁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对
闲置的 14 辆出租车、377 辆乘用车、20 辆专车、170 辆公交车(自营)、11 辆 8.5-10.5M
公交车、133 辆物流车按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子公司中山新巴及中山新能源投资公司的运输设备存在明显的
减值迹象,并于报告期末对运输设备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需对该
运输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900.24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对运输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过程及结果审慎、合理且公允,与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合。



     六、报告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账面余额占比 63.63%,其中应收
“BGP”代垫款 1,465 万元,账龄为 2-3 年。请详细说明 BGP 的具体名称、代垫款形
成原因,欠款方与你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款项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你公
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确定上述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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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公司与前海广桥(深圳)氢能产业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前海广桥基金”)、河北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能源”)(以
上三方合称“联合投资方”)以及美国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以下简称“GE”)初
步接触,拟四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用于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以 GE 原研发的固体氧
化物燃料电池(Solid Oxide Fuel Cell,以下简称“SOFC”)技术为基础的技术及产品,
该项目内部命名为“Broad-Ocean GE SOFC Program”,简称“BGP”。
    2017 年 8 月,联合投资方授权公司与 GE 签署 Term sheet,具体内容如下:
    1、各方同意建立合资公司,联合投资方占比 90%,GE 占比 10%。
    2、Term sheet 签署后至正式协议签署前,联合投资方需要支付给 GE 210 万美元的
过渡期运营费用。
    3、正式协议签署后,联合投资方支付 2,000 万美元至新公司,存入合资公司的限制
性账户,作为合资公司技术验证成功达成后 2 年内的运营费用。
    4、正式协议签署后,联合投资方将投资 1,800 万美元至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支付
给 GE 作为研发许可费用。
    5、正式协议签署后,再投资 200 万美元给合资公司,存入的限制性账户,作为合
资公司技术验证成功达成后,支付给 GE 的商业许可授权费。此 200 万美元在技术验证
没有达成的时候会退还给合资公司。
    6、正式协议签署后,联合投资方投资 1,000 万美元至合资公司,作为首年运营费用。
投资者在交割前支付的临时预算的费用可从该 1,000 万美元中扣减。
    根据上述内容,公司作为联合投资方的代表与 GE 签署 Term sheet。鉴于联合投资
方前海广桥基金、昆仑能源内部审批的时间问题,公司作为代表先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
支付给 GE 上述内容中第二项的 210 万美元,并在会计处理中挂账为代垫“BGP”项目
往来款,欠款方 GE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Term sheet 签署后,随即启动美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IFUS)审批程序,但适值 CFIUS
对于涉及跨境高新技术尤其是与中国境内公司的技术合作审核趋严,交易架构无法通过
审批,公司自 2017 年 10 月起与联合投资方会同 GE 就新的交易架构进行多次沟通,但
未能达成一致,导致项目暂时搁置。截止 2019 年末各方仍未能达成一致,且项目锁定
期限已过。
    公司及联合投资方积极与 GE 进行沟通,要求对方退还代垫过渡期运营费用 210 万
美元, 同时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就该笔代垫款项 210 万美元按账龄计提了 30%的坏账准
                                       1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备,公司认为该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相对合理。


    七、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16 亿元,全部为融资租赁款,上
述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请补充披露你公司融资租赁款的形成原因,业务开展情况,欠
款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等说明对上述长期应收款未
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存在,请说明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请
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融资租赁款的形成及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大洋电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与广州氢松
用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松用车”)签署《售后回租合同》,约定以氢松用
车持有的 2,199 台新能源汽车作为租赁物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氢松用车将回租车辆用于
广州及周边地区的网约车运营,以该批车辆获得的运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根据《售后回租合同》约定,本次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资产为 2,199 辆新能源车辆,
租金总额为 28,350 万元,留购价格为 1,000 元,起租日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租赁期为
8 年,租金按季度分 32 期收取,租金年利率为 5.5%,每期租金金额为 1,101.07 万元;
保证金率为 2%,保证金金额为 567 万元,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收取; 租
赁手续费率为 4%,按 8 年平均收取,每年的手续费随同该年第四季度的租金一并收取。
    深圳大洋电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氢松用车基于双方业务合作关系及新能源汽车
运营市场的实际情况,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签订《售后回租合同补充协议》,约定
自第二年开始将租金的年利率由 5.5%调整为 4.35%,即自第二年开始每期租金金额调整
为 1,059.04 万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氢松用车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共计 8,640.46 万
元,已收到保证金 567 万元,已收到租赁手续费 283.50 万元。

    二、欠款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作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业务的延伸,公司于 2014 年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运营
业务,逐步形成了车辆运营平台事业部(EVOP),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由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大洋电机新能源(中山)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氢松用车(原名广东大洋电
                                        1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计划将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拓展至广州。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运营,公司发现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与公司擅长的电机研发、
制造业务差异较大,且公司在车辆运营业务市场拓展、服务管理等方面均不具备优势,
无法有效地推广发展该业务。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经公司管
理层研究讨论,公司决定逐步将车辆运营业务从公司中剥离出去。因此,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将所持氢松用车的 100%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并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完成
工商变更事项。
    氢松用车在作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中第 10.1.3 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非关联法人。根据上市规则
以下条款规定:
    10.1.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规则第 10.1.3 条或者第 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在公司转让氢松用车股权后,因氢松用车在公司转让其股权前的十二个月内,不存
在上市规则第 10.1.3 的规定,因此,也不存在第 10.1.6 条第(2)款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综上所述,欠款方氢松用车在公司转让其股权前后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述长期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时收到氢松用车总计 8 期的融资租赁款项,金额合计
8,640.46 万元,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为 2.16 亿元。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长期应收款的减值损失,《售后回租合同》仍在正常履行中,公司判断该应收融资
租赁款的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故对上述剩余应收融资租赁款无需计提坏账准备。因此,
2019 年末公司并未就该笔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四、是否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
款项
    深圳大洋电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营
业务为“供应链管理、实业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类项目);融资租
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
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6.2.1 条关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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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助的规定:
    6.2.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适用本
节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上市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2)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3)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大洋电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氢松用车开展的车辆售后回租业务为其按照自
身主营业务范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适用上述 6.2.1 条第一款的除外情况,因此,深
圳大洋电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五、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我们阅读了公司回复,上述信息与我们执行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获得的
信息没有重大不一致情况。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主要系融资租赁形成,我们对长期应收款
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相关的融资租赁制度;
    2、分析长期应收款余额构成,了解明细项目的性质,查阅长期应收款相关合同协
议,了解长期应收款是否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执行,检查长期应收款是否真实。检查长期
应收款客户清单,查阅其工商资料及章程等,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情形;
    3、检查公司与长期应收款客户是否存在代垫费用、大额资金占用、没有交易实质
的资金往来等,检查是否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性质款项;
    4、检查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检查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融资租赁的相
关规定,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5、选择长期应收款涉及的项目进行函证,根据回函情况与账面核对确认;
    6、检查按照合同条款按期收款情况,是否按时足额收回,结合客户的运营情况检
查长期应收款是否可按期收回,了解有无未能按合同规定收款或延期收款现象。了解长
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恰当。结合同类长期应收款历史上实际发生违约的情
况,评估管理层的判断是否适当;
    7、检查融资租赁性质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入账金额是否正确,其摊销年限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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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恰当,是否按实际利率摊销,复核摊销金额是否正确。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们未发现欠款方与大洋电机存
在关联关系,对该项长期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未发现存在《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情况。


    八、请在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部分补充披露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
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回复: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 109,255,383.14 元,占
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55.09%,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武汉宝钢华中贸易有限公司                    50,304,410.26                   25.3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8,970,236.03                   14.61%
 展祥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12,689,252.66                       6.40%
 BAOSTEEL SINGAPORE PTE LT                    9,034,731.55                       4.56%
 北京晶川电子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256,752.64                       4.16%
                 合 计                      109,255,383.14                  55.09%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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