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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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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0-0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徐海明先生、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
 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股东徐海
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5,00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48%);股东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升
安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安乃达”)计划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1.95%)。
    鉴于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
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徐海明先生、西藏升安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本
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上述股东在该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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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徐海明先生、西藏升安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
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
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
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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