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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11-3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0-06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112,198,11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74%)的股东西藏升安能实业
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6,036,176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1.52%)计划在未来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6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西藏升安能实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升安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安乃达”)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数量(股)

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          112,198,115          4.74%                    112,198,115

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           36,036,176          1.52%                     36,036,176

          合计                  148,234,291          6.27%                    148,234,291
注:1、西藏升安能和西藏安乃达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构成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合并计算,为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
    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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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西藏安乃达实业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企业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山大洋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向西藏升安能实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761 号),西藏升安能和西藏安乃达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数量:西藏升安能和西藏安乃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23,65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转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
间除外)。
    7、拟减持的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西藏升安能、西藏安乃达于2015年6月在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承
诺: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登记至本企业名下之日起至36
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升安能、西藏安乃达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西藏升安能、西藏安乃达此前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
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西藏升安能、西藏安乃达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
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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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
关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西藏升安能、西藏安乃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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