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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6-0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4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
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7、审议《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劲松、刘奕华、侯予、郑馥丽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对第6、7、9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
要求,以上三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 7、8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由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6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7.00                                                                   √
          议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
   9.00                                                                   √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员工
  10.00                                                                   √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狼计划一期”
  11.00                                                                   √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
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
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16-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信函方式以 2021 年 6 月 17 日 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刘博、肖亮满             联系电话:0760-88555306
    传真号码:0760-88559031(备注董秘办收)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参会线路图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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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249”,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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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
   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股东大会议案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7.00                                                      √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8.00                                                      √
        议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
 9.00   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
        议案

                                           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
10.00                                                 √
        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头部
11.00                                                 √
        狼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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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

真:0760-88559031)交回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中山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528411)。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

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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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图
会议地址:中山市西区沙朗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会议室
参会路线:
1、市区公交车:乘坐 050 路公交车到大洋电机站
2、自驾车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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