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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6-0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
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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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大洋电机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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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劲松              刘奕华              侯予                 郑馥丽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