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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4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上午 11:0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以
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刊载
于2022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除 84 名因离职原因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以及 1 名因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E 导致当期行权比例为 0%的人员之外,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当期行权比例均为 100%。公司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符合行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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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的 771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9,501,741 份,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公告》刊载于2022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刊载于
2022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有 84 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1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E,当期可行权份额的比例为 0%,
按照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注销上述 85 人合计 1,789,910 份股票期
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刊载于2022
年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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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2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的《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王侦彪先生是本计划拟参与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2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
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头部狼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王侦彪先生是本计划拟参与人,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实现发展规划目标,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拟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2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
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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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2年6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n.cn)上
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经初步核查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后认为:列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符合《中山大洋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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