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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电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9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6: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以
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0 票)。

    关联董事张舟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
投票董事人数为 8 人。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包括氢燃料电池行业,迎来了重
大发展机遇,相应的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持续上升。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领航计
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动力总成系统及氢燃料电池
系统业务(含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研发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张舟云先生、股东
代表监事兰江先生。张舟云先生、兰江先生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其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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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与管理工作,系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动力总成系统研发带头人及技术专家。除张
舟云先生和兰江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加大对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动力总成系统及氢燃料电池系
统相关核心研发人员的激励力度,提高核心研发人员稳定性,持续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
车电驱动动力总成系统以及氢燃料电池系统等业务方面的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员工、
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研发人员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
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实现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市场地位,
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计划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领航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张舟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
投票董事人数为 8 人。
    为规范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领航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领航计划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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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张舟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实际
投票董事人数为 8 人。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领航计
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领航计划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中介机构;
    (六)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七)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
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
案经表决: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
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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