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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步 步 高: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2-02-1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步步高
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向关联方
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
平、合理的定价政策,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
进行了评估,并参照评估价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戴晓凤、唐红、刘朝


                                                    2022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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