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9-00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9年1月25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川大智胜”)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天津华翼蓝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翼蓝天”)提供1,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
补充华翼蓝天的流动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助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三)期限:1 年,自华翼蓝天收到公司提供的贷款资金之日开
始计算期限。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保障措施:贷款协议签订后,华翼蓝天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GU ZENGWEI 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华翼蓝天
3,464,550 股的股权质押给川大智胜。
(六)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用于补充华翼蓝天的流动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9年1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12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外环)海泰发展三道16号
法定代表人:GU ZENGWEI
注册资本:人民币3,037万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
及外围设备批发兼零售;航空器训练设备制造、租赁及技术培训;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华翼蓝天总资产1.48亿元,总负债9,386.40
万元,净资产5,409.62万元,资产负债率63.44%。2018年1-6月,华翼
蓝天实业实现销售收入371.0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4.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翼蓝天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GU ZENGWEI 男,加拿大公民,护照号:GF052171,住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三道 16 号。
GU ZENGWEI 是华翼蓝天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华翼蓝
天 1,306.5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43.02%,本次质押 3,464,550 股,占
其持有华翼蓝天股份的 26.52%,占华翼蓝天总股本的 11.41%。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川大智胜跟华翼蓝天有多年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互信基础。华
翼蓝天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航空模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
15年的研发经验积累,在取得法国空客、美国波音以及国内飞机制造
商数据包授权基础上,已成功研制出十几种机型的飞行训练器、工程
模拟设备和科普飞行体验设备,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华翼蓝天
全力投入飞行模拟机的研发,努力打破国外公司在该领域的垄断地
位,致力于成为国内飞行模拟机研发的领先者。目前,正在开发的空
客A320全任务模拟机有望成为国产首台的D级飞行模拟机,可以和川
大智胜2011年公开增发项目“飞行模拟机视景系统研发及生产建设项
目”中研发的飞行模拟机视景系统配套销售。川大智胜和华翼蓝天两
家公司能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
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将能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认为资助对象有偿债能力,且风险防范措施、抵押担保措施
充分,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跟华翼蓝天有多年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
互信基础,此次对华翼蓝天财务资助,有利于增进双方合作;公司目
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华翼蓝天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措施有力,本次
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跟华翼蓝天有多年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互信基础,此次对
华翼蓝天财务资助,有利于增进双方合作。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信用情况较好,有偿债能力,且风险
防范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华翼蓝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GU ZENGWEI 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华翼蓝天
3,464,550 股的股权质押给川大智胜。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
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为人民币1,000万元(包括本次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