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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大智胜: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9-00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9年1月25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川大智胜”)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天津华翼蓝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翼蓝天”)提供1,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
补充华翼蓝天的流动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助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三)期限:1 年,自华翼蓝天收到公司提供的贷款资金之日开

始计算期限。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保障措施:贷款协议签订后,华翼蓝天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GU ZENGWEI 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华翼蓝天

3,464,550 股的股权质押给川大智胜。

    (六)本次财务资助款项的用途:用于补充华翼蓝天的流动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9年1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12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外环)海泰发展三道16号

    法定代表人:GU ZENGWEI

    注册资本:人民币3,037万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

及外围设备批发兼零售;航空器训练设备制造、租赁及技术培训;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华翼蓝天总资产1.48亿元,总负债9,386.40

万元,净资产5,409.62万元,资产负债率63.44%。2018年1-6月,华翼

蓝天实业实现销售收入371.05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4.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翼蓝天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GU ZENGWEI       男,加拿大公民,护照号:GF052171,住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三道 16 号。
    GU ZENGWEI 是华翼蓝天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华翼蓝
天 1,306.5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 43.02%,本次质押 3,464,550 股,占
其持有华翼蓝天股份的 26.52%,占华翼蓝天总股本的 11.41%。
    四、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川大智胜跟华翼蓝天有多年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互信基础。华

翼蓝天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航空模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托

15年的研发经验积累,在取得法国空客、美国波音以及国内飞机制造

商数据包授权基础上,已成功研制出十几种机型的飞行训练器、工程

模拟设备和科普飞行体验设备,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要。华翼蓝天

全力投入飞行模拟机的研发,努力打破国外公司在该领域的垄断地

位,致力于成为国内飞行模拟机研发的领先者。目前,正在开发的空

客A320全任务模拟机有望成为国产首台的D级飞行模拟机,可以和川
大智胜2011年公开增发项目“飞行模拟机视景系统研发及生产建设项

目”中研发的飞行模拟机视景系统配套销售。川大智胜和华翼蓝天两

家公司能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

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将能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认为资助对象有偿债能力,且风险防范措施、抵押担保措施

充分,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跟华翼蓝天有多年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

互信基础,此次对华翼蓝天财务资助,有利于增进双方合作;公司目

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华翼蓝天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财务资助担保措施有力,本次
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跟华翼蓝天有多年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互信基础,此次对

华翼蓝天财务资助,有利于增进双方合作。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

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信用情况较好,有偿债能力,且风险

防范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华翼蓝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GU ZENGWEI 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华翼蓝天

3,464,550 股的股权质押给川大智胜。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的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

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为人民币1,000万元(包括本次财务资助)。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