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公司向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翼蓝天”)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1,000万元予以展 期。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为参股公司华翼蓝天提供的 财务资助展期至2020年7月30日,有利于华翼蓝天的业务发展,且公 司有能力控制其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风险基本可控。华翼蓝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GU ZENGWEI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提供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 上述情况,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喻光正、范自力、车晓昕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