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1-02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25,626,0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
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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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44 游志胜
2 08*****056 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
3 08*****079 四川大学
4 00*****146 陈素华
5 08*****076 四川力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14 日至股权登
记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七号川大智胜公司
咨询联系人:赵静
咨询电话:028-68727815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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