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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
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至 12 月)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文件的
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企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
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独立意见
    2021 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大幅下降,为促进
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决定 2021 年度不派发现
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
滚存至下一年度, 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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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议案》独立意
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发放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结合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分管工
作的绩效考评情况,薪酬发放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考核议案》。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独立意见
     因工作失职,董事会免去毌攀良副总经理职务,其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意见
     经了解,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
制措施对企业的管理发挥了较好作用,能够适应企业的经营所需,保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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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以及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范自力、车晓昕、王清云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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