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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2-01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2: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智胜大厦 12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9
人,代表股份数71,275,5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901%。其
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2人,代表
股份数71,035,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838%;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239,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0人,代表股份数
12,266,5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67%。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268,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
    2. 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268,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
    3.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1,268,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
    4.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1,268,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
    5. 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68,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2-
数的 0.0028%;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9,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43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63%;弃权 4,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99%。
    6.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268,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903%;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8%;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9,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43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63%;弃权 4,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99%。
    7. 审议通过《完善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36,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650%;反对 233,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81%;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36,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6650%;反对 233,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81%;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27,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8.0535%;反对 233,86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065%;弃权 4,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99 %。

                               -3-
    该议案属于特别提案,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9.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累积投票)
    9.1 选举游志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9.2 选举范雄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9.3 选举杨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9.4 选举李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9.5 选举杨红雨女士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9.6 选举游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10.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累积投票)
    10.1 选举车晓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5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10.2 选举王清云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5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10.3 选举张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5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7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11.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累积投票)
    11.1 选举赵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58,77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11.2 选举宋戈扬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71,267,734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91%。

                               -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258,77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彭文文、郭琼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
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