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聘任范雄为公司总经理;杨波为常务副总经理;黎新、李
晓峰、吕学斌、胡术为副总经理;吴俊杰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程鹏为总工程师;胡清娴为财务总监;陈志刚为人力资源总监;马莎
为行政总监。该等人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
行使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述决定。
独立董事: 车晓昕、王清云、张华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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