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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陆重工:独立董事对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2018-04-1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更换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州
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更换董事事项表示同意,发表意见如下:
     朱建忠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卫
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未发现本次提名的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合法、合规,并且提名、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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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更换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张彩虹                 顾建平                周中胜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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