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张彩虹 顾建平 周中胜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