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海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0-05-08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ST 海陆           公告编号:2020-028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增持股份的规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的 488.1 万元)。
    2、截至本公告日,徐冉先生在该增持计划下已增持 488.1 万元。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收盘后
接到公司副总经理徐冉先生的通知,其已于 2020 年 5 月 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徐冉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先生的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5,756,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
    2、徐冉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徐冉先生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规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不高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的 488.1 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徐
冉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
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

                                     1
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资本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6、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
    (1)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
持,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2)增持实施期限过半、增持实施期限届满或完成预定增持计划后,及时通
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8、锁定期:本次增持主体增持的股票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三、已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20 年 5 月 7 日,徐冉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900,000 股,均价为 2.569 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本次增持前,徐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756,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227,84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42%,徐冉先生及徐元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21,984,1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48%。
    本次增持后,徐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656,3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元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6,227,84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42%,徐冉先生及徐元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23,884,1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71%。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以及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
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
    3、徐冉先生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徐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徐冉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增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