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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0-05-26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ST 海陆          公告编号:2020-032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交期

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2、本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同能否按时履
行、足额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括

    近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拉
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斯卡”)与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环科院”)共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恒”)签订了合同价款总额为 106,000,000 元整的危废焚
烧处理装置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二、交易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MA1P371R4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1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蒸汽的生产、销售;售电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 2 号楼 316 室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6 日

    江苏瑞恒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瑞恒未
与拉斯卡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瑞恒经营状况良好,完全能够履行与拉斯卡达成的各
项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永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3778147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境科技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环境影响评价;环
境规划、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信息咨询;环境工程设计、咨询、施工;
市政工程设计、咨询、施工;环境监测;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及药剂产品(不含
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环境工程监理及相关技术服务;环保技术服

务培训;环保设施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注册地:南京市建邺区通江路 16 号
    成立日期:2007 年 08 月 08 日
    环科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州拉斯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

                                       2
司
      2)工程名称: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焚烧处理装置 EPC 总承包
      3)工程内容及规模:焚烧处置能力为:危废 67 吨/天(20,000 吨/年,7,200h/
年)的焚烧系统一套。
      4)工程价款:壹亿零陆佰万元整(小写金额:106,000,000 元)

      5)付款方式:
                                内容                       付款比例

     第一次付款          合同签订后预付款 20%                 20%

                          提供可研报告后 10%                  10%

     第二次付款            主体设备发货前                     20%

     第三次付款               机械竣工                        10%

     第四次付款               完成考核                        20%

     第五次付款             第一年质保金                      10%
     第六次付款             第二年质保金                      10%

      6)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拉斯卡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
的能力。
      2、上述合同金额总计为 106,000,000 元整(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5.15%,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3、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制造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动、 交
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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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焚烧处理装置 EPC 总承包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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