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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陆: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2021-03-3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海陆重工”、“上市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684 号)。公司现对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海陆重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85,786.41 万元、79,389.59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分别
为 104,107.90 万元、71,029.26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5、注释 8 及附注
十四、(二)所述,子公司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成)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01,524.81 万元、70,139.91 万元,坏账准
备余额分别为 86,478.12 万元、70,119.27 万元,计入本期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为
-146,059.89 万元。我们无法就江南集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做出调整,以及应调整
的金额。
    2、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26、注释 31,附注十二、(二)所述,江南集成
2019 年度发生多起债务到期无法偿还的违约情形,由于债务违约导致的诉讼事
项尚未最终裁决等原因,同时因江南集成应交税款存在 10,140.79 万元逾期未交
被加计滞纳金及罚款的可能,因此我们无法对本期营业外支出、预计负债等相关
报表项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恰当估计。
    3、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实施
有效的审计程序对江南集成上期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营业收
入与营业成本等项目的账面价值和发生额进行认定,也无法认定上期披露的关联
方关系及交易的完整性以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关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基于保
留意见所涉及主体为江南集成,公司与江南集成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
项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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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83.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张家港信
科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江南集成 83.60%股权,交易对价为 1.9
亿元。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收到张家港信科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 亿
元股权转让款。本次转让完成后,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江南集成已不再属于公
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2、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后续处置江南集成 83.6%
股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江南集成破产清算。受让方后续处置江南集
成 83.6%股权的收入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3、2019 年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一、关于江南集成应收款项大额计提坏账准备
的事项,公司组织江南集成相关人员成立专项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方案,对所
涉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逐一进行评估判断,并对所涉单位核查
了经营信息以及从业务到财务的相关资料,包括备案证、合同、工程并网确认单、
240 小时无故障运营验收合格单、结算报告、收付款凭证等,并及时采取发出催
收函、律师函、会面商讨、诉讼等措施,强化落实应收款项回款。
    通过评估判断、核查及采取相关措施,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将
江南集成 83.6%的股权转让给张家港信科诚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南集成
不再属于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时,上述应收款项仍处于无法回收的状态,
对上市公司 2020 年 1-6 月份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4、2019 年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二,江南集成 2019 年度发生多起债务到期无
法偿还的违约情形,由于债务违约导致的诉讼事项尚未最终裁决等原因,同时因
江南集成应交税款存在 10,140.79 万元逾期未交被加计滞纳金及罚款的可能,因
此我们无法对本期营业外支出、预计负债等相关报表项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
恰当估计。江南集成 2020 年 1-6 月份财务报表对可确认的银行欠息以及已完成
诉讼程序的损失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也未出现税款的催讨和被加计滞纳金、罚
款的情形,随着江南集成 2020 年 6 月末股权处置完成相关影响也消除了。
    5、2019 年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述,因审
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对江南集成上期财务报表中应收
账款、预付款项、存货、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等项目的账面价值和发生额进行认
定,也无法认定上期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完整性以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
响。上述为江南集成 2018 年事项,且 2020 年 1-6 月江南集成已无实际运营业务,
故对 2020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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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所述,基于公司已完成江南集成的实质性剥离,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说明。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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