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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陆重工: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2022-05-31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035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二.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      1-11

      错更正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前 期 重 大 差 错 更 正 专 项 说 明 的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0010352 号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陆重工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海
陆重工公司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
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 2)真实、
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陆重工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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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10352 号专项说明




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
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陆重工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海陆重工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 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海陆重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前
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信息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
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广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姚植基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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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陆重工”或“公司”)在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
对价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公司将对该差错进行更正,差错产生的原
因、调整过程、调整依据等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产生原因、调整过程等情况
       (一)业绩补偿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形成
背景
       1、海陆重工购买江南集成股权的情况
       2017 年,海陆重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吴卫
文、聚宝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宝行”)持有的宁夏江南
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成”)83.6%股权,约定的交易价
格为 175,560.00 万元,实际支付了 155,960.00 万元,实际支付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                 现金支付
   交易对方                                                                      合计
                   数量(万股)            金额            金额

吴卫文                     5,329.91          41,520.00            80,000.00      121,520.00
聚宝行                     4,421.05          34,440.00                            34,440.00
     合计                  9,750.96          75,960.00            80,000.00      155,960.00




       2、吴卫文、聚宝行对江南集成 2017 年-2019 年承诺实现业绩及
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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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海陆重工与吴卫文、聚宝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吴卫文、
聚宝行承诺江南集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净利润预测值
分别为 23,601.57 万元、28,826.25 万元、29,899.20 万元,上述三个年度
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数不低于 82,327.02 万元,2017 年-2019 年各
期江南集成实际完成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170,506.32      4,417.78      26,882.53      -139,206.01

       减:非经常性损益              -1,842.78         13.03       1,272.40          -557.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68,663.54      4,404.75      25,610.13      -138,648.66
       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业绩承诺金额               29,899.20      28,826.25      23,601.57       82,327.02

           完成率(%)                   -564.11         15.28         108.51          -168.41



      3、资产负债表日基于江南集成已实现或预计的业绩情况,确认
的与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及其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或有对价符合资产定义并满
足资产确认条件的,购买方应当将符合合并协议约定条件的、可收回
的部分已支付对价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得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海陆重工 2017 年-2021 年各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上述规定并结
合江南集成已实现或预计的业绩情况,确认的或有对价及其会计处理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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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会计处理
  年                                      摘要                                                                                     说明
                                                                                  会计科目                 借方        贷方

2017 年                            未确认或有对价                                                不适用                             (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64,829.69
          1、     确认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64,829.69 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4,829.69
2018 年                                                                                                                             (2)
                  确认与或有对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64,829.69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9,724.45
          2、
                  *15%=9,724.45 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9,724.45
                  按聚宝行股票 4,421.05 万股,期末收盘价 3.19 元/股计算,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50,726.53
                  应确认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14,103.16 万元,2018 年已
          1、
                  确认 64,829.69 万元,差额 14,103.16 万元-64,829.69 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726.53
2019 年           =-50,726.53 万元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调整与或有对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0,726.53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7,608.98
          2、
                  *15%=-7,608.98 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7,608.98
                  按聚宝行股票 4,421.05 万股,期末收盘价 4 元/股计算,应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581.05
                  确认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17,684.21 万元,2019 年已确
          1、
                  认 14,103.16 万元,差额 17,684.21 万元-14,103.16 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81.05
2020 年           =3,581.05 万元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

                  调整与或有对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581.05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37.16
          2、
                  *15%=537.16 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37.16
                  按聚宝行股票 4,421.05 万股,期末收盘价 7 元/股计算,应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3,263.16
                  确认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30,947.37 万元,2020 年已确
          1、
                  认 17,684.21 万元,差额 30,947.37 万元-17,684.21 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263.16
2021 年           =13,263.16 万元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

                  调整与或有对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63.16 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989.47
          2、
                  *15%=1,989.47 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989.47




                      (1)2017 年度未确认与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2017 年度江南集成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25,610.13 万元,吴卫文、
                聚宝行承诺江南集成 2017 年的业绩为 23,601.57 万元,完成率达到
                108.51%,且当时预计剩余对赌期 2018 年、2019 年也能完成业绩承诺,
                因此,在 2017 年末公司未确认与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2)2018 年度确认与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64,829.69 万元
                      2018 年度江南集成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4,404.75 万元,而吴卫文、

                                                                  第3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聚宝行承诺江南集成 2018 年业绩为 28,826.25 万元,完成率仅为 15.28%。
        由于江南集成 2018 年度未实现承诺的业绩,且基于对江南集成
2019 年度预计能实现的业绩情况,公司预计江南集成在整个业绩承诺
期内无法完全实现吴卫文、聚宝行承诺的业绩,按照海陆重工与吴卫
文、聚宝行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吴卫文、聚宝行应对海陆
重工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确定如下:
        ①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计算应补偿的金额
                                                                                                单位:万元
                                         实际完成金额或
                      承诺金额                                   预计未完成率     收购股权对价        应补偿金额
    项目                                  预计完成金额

                           A                   B                   C=1-B/A              D                E=C*D

  2017 年度              23,601.57              25,610.13

  2018 年度              28,826.25                 4,404.75
                                                                        54.95%         175,560.00         96,462.11
  2019 年度              29,899.20                 7,077.24

    合计                 82,327.02              37,092.13



        ② 测算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现金金额
        吴卫文、聚宝行按照其各自在标的资产中的占比确定应承担的补
偿义务,其中:吴卫文占 80.383%、聚宝行占 19.617%,应补偿股份数
量如下表:

                                                                                           用于补偿的股份
                                               本次股票发
              应补偿金额       承担的补偿                        应补偿的股份     用股份补偿的
补偿义务                                       行价格(元/                                           用现金补偿的
                (万元)           比例                              总数(万股)     股份数量(万
   人                                               股)                                             股份数量(万股)
                                                                                      股)

                  A                  B               C              D=A*B/C            E                F=D-E

 吴卫文                              80.38%               7.79         9,953.68        5,329.91             4,623.77
                96,462.11
 聚宝行                              19.62%               7.79         2,429.14        2,429.14

  合计          96,462.11         100.00%                 7.79        12,382.81        7,759.05             4,623.77
    注: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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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总数。

       如上表所示,吴卫文应补偿 9,953.68 万股,由于其在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取得的股份总数为 5,329.91 万股,因此,用
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5,329.91 万股,差额 4,623.77 万股用现金补偿;
聚宝行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2,429.14 万股。
       依据上述确定的吴卫文、聚宝行应赔偿的股份后,各方应补偿金
额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吴卫文            聚宝行          合计            说明

         用现金补偿的股份数量(万股)          4,623.77                        4,623.77           A
               发行价格(元/股)                     7.79                            7.79         B
现金
              现金补偿金额(万元)            36,019.14                       36,019.14        C=A*B
补偿
                 折现率(注 1)                  4.90%                                            D
         用现金补偿的公允价值(万元)         34,336.64                       34,336.64       E=C/(1+D)
         用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量(万股)          5,329.91          2,429.14      7,759.05           F
股票
            每股价格(元/股)(注 2)                3.93            3.93                         G
补偿
           股票补偿的公允价值(万元)         20,946.55          9,546.51     30,493.05        H=F*G
                  合计                        55,283.19          9,546.51     64,829.69         I=E+H
    注 1:采用一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90%作为折现率;
    注 2:3.93 元系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易的每股平均价格。



       (3)2019 年度确认与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14,103.16 万元
       江南集成于 2017 年-2019 年度实现业绩为-138,648.66 万元,尚未
完成吴卫文、聚宝行承诺的业绩,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
吴卫文、聚宝行需要对公司补偿 155,960.00 万元,即交易对价 175,560.00
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对价 19,600.00 万元后的金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股票部分
补偿义务人                                                         现金部分                   合计
               数量(万股)     发行价格        金额

  吴卫文             5,329.91        7.79           41,520.00            80,000.00             12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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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部分
补偿义务人                                                      现金部分      合计
              数量(万股)      发行价格        金额

  聚宝行             4,421.05        7.79           34,440.00                   34,440.00
   合计              9,750.96                       75,960.00     80,000.00    155,960.00
      如上表所示,吴卫文应补偿 121,520.00 万元,其中:股票 41,520.00
万元(对应数量 5,329,91 万股,以下简称“吴卫文股票”),现金 80,000.00
万元;聚宝行应补偿股票 34,440.00 万元(对应数量 4,421.05 万股,以
下简称“聚宝行股票”)。
      但是,截止 2020 年 4 月 28 日,即海陆重工 2019 年度年报对外报
日,吴卫文股票已质押给宁夏银行用于江南集成借款,结合江南集成
当时的运营情况,预计江南集成未来偿还宁夏银行借款从而解除吴卫
文股票质押这一情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此外,2020 年 4 月 9 日海
陆重工收到吴卫文家属邮件,知晓吴卫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对于执行因江南集成未完成业绩而导致吴卫文
应支付的业绩补偿之现金部分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在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中未确认与吴卫文相关的业绩补偿。
      相比之下,聚宝行股票已于 2019 年 3 月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保全到期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且聚宝行股票
处于首轮冻结状态,因此,公司认为收回聚宝行股票的可能性较大,
并在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按照聚宝行
股票数量*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陆重工股票的收盘价确定,即 4,421.05
万股*3.19 元/股=14,103.16 万元,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


      (4)2020 年度确认与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17,684.21 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只确认了聚宝行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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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金额为 4,421.05 万股*4 元/股=17,684.21 万元,同时调整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5)2021 年度确认与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30,947.37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仍只确认了聚宝行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
资产,金额为 4,421.05 万股*7 元/股股=30,947.37 万元,同时调整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对业绩补偿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进
行更正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规
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中,若购买方根据标的
公司的业绩情况确定收回自身股份的数量,该或有对价在购买日不满
足“固定换固定”的条件,不属于一项权益工具,而是属于一项金融资
产。因此,购买方应当在购买日将该或有对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随着标的公司实际业绩的确定,购买
方能够确定当期应收回的自身股份的具体数量,则在当期资产负债表
日,该或有对价满足“固定换固定”的条件,应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相关股份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不再核
算相关股份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依照上述规定,公司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条款,并依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出具《重大资
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568 号)
审核确认,江南集成 3 个年度累计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648.66 万元,能够确定应收回的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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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具体数量,据此公司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恢复仲裁申请并获
得受理,同期公司也启动了回购及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程序,因此,
2020 年该或有对价满足“固定换固定”的条件,应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
具(其他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相关股份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不再
核算相关股份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而实际上,公司在 2020 年末、
2021 年末仍将上述或有对价确认为金融资产并调整其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应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中
该事项进行更正,更正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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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前会计处理                                                                                   更正调整分录
  年
                                  摘要                                   会计科目          借方        贷方                      摘要                          会计科目           借方          贷方

                按聚宝行股票 4,421.05 万股,期末收盘价 4 元/股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581.05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3,581.05
                算,应确认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17,684.21 万
          1、   元,2019 年已确认 14,103.16 万元,差额 17,684.21                                                  1、   冲减原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81.05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81.05
                万元-14,103.16 万元=3,581.05 万元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2020 年
                调整与或有对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581.05 万     借:所得税费用           537.16                                                      借:所得税费用             -537.16
          2、                                                                                                     2、   冲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元*15%=537.16 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37.16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37.16

                                                                                                                        应收聚宝行股票的数量已定,或    借:其他权益工具         14,103.16
                                                                                                                  3、
                                                                                                                        有对价应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4,103.16

                按聚宝行股票 4,421.05 万股,期末收盘价 7 元/股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3,263.16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6,844.21
                算,应确认业绩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30,947.37 万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263.16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263.16
          1、   元,2020 年已确认 17,684.21 万元,差额 30,947.37                                                  1、   冲减原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万元-17,684.21 万元=13,263.16 万元调整公允价值变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3,581.05
                动损益。

2021 年                                                            借:所得税费用          1,989.47                                                     借:所得税费用            -1,989.47
                调整与或有对价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63.16
          2、                                                                                                     2、   冲减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537.16
                万元*15%=1,989.47 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989.47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26.63

                                                                                                                        应收聚宝行股票数量已定,或有    借:其他权益工具         14,103.16
                                                                                                                  3、
                                                                                                                        对价应重分类为权益工具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4,103.16




                                                                                                第9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相关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该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0 年度、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
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 对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9,742,104.00     -176,842,104.00       12,9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334,419.49       -5,371,578.91       41,962,840.58

其他权益工具                                          -141,031,577.94     -141,031,577.94

未分配利润                        -461,306,021.43      -30,438,947.15     -491,744,968.5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810,526.06      -35,810,526.06

所得税费用                          84,630,403.03       -5,371,578.91       79,258,824.12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38             -0.036                0.902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38             -0.036                0.902

    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二) 对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5,473,682.00     -309,473,682.00       16,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978,044.24      -25,266,315.61       40,711,728.63

其他权益工具                                          -141,031,577.94     -141,031,577.94

未分配利润                         -18,970,096.13     -143,175,788.45     -162,145,884.5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2,631,578.00     -132,631,578.00

所得税费用                          23,258,241.01      -19,894,736.70        3,363,504.31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25             -0.134                0.39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25             -0.134                0.391

    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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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相关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 对 2020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76,842,104.00    -176,842,104.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526,315.60      -5,371,578.91       21,154,736.69

其他权益工具                                         -141,031,577.94     -141,031,577.94

未分配利润                        -573,742,110.32     -30,438,947.15     -604,181,057.4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810,526.06     -35,810,526.06

所得税费用                          -3,543,779.62      -5,371,578.91       -8,915,358.53

    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二) 对 2021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报表项目名称        重述前金额         累积影响金额       重述后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9,473,682.00    -309,473,68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421,052.30     -25,266,315.61       21,154,736.69

其他权益工具                                         -141,031,577.94     -141,031,577.94

未分配利润                        -221,818,789.24    -143,175,788.45     -364,994,577.6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2,631,578.00    -132,631,578.00

所得税费用                          16,865,494.30     -19,894,736.70       -3,029,242.40

    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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