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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2017-04-1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张学斌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刘书锦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84,651,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兆新股份                     股票代码                0022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金红英                                   王云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
办公地址
                                   软件园二期 11 栋 6 楼                软件园二期 11 栋 6 楼
电话                               0755-86922889                            0755-86922886
电子信箱                           dongsh@rainbowvc.com                     dongsh@rainbowvc.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1)新能源业务
       ①新能源业务概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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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现有新能源业务由新能源太阳能发电和新能源汽车运营业务构成,同时公司通过投资新能源领域
优质企业,实现了对于储能、充电设施、智慧停车、互联网巴士出行定制平台等业务的技术、管理和市场
的储备,为公司新能源领域构建以光储充一体化智能充电站为代表的智能微电网网络、智慧光伏电站运营、
线上新能源汽车平台+线下充电设备网络+社群的新能源汽车 O2O 平台建设等能源互联网解决方案奠定基
础,并推动新能源领域的智慧化和新能源汽车所带动的出行的绿色化。
    ②新能源太阳能发电
    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主要是通过光伏电站或者分布式发电系统形成电力销售。截至本报告期出具日,
公司光伏电站情况如下:
                                                            项目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业务模式
                                                            (MW)
  1     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胜利圩 20MW 光伏发电站                20            已并网          融资租赁
  2     攀枝花宇泰轧钢厂区 2.9MW 光伏发电站                     2.9           已并网          持有运营
  3     攀枝花学院 2.1MW 光伏发电站                             2.1           已并网          持有运营
  4     佛山群志光电有限公司 15.2MW 光伏发电站                 15.2           已并网          融资租赁
  5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7MW 光伏发电站            10.07          已并网          持有运营
  6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20MW 光伏发电站                20            已并网          持有运营
  7     新余市 35MW 光伏发电站                                  35            已并网          持有运营
  8     河北省围场县 50MW 光伏发电站                            50            已并网          持有运营
  9     惠州比亚迪工业园区 9.48MW 光伏发电站                   9.48           已并网          持有运营
 10     庐江县白湖镇梅山村养殖渔场 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20            已并网          持有运营
 11     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光伏发电站                    20            已并网          持有运营
 12     湖州吴兴童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产业园 6MW 光伏发电站        6          正在施工          持有运营
 13     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 20MW 光伏发电站                      20          正在施工          持有运营
 14     攀枝花市4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0            准备期          持有运营
 15     湖州市吴兴区80MW光伏发电项目                            80            准备期          持有运营
 16     合肥市肥西县60MW光伏发电项目                            60        已签 EPC 合同       持有运营
 17     遂平县嵖岈山凤凰山二期10MW光伏发电项目10MW              10          正在施工          持有运营
                           合 计                              420.75            ——            ——

    ③新能源汽车运营
    国家规划到 2020 年电动汽车存量达 500 万辆以上,深圳市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深圳市
政府发布深府[2015]2 号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积极推动绿色出行。在节能减排有利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下,公司新能源汽车运营主要以通勤大巴的出租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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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为主,目前以深圳作为起点,处于运营初期商业模式及管理经验的探索阶段,时机成熟后,将以深圳经
营模式复制并向其他区域发展。
    ④光储充一体化智能充电站运营
    光储充一体化智能充电站是一个以新能源发电及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为主旨的综合性运营载体。充电站
的屋顶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应用,充电站内部结合智慧停车、汽车旅馆、相关商业休闲以及电动汽
车充电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充电站。光储充一体化智能充电站是公司打造绿色出行生态圈的核心连接点,在
公司新能源板块的布局中占据中心地位。
    ⑤智慧停车、网约车、储能等其他业务
    公司涉足的智慧停车、互联网巴士运营平台(网约车平台)、储能等业务以投资控股或参股作为起点,
探索商业模式和运营管理经验,为实现公司互联网+智慧能源+绿色出行战略目标精准铺垫。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征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1、所处的行业特征
    (1)新能源业务行业的特征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涉及太阳能光伏和新能源汽车两个行业。
    ①新能源太阳能发电行业的特征
    目前,光伏行业处在发展阶段,光伏发电成本仍高于传统能源发电成本,政府政策扶持是影响需求的
决定性因素。在此阶段,光伏行业的景气度与政府政策紧密关联,会因政策骤变而产生剧烈的波动。
    随着技术不断提高,光伏行业的逐渐成熟,政府扶持力度也将逐渐降低,此时光伏行业仍将存在一定
程度的周期性。
    ②新能源汽车运营的特征
    政策驱动,行业未有成熟商业模式,但市场前景广阔。
    (2)精细化工行业的特征
    由于目前精细化工行业应用于日常生活的各方面,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
可少的生活消费品,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因此精细化工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3)生物降解材料行业的特征
    生物降解材料是石油资源的替代,应用于石化塑料、化纤、橡胶等领域,这些领域的产品已经深入社
会的各个方面,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在新能源太阳能发电及新能源汽车运营行业所处地位
    ①在新能源太阳能发电行业所处地位
    我国新能源太阳能发电行业发展前期,以光伏电池等组件生产制造为主,国内从事光伏电站或分布式
发电等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的企业较少。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 2010 年以后方进入快速发展期,目前真正
形成规模的企业尚不多。公司 2013 年开始筹划光伏发电业务,2014 年正式进入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若
该业务能按照公司的布局顺利实施完毕,公司将成为国内领先的光伏电站运营商。
    ②在新能源汽车运营行业所处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的电动汽车运营和智能充电站业务所属行业均处于行业起步阶段,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公司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已成功进入相关领域。
    (2)在精细化工行业所处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从事气雾剂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拥有中国驰名商
标,在品牌和技术具有领先的优势。多年来公司的气雾漆产品一直处于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
    (3)在生物降解材料行业所处地位
    公司致力于降低环境污染,提供低碳、环保生物基材料制品。公司引进了行业领先技术,并注重产品
和技术的研发,注重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注重产品质量的把控,汇聚国内高科技人才,建立了完善的研
发体系,积极开展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先后推出多款生物基塑料制品,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公司产品得到
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先后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是中国生物降解塑料
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和生物基降解材料 SAC/TC380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单,已成为中国领先的
生物基降解材料供应商之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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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 年
营业收入                                 636,100,473.97           506,255,340.98                25.65%             528,028,724.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934,948.80            51,228,296.18               126.31%              42,195,05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5,467,702.50            46,104,515.00                42.00%              42,126,874.0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271,425.59            68,815,195.74               106.74%              -23,565,753.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4               50.00%                        0.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4               50.00%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7%                   9.14%                -1.57%                      8.08%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资产总额                               3,349,493,948.49         1,862,490,313.01                79.84%            1,226,068,79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18,528,525.44           584,886,274.50               279.31%             541,846,847.5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1,103,766.10           245,298,815.43          127,515,520.52           152,182,37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64,200.19            49,639,824.43           21,847,361.87            24,983,56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449,197.46            22,157,949.33           13,597,579.42            21,262,976.2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1,171.04            26,540,204.36           34,548,681.90            72,791,368.2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122,056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104,939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永弟                                  境内自然人             26.23% 494,406,779         492,306,860      质押       490,007,100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2% 490,464,000                   0      质押       397,600,000
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4% 121,427,844         121,427,844      质押       121,427,844
企业(有限合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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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新旺兆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5%   17,922,928     17,922,928   质押     17,922,928
(有限合伙)
深圳丰润盛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4%    2,610,200              0
徐浩                                 境内自然人          0.11%    2,001,024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09%    1,694,400              0
令狐小文                             境内自然人          0.07%    1,376,455              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
                                      境外法人           0.07%    1,309,200              0
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金红英                               境内自然人          0.07%    1,270,000        832,500
陈英淑                               境内自然人          0.07%    1,270,000        832,500
                                                        前 10 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彩虹集团由第一大股东陈永弟先生
                                                    及其配偶沈少玲女士共同投资设立,上述两名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也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上述两名
                                                    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四大股东前海新旺兆是由排在第十名的股东金红英女士(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英淑女士(公司财务总监)
                                                    及其他高管、核心员工等共 12 人设立,金红英女士、陈英淑女士均
                                                    属于前海新旺兆的有限合伙人,即与前海新旺兆存在关联关系,但
                                                    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令狐小文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76,455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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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 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内经济处于调结构、促转型,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的关键阶段。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的大背景下,2016 年中国经济总体运行符
合预期,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局势,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应势而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
展新常态,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切实贯彻和落实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2016 年也是公司发
展里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募集资金约 15.29 亿元;同时由于公
司主营业务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公司名称由“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636,100,473.9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845,132.99元,涨幅25.65%;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934,948.80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64,706,652.62 元,涨幅126.3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环保功能涂料与辅料          279,368,841.34   111,012,522.25    39.74%          0.02%          5.80%        2.17%
绿色环保家居用品             12,871,187.85     4,815,753.50    37.41%        -26.72%        -21.87%        2.32%
汽车环保节能美容护理用品     74,330,620.60    24,518,727.75    32.99%         -4.67%          6.88%        3.57%
生物基材料及制品             59,337,783.86     7,182,442.21    12.10%        -14.02%        -48.42%       -8.07%
室内环境治理产品             18,528,161.23    12,200,396.01    65.85%        -60.26%        -53.33%        9.79%
光伏发电                     86,535,290.88    52,979,487.98    61.22%        448.94%        416.90%       -3.79%
光伏设备                    105,128,588.21    11,984,860.09    11.4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
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并网光伏电站规模增加至184.75MW,报告期内光伏业务收入和利润大
幅增加;同时,公司盘活资产处置了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实现投资收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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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变更依据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科目。
自2016年5月1日,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营业成本”科目重分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
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以后期
间确认为销项税,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
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①变更原因
     近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已发生变化,新能源业务比重逐渐加大,由于新能源业务的经营模式和
交易特点与公司传统业务差异较大,为适应公司目前的经营变化,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②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为余额百分比法加个别认定法,即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之间
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其余的应收款项按照期末账面余额的 3%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
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会计估计为账龄分析法加个别认定法,即合并范围关联方组合及应收政
府款项不计提,其余的应收款项按期末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
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根据其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④变更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
生影响。
     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5,474.95元,占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0.86%;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5,474.95元,占 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 0.0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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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报告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7家,其中新设立子公司4家、通过非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3家。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取得子公司方式          股权取得比例         购买日/设立日
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                           收购                     100%            2016年3月8日
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100%            2016年3月2日
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收购                     100%           2016年12月1日
深汕特别合作区捷德丰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100%           2016年4月12日
深汕特别合作区虹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设                     100%           2016年4月21日
广东中诚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60%            2016年4月22日
深圳市兆新智慧停车充电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                     100%           2016年12月26日

    ②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3家,分别为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及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处置子公司方式           股权处置比例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惠州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                    100%                  2016年6月30日
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                   73.33%                 2016年9月30日
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                   73.33%                 2016年9月30日


(4)对 2017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永弟

                                                                                   二 O 一七年四月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