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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
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王丛、李长霞、肖土盛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