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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4-01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股东深圳市汇通
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原定
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
开庭,因疫情原因,公司代理律师无法参加庭审,公司向罗湖法院递交了《延期
开庭申请书》,罗湖法院电话通知公司原定开庭时间取消,新的开庭时间将另行
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1 月 17 日、2020 年 2
月 18 日、2020 年 3 月 6 日、2020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收到<先行调解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2020-017、2020-019、
2020-026)。

    二、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罗湖法院(2020)粤 0303 民初 1995 号《传票》、
《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上述案件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在
罗湖法院开庭,举证期限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届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诉讼请求仅涉及撤销董事会决议及诉讼费用,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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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0)粤 0303 民初 1995 号《传票》、《举
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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