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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兆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0-181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90,406,779,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05%,累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486,007,1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数
量比例达到 99.1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同时,鉴于司法拍卖的公开性,
本次拍卖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程序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拟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将由拍卖结果决定。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通
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将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 10 时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在深圳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陈永弟持有的公司
股份 486,007,100 股,本次拍卖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99.1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2%。
    公司通过查阅深圳中院(2020)粤 03 执恢 345 号《执行裁定书》,获悉本
次拍卖系申请执行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永弟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北京市长安公证处(2017)京长安内经证字第 15656 号、15657 号;(2018)京长
安执字第 135 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上次执行的过程中,深圳中
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兆新股份 486,007,100 股,因案外人提出异
议无法处置该股票,且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深圳中院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作出(2018)粤 03 执 1884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终结该次执行程序的处理。现
因异议案件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申请执行人向深圳中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深圳中院已依法受理,并最终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的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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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 486,007,100 股以优先清偿本案债务。前次拍卖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9-083)、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
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控股股东
被拍卖股东                                    拍卖数量      本次拍卖占其所      本次拍卖占公司
                 或一大股      拍卖机关
    名称                                        (股)      持有股份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东及一致
                   行动人

  陈永弟            是         深圳中院      486,007,100         99.10%            25.82%


       深圳中院将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5/03)予以网络司法
拍卖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证券账户内“兆新股份”486,007,100 股,有关拍卖事
宜请自行登录上述网址浏览。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
下:
                 是否为第
                 控股股东
被拍卖股东                                     累计被拍卖数量      占其所持有      占公司总股
                 或一大股       拍卖机关
    名称                                           (股)          股份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东及一致
                   行动人

  陈永弟            是          深圳中院           486,007,100      99.10%           25.82%

       注:1、累计被拍卖数量即为本次将拍卖的股份数量,除此之外,截止本公告日,陈永弟先生持有的
股份不存在其他被拍卖的情形。
       2、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及沈少玲女士共同持有彩虹集团 100%股权,彩虹集团目前已进入破
产程序并已选任破产管理人。根据咨询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的意见,彩虹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后,
其所持有的股票仍然具有投票权,但是行使投票权的权利在接管彩虹集团的破产管理人,彩虹集团投票意
向为破产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行使,陈永弟先生无法影响彩虹集团投票意向。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陈永弟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0,406,779 股,占公司总
股 本 的 26.05 % ,其中 被质押 股数 为 490,007,100 股,被司法 冻结股 数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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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0,406,779 股,被轮候冻结股数为 3,995,037,073 股;陈永弟先生与沈少玲女士
(二人为夫妻关系)间接通过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
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71,704,859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2,111,63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5.17%,彩虹集团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本次陈永弟先生拟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486,00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5.82%。若拍卖最终成交,陈永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将由 490,406,779 股减少
为 4,399,679 股,持股比例将降至 0.23%;鉴于司法拍卖的公开性,本次拍卖的
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将由拍卖结果决定。
    2、本次陈永弟先生拟被司法拍卖的 486,007,100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系陈永
弟先生通过认购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陈永弟先生有关上述股份
作出的承诺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
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执行人陈永弟持有证券账户内
“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486007100 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深圳中院(2020)粤 03 执恢 345 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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