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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8-3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兆新股份                      股票代码                    0022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公直                                     潘舒文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办公地址
                                    B 座 34 层                                 B 座 34 层
 电话                               0755-86922889                              0755-86922886
 电子信箱                           dongsh@szsunrisene.com                     dongsh@szsunrisene.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8,086,002.19            179,341,007.81                -17.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864,547.55            -72,140,530.68                 58.6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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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3,995,143.17        -64,053,263.99                    15.7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855,767.32         12,200,845.80                  -418.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9%                -4.41%                     1.9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41,830,580.52      2,095,702,150.48                     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85,931,080.73      1,215,795,628.28                    -2.4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0,028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状
                                                                        数量                             数量
                                                                                               态
 陈永弟      境内自然人      25.84%              486,406,779              486,007,100        质押     486,007,100
 陈永弟      境内自然人      25.84%              486,406,779              486,007,100        冻结     486,406,779
 深圳市高
 新投        境内非国有
                              1.28%               24,181,704                          0
 集团有限    法人
 公司
 陈建科      境内自然人       0.27%                5,000,000                          0
 上海隆升
 资产        境内非国有
                              0.26%                4,900,000                          0
 管理有限    法人
 公司
 金宏娟      境内自然人       0.18%                3,400,000                          0
 苏俊豪      境内自然人       0.16%                3,000,000                          0
 王彩霞      境内自然人       0.14%                2,545,600                          0
 陈闻        境内自然人       0.13%                2,463,900                          0
 李冠宇      境内自然人       0.13%                2,372,560                          0
 石舜天      境内自然人       0.12%                2,275,9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不适用
 行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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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拍卖的事项
    公司股东汇通正源因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深圳中院裁定拍卖、变卖汇通正源持有的公司股份 121,427,84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6.45%,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以清偿债务。2022 年 1 月 5 日,汇通正源上述股份竞拍成功,
并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完成过户登记,汇通正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先生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福田法院公开拍卖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00 万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82%,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2022 年 1 月 8 日,陈永弟先生上述股份竞拍成功,并于 2022 年
3 月 3 日过户完成。
    陈永弟先生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粤 03 执恢 633 号】,深圳中院拟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第四次挂拍陈永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 486,007,100 股(占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0%,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2%)。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
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2、关于出售新余德佑 100%股权的事项
    2022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孙公司股权的议案》。为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公司将
全资孙公司新余德佑(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核汇能,综合转让对价为 34,400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 720 万元,交易对手方基于基准日审计数明确标的公司承担债务合计人民币 33,680 万元。
    2022 年 5 月,公司与中核汇能签订《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调整
部分股权交割先决条件,同时将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调增人民币 2,500 万元,交割后标的公司归还欠款金额调减
2,500 万元,综合转让对价仍为人民币 34,400 万元。目前受限于地方水利部门政策变化及河湖管理区规定调整,相关电
站交割的前置条件办理受阻,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对手方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调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实现交易落地。

    3、关于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事项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经营
风险并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出售参股子公司青海锦泰全部股权,交易对手方为四川新金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50,159 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委托了第三方中介机构为公司出售青海锦泰全部
股权项目提供咨询服务,若该项目 2022 年度顺利交割,扣除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预计增加公司净利润 4,545.83 万元。
该项目目前处于交割阶段,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10,015.90 万元。

    4、关于天津泽悦债务事项
    2021 年 8 月 9 日,东莞瑞禾与天津泽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东莞瑞禾将对公司所享有的债权金额人民币
483,852,514.12 元及相应担保权利转让给天津泽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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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与天津泽悦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确认自 2021 年 8 月 16 日起,公司应付天津泽悦的债权
本金为人民币 345,852,514.12 元,利率由万分之六每日降低为 15.4%每年;公司应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归还天津泽悦本金
1 亿元,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一次性清偿该债权的剩余全部本金,即人民币 245,852,514.12 元;公司按季度向天津泽悦支
付利息。
    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天津泽悦签订《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于公司流动性持续紧张,天津泽悦同意公
司将上述《债务清偿协议》约定应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归还的本金 1 亿元延期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偿还,剩余全部本金
人民币 245,852,514.12 元及利息继续按照《债务清偿协议》的约定执行,上述《债务清偿协议》对应债权的全体担保人
同意为《债务清偿协议》及《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权继续提供担保。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计提归属各
期的利息。
    2022 年 5 月,公司提前偿还天津泽悦债权本金 1 亿元及利息 40,389,809.43 元。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与天津泽悦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应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前
偿还天津泽悦本金 4,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剩余债务延期 12 个月偿还,延期后公司应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一次性清偿剩
余全部本金,即人民币 205,852,514.12 元;公司按季度向天津泽悦支付利息(利率为 15.40%每年)。公司于签署合同当
日偿还天津泽悦债权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 967.56 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偿还天津泽悦本金 1.4 亿元及利息 5,016.81 万元,剩余本金 205,852,514.12 元及利息继
续按照《债务清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执行。

    5、关于海南盈飞债务事项
    公司与科恩斯债务纠纷事项,科恩斯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将对公司享有的剩余借款人民币 64,817,916.67 元及相关的
债权人权利全部转让给青岛博扬。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青岛博扬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确认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起,公司应付青岛博扬的债权
本金为人民币 64,817,916.67 元(以下简称“第一笔债权”),利率为 15.40%每年,公司应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后 5 日内
一次性清偿该债权的全部本金,按季度向青岛博扬支付利息。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继续向青岛博扬借款 5,500 万元(以下简称“第二笔债权”)用于补充资金流动性。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归还第二笔债权本金 2,000 万元。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归还第二笔债权本金 500 万元。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青岛博扬及海南盈飞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海南盈飞为青岛博扬 100%控股
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博扬同意将上述第一笔债权及第二笔剩余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及与该债权相关的保
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等全部债权人权利)转让给海南盈飞,利率为 15.40%每年。海南盈飞同意给予公司第一笔债权
延长 8.5 个月清偿期限,延期后,公司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一次性清偿第一笔债权的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一次性清偿第二笔债权剩余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公司按季度向海南盈飞支付利息。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与海南盈飞签订《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应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
偿还第二笔债权本金 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海南盈飞同意公司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一次性偿还第二笔债权剩余本金
2,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为 15.40%每年)。第一笔债权本金 64,817,916.67 元的偿还日期仍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按季度向海南盈飞支付利息(利率为 15.40%每年)。公司于签署合同当日偿还海南盈飞债权本金 500 万元及利息
109.08 万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偿还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 1,524.51 万元,剩余本金 89,817,916.67 元及利息继续按照
《债务延期及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6、关于浙江千虹债务事项
    为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并规避到期债务违约风险,经对比多种融资渠道后,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2022 年 2
月、2022 年 6 月向浙江千虹借款 2,500 万元(利率为 28.80%,展期后降为 15.40%每年)、3,500 万元(利率为 15.40%每
年)、12,000 万元(利率为 14.80%每年),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 18,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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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注:上述“汇通正源”指“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德佑”指“新余德佑太
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核汇能”指“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青海锦泰”指“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东
莞瑞禾”指“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泽悦”指“天津泽悦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恩斯”
指“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博扬”指“青岛博扬基业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盈飞”指
“海南盈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千虹”指“浙江千虹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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