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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余德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设立合伙企业,旨在通过与具备取得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规划审批的
能力、经营丰富的合作方共同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
规划及建设开发工作,在盘活土地资产的同时,提升合伙企业价值,获得项目开
发收益,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本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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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持续发展及稳定
增长的需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共
同开发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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