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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德奥:联储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核查意见2020-12-23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
                             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奥通航”、“上市公司”

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收到

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

市申请的函》(中小板函〔2020〕第 5 号)。同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

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中小板函〔2020〕第 6 号,

以下简称《“有关事项的函》”)。根据《有关事项的函》中提及的事

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德奥通航本次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其相关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

核查和落实,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的词语或简称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书》(以下简称

“《恢复上市保荐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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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破产重整和持续经营能力

    问题 1、2020 年 4 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
院”)受理公司债权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破

产重整事项获得佛山中院裁定执行完毕。公司重整投资人深圳市迅图

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图教育”)及相关投资人拟出资 7.35

亿元认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 2.92 亿股股份,其中迅图教育拟认购

不少于 1.11 亿股,占总股本比例约为 20%。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

问题,并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1)你公司称重整投资人已与你公司完成转增股份的认购工作,

但未完成股份登记。请结合各重整投资人股份认购及实际资金到位情

况说明股份认购是否已完成,并逐一说明资金未到位原因、是否已超

过认购协议约定的缴款期限、后续缴款时间及股份登记具体时间安排。

    (2)若已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重整投资人无法足额缴纳出资金

额,你公司对拟转增的股份的处理安排,若与重整方案存在差异,请

说明相关差异安排的合规性。

    (3)迅图教育和其他财务投资人于本次重整中获得的股份拟分

别锁定 18 个月和 3 个月,请你公司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自查,迅图教育通过本次破产重整成为你公司控

股股东,其所获股份锁定期不满 36 个月、其他受让财务投资人所获

股份锁定期不足 12 个月的限售安排能否保证你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

权稳定,能否有利于公司重整完成后的长期经营稳定。

    (4)截至目前,认购部分认购资金尚未到位,请结合货币资金

持有量、融资能力、经营性现金流量等分析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

能力。


                               2
    回复:

    问题(1):你公司称重整投资人已与你公司完成转增股份的认购
工作,但未完成股份登记。请结合各重整投资人股份认购及实际资金

到位情况说明股份认购是否已完成,并逐一说明资金未到位原因、是

否已超过认购协议约定的缴款期限、后续缴款时间及股份登记具体时

间安排。

    (一)重整投资人股份认购及实际资金到位情况

     1、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裁定的《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规定,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65,200,00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 1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91,720,000 股股份(最终转增的准确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股份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深圳市迅

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图教育”)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

人以合计 735,134,400.00 元受让。

    根据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

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重整计划》中资本公

积转增 291,720,000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认购。

    2、资金到位情况及安排

    受新冠疫情不可抗力之影响,迅图教育及其他财务投资人筹措支

付投资款项的进度较预期受到较大影响,未能在《重整投资协议》规

定的期限内足额向公司支付投资款。在此过程中,佛山中院、管理人

和公司给予了迅图教育和各财务投资人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与迅图教

                                3
育共同努力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2020 年 7 月 29 日,迅图教育

向德奥通航及管理人发出《关于确认重整投资人资格、投资额和权益

分配的通知书》(以下简称“《确认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迅图

教育及财务投资人已经足额履行完毕《重整投资协议》规定的付款义

务,足额支付了重整投资款 735,134,400.00 元,各投资人投资额和

认购的转增股份数量如下表:
         投资人名称/姓名          投资金额/元     认购转增股份/股
    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80,687,680.00     111,384,000
              陈乙超             70,056,000.00       27,800,000
              杨伟健             52,920,000.00      21,000,000
              杨就妹             50,400,000.00      20,000,000
              胡桂兰             30,200,000.00      11,984,127
              张宇               63,000,000.00      25,000,000
              李劲               50,400,000.00      20,000,000
              张海鸣             30,240,000.00      12,000,000
              周美玲             10,210,720.00      4,051,873
              姜东志             25,200,000.00      10,000,000
              王荣安             25,200,000.00      10,000,000
              白砚军             21,420,000.00      8,500,000
              曹升               17,640,000.00       7,000,000
              王亚君             7,560,000.00        3,000,000
              合计               735,134,400.00     291,720,000

    因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已完成重整投资款的支付,

公司及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将申请佛山中院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通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协助完成公司转增

股份登记工作。公司后续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转增股
份登记工作进展。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佛山中院的《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重整

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指定和分配协议》以及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
                                     4
的财务投资人的出资明细和银行回单、确认通知书等关键资料。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补充材料回复之日,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
的财务投资人已完成全部重整股份的认购事项,且投资款已全部缴付

到位;公司将启动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公司转增股份的登记

工作。

    问题(2):若已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的重整投资人无法足额缴纳出

资金额,你公司对拟转增的股份的处理安排,若与重整方案存在差异,

请说明相关差异安排的合规性。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的出资明

细和银行回单等关键资料,截至本补充材料回复之日,已签订股份认

购协议的重整投资人的认缴资金已经完成实缴,不存在无法足额缴纳

出资金额而需做出其他处理安排的差异。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补充材料回复之日,重整投资人

及其指定的财务投资人均已按照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足额

缴纳出资金额,不存在无法足额缴纳出资金额而须对拟转增股份做其

他处理安排的情形,与重整方案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3):迅图教育和其他财务投资人于本次重整中获得的股份

拟分别锁定 18 个月和 3 个月,请你公司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自查,迅图教育通过本次破产重整成为你公

司控股股东,其所获股份锁定期不满 36 个月、其他受让财务投资人

所获股份锁定期不足 12 个月的限售安排能否保证你公司股权结构和

控制权稳定,能否有利于公司重整完成后的长期经营稳定。

                               5
    (一)本次破产重整的转增股份认购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特定对

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

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

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

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

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

形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及

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

象应当公开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收购人及其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应当公开

承诺,其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迅图教育通过本次破产重整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财务投

资人成为公司中小股东,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的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二)相关限售安排可以保证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稳定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迅图教育本次认购公司转增股份锁定期

为 18 个月。经与迅图教育沟通,其自愿出具了《承诺函》,就本次认

购公司转增股份的锁定期调整为 3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中对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锁定要求的相关原则,


                               6
能够保证公司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稳定。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财务投资人本次认购公司转增股份锁定
期为 3 个月。经沟通,相关财务投资人自愿出具了《承诺函》,就本

次认购公司转增股份的锁定期调整为 12 个月。锁定安排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规中对于询价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要求的原

则。由于财务投资人与公司重整前后的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和

一致行动关系,且持股分散、比例较低,其所认购股票的锁定安排不

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稳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迅图教育及财务投资人的锁定安排可以保证公司股权结

构和控制权稳定,有利于公司重整完成后的长期经营稳定。

    问题(4):截至目前,认购部分认购资金尚未到位,请结合货币

资金持有量、融资能力、经营性现金流量等分析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

经营能力。

    (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截至本补充材料回复之日,本次破产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的

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清偿债务、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后,公司剩

余货币资金逾 2.5 亿元,公司经营性资金相对充裕。

    随着重整投资人认购资金全部到位以及股份登记的完成,预计公

司的净资产将超过 7.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25%,间接融资能力

已经恢复。

    公司历史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较差的原因主要是受通航业务拖

累所致,目前通航业务的不利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未来经营性现金流


                              7
情况将有效改善。详细分析见本补充材料“一、关于破产重整和持续

经营能力之问题 2”。
    因此,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破产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的资金已经全部到

位,破产重整已经执行完毕,公司货币资金相对充裕、融资能力已经

恢复,历史上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较差的原因已经基本消除,公司具备

持续经营能力。

    问题 2、自 2018 年起,你公司停止对通用航空业务的投入并计

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你公司主营业务由“通用航空”“电器设备”

双主业变为主营电器设备销售。自 2015 年起,你公司营业收入呈现

波动下滑趋势,连续四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经营性

现金流量交替为负,截至目前,你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请

详细说明以下事项,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1)请你公司结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连续为负、经

营性现金流量、净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等情况详细分析认为具

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理由和基础。

    (2)2018 年,你公司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前任年审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你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9 年,你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后任审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你公

司自 2019 年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请年审会计师充分说明在公司主

营业务模式、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营业收入继续下滑,经营性现金

流为负的情况下,认为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理由,结论是否客观


                               8
准确。

     (3)2017 年至 2019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61 亿元、7.19
亿元和 4.6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3 亿元、-1.72 亿元和 2,928.11

万元。请详细分析在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且毛利率未出现较大变化的情

况下,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实现扭亏为盈的原因及合理性。

     (4)2018 年和 2019 年,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495.75 万元、-1,831.94 万元。请说明收款结算政策是否发生变化,

并分析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商品销售是否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回复:

     问题(1):请你公司结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连续为负、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等情况详细分析认为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理由和基础。
     (一)公司 2015 年以来相关财务指标情况

     公司以小家电业务起家, 2013 年进入通用航空业务领域,但由

于各方面原因,通用航空业务未能实现商业化运营,多年处于亏损状

态。受通用航空业务拖累,公司近年多项重要财务、经营指标不理想,

2015 年以来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数据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46,776.99   71,858.29     76,068.18    71,721.20 65,44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28.11    -17,248.90    -51,347.82   514.21    -2,165.4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137.96    -14,970.59    -53,901.85   -1,003.48 -2,302.78
损益的净利润


                                       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31.94     5,495.75     -7,326.62    4,335.14    -1,070.75
   金流量净额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总资产             58,801.47   36,451.20    64,258.70    99,280.68 86,14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836.40      -34,690.46   -16,598.16   33,969.48 32,756.58
   东的净资产


        (二)相关财务指标对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情况分析

        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连续四年为

   负,主要系通用航空业务持续亏损拖累所致。2015 年至 2019 年,公

   司按照各业务分部划分的主要经营财务数据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40,765.35    70,457.77     72,906.26    68,507.63    63,733.18
电器设备业
              净利润/
    务                    2,073.30     3,028.18       3,676.79    3,688.12     3,371.62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812.39     1,400.53       3,161.92    3,213.56     1,709.40
通用航空业
              净利润/
    务                      673.14   -20,279.33     -55,843.24   -2,728.28    -3,647.37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5,199.25
 工贸业务     净利润/
                            187.78
              利润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928.11   -17,248.90     -51,347.82      514.21    -2,165.45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137.96   -14,970.59    -53,901.85    -1,003.48    -2,302.7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上述分部业务的财务数据来自历年年报,其中 2018 年和 2019 年为净利润,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为利润总额,不考虑分部间抵消的情况。

        从以上表格可见,公司 2015 年至 2018 年电器设备业务皆保持盈

   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金额小于

   通用航空业务的亏损金额,上市公司连续多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0
净利润为负数主要是受通航业务拖累所致。2019 年,随着通用航空

业务的不利影响基本消除,公司恢复盈利。

    2、经营性现金流量的情况

    2015 年至 2019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0.75

万元、4,335.14 万元、-7,326.62 万元、5,495.75 万元和-1,831.94

万元,其中 2015 年、2017 年和 2019 年均为负数。

    2015 年和 2017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受公

司进入通用航空业务领域的影响。按业务分部看,2015 年至 2017 年,

公司小家电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167.93 万元、

6,748.66 万元和 2,960.91 万元,均为净流入;2015 年至 2017 年,

公司通航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38.68 万元、

-2,413.52 万元和-10,287.53 万元,均为净流出,且由于 2015 年和

2017 年通航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大于小家电业务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造成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2019 年度、2018 年度分别为-1,831.94

万元和 5,495.75 万元,下降幅度为 133.33%,下降金额为 7,327.69

万元。2019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2019 年业务量下降导致销售和采购对应净现金流量减少

    分项来看,2019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下降 43.07%,经营活

动现金流出小计下降幅度 36.18%;其中,2019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18 年下降 27,031.25 万元,下降幅度 39.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 19,446.18 万元,下降幅度

                              11
38.41%。而营业收入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下降 34.90%,销售商品、

采购商品和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均相近;而因为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公

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对应净现金流量减少 7,585.06 万元,与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7,327.69 万元相比,变动相当。

     2019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18 年下降 39.42%,

略高于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 34.90%;在剔除 2019 年第四季度的新增

工贸业务(销售收入 5,199.25 万元,销售占比约 11%,应收款项于

2020 年期后收回)的部分影响,2019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下降幅度略低于营业收入下降的幅度,不存在异常情况。

     (2)2019 年收到税费返还的现金流减少

     2019 年收到的税费返还为 2,127.85 万元,较 2018 年的 5,957.72

万元减少 3,829.87 万元,下降幅度为 64.28%,主要原因:① 出口

业务收入金额下降 51%,剔除工贸业务的营业收入后,出口业务比例

从 78%下降到 66%,出口销售减少导致出口退税减少;②根据《财政

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 年

第 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由 16%降为

13%,故退税金额随税率降低而进一步减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

小

     2019 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金额较

2018 年度减少 3,778 万元,减少幅度为 28.15%,下降幅度低于营业

收入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下降的幅度。主要原因

                                12
为:(1)2019 年,受公司债务逾期、流动性危机和破产重整的影响,

公司业务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员工出现了离职情况,2019 年末员工

数量较 2018 年末下降 25.09%,该减少幅度较 2019 年营业收入下降

幅度小;2)公司 70%以上的员工均为生产人员或基础行政管理人员,

其职工薪酬中包含较高比例的固定薪酬部分,该部分固定薪酬不会随

着营业收入的减少而同比例下降,相应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流出较营业收入下降小。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经营性现金流较 2018 年出现下降,主要

系公司 2019 年业务量下降导致销售和采购对应净现金流量减少、

2019 年收到税费返还的现金流减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流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小等因素影响,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2018 年起,各海外子公司陆续解散或由所在地政府或法院接管,

公司不再对通航产业进行大规模研发投入,相关人员和部门消减,通

航业务的经营现金流负担大幅减轻。随着公司对通航业务中止大规模

投入,公司资不抵债和破产重整的不利影响消除,公司经营性现金流

将得到有效改善。

     3、公司净资产、负债的情况分析

     (1)公司近年净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 2015 年至 2019 年净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指标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58,801.47   36,451.20   64,258.70   99,280.68 86,146.85
负债总额       55,731.26   71,141.66   80,725.48   64,963.04 53,072.99



                                  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836.40   -34,690.46     -16,598.16   33,969.48 32,756.58
东的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94.78%     195.17%        125.63%      65.43%    61.61%



     2017 年公司通航业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38 亿元,导致当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大幅降为-16,598.16 万元;2018 年,因

对存货、通航业务等计提减值准备、亏损等多重因素下,公司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进一步降低为-34,690.46 万元;2019 年,通

过改善经营及相关方债务豁免和资产捐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转正为 2,836.40 万元。

     2015 年至 2017 年底,因对通航业务的投入,公司负债总额逐步

增加,2018 年有所减少,2019 年,由于债务豁免,公司负债总额减

少至 55,731.26 万元。

     (2)公司通过破产重整改善了净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将获得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本的

权益资金 73,513.44 万元,其中 34,457.40 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包

含待确认债权需预留、提存的金额),剩余部分将作为公司运营资金

使用。

     2020 年 6 月 28 日,德奥通航管理人同时向佛山中院提交了重整

计划执行监督报告,对重整计划执行的有关情况予以审查确认,资本

公积转增 291,720,000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认购,重整投资人及财务投

资人共计已支付款项 485,596,000 元,除三家债权人同意延期支付


                                      14
的债务合计 11,796.26 万元(三家债权人均为德奥通航子公司,不影

响合并报表往来款余额)和尚未裁定但已经预留提存的债务 3,344.09

万元之外,其他应偿还债务已经全部偿还完毕。

    截至本补充材料回复之日,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本的

73,513.44 万元资金已经全部认缴完毕。认购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

净资产将超过 7.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不到 25%,债务危机彻底解除,

净资产和负债问题对持续经营的影响已经消除。

    4、公司盈利能力的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见,公司近年出现财务指标不理想的情况系主要受

通用航空业务拖累,电器设备业务表现相对稳定,目前通用航空业务

的不利影响已基本消除。2019 年,受债务危机、暂停上市、破产重

整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电器设备业务的营业收入下降至 40,765.35 万

元,仍实现净利润 2,073.30 万元。随着公司破产重整的完成,公司

解决了债务危机,增加了运营资金,电器设备业务有望获得进一步的

发展,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暂停上市及进入破产重整的主要原因是受通用航

空业务经营不善所拖累导致。公司通用航空业务的不利影响已基本消

除;公司破产重整已经完成,债务危机已经消除,运营资金得到补充,

电器设备业务有望获得进一步的发展,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5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造成公司暂停

上市的通航业务不利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的资

产结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债务危机已经解除、

运营资金明显增加,盈利能力将得到保障和进一步增强。因此,公司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 条的规定。

    问题(2):2018 年,你公司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前任年审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9 年,你公司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后任审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

为你公司自 2019 年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请年审会计师充分说明在

公司主营业务模式、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营业收入继续下滑,经营

性现金流为负的情况下,认为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理由,结论是

否客观准确。

    (一)会计师回复:
    2018 年,前任年审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

称“瑞华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其中的强调事

项段描述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

2’所述,公司 2018 年发生净亏损 17,251.91 万元,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 51,538.52 万元,公司股东权

益为-34,690.46 万元,且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已经发生债务逾期事项,

贷款逾期本息合计金额为 29,977.01 万元不能按期偿还,出现资金流

动性危机。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

                                16
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会计师在承接公司 2019 年报审计前,即与瑞华事务所履行了前

后任会计师沟通程序,并向瑞华事务所了解了其判断公司 2018 年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原因;根据瑞华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原因在于公司出现

亏损、资不抵债、于 2018 年 12 月已经发生债务逾期事项且贷款无法

按期偿还,出现资金流动性危机。2019 年末,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迅图投资”)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伊立浦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伊立浦工贸”)捐赠现金和房产、迅图投资和公司控股股

东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翔宇”)的股东北

京瀚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瀚盈”)对公司进行债务豁

免。通过上述事项,公司净资产转正,资不抵债的影响消除。2019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928.11 万元,公司连续亏损的

势头扭转。2020 年 4 月,佛山中院受理公司债权人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破产重整事项获得佛山中院裁定执行完毕,公

司既有债务得到了彻底清偿,债务逾期事项的影响消除。截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 14 时,重整计划转增 291,720,000 股股份已完成认购,

重整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共计已支付投资款 485,596,000.00 元。随着

重整投资人认购资金全部到位以及股份登记的完成,预计公司的净资

产将超过 7.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25%,瑞华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所有影响

因素均已消除。

                               17
    公司 2017 年度小家电业务分部的利润总额为 3,676.79 万元,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小家电业务分部的净利润分别为 3,028.18 万元、

2,073.30 万元;造成以往年度连续亏损、资不抵债和流动性危机的主

要原因是 2015 年至 2017 年度的大额通用航空板块业务的投入和减值。

通过 2019 年的优化经营方案,重点聚焦家电主业的经营决策以及

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实施的公司破产重整,上述相关影响消除。

    我们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

结论是客观的。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与会计师进行了关于公司重要事项的访谈,了解并分析

了公司 2018 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背景、原因,并

核查了公司 2019 年对上述影响事项采取的措施及财务、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所有影响因素已消除,

公司恢复了持续经营能力,结论客观、准确。

    问题(3):2017 年至 2019 年,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61 亿

元、7.19 亿元和 4.68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13 亿元、-1.72 亿元

和 2,928.11 万元。请详细分析在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且毛利率未出现

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实现扭亏为盈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 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实现扭亏为盈的原因分析
    相比于2017年和2018年,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下降且毛利率未出

现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源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通航业务相关资产的大额减值是造成2017年、2018年亏损
                               18
的主要原因,2019年通航业务未发生大额减值。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受公司债务危机和流动性不足的影响,公

司以往年度投入的通航产业形成较大负担,且公司无法持续提供资金

投入,2018年初公司海外通航业务陆续破产清算,被管理人和当地法

院接管。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对公司的通航业务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处理。

    2017年度的归母净利润-5.13亿元中,通航业务资产减值亏损的

影响金额为-4.38亿元;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1.72亿元中,通航业务

资产减值亏损的影响金额为-5,775万元,通航业务债务重组影响金额

为-1,942万元,海外通航子公司清算或注销等原因不纳入合并范围、

国内通航权益法核算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影响金额为-2,537万元,上

述各项通航业务对2018年亏损合计影响金额-1.03亿元。因此,通航

业务资产减值是造成2017年和2018年亏损的最主要原因。

    2019年度,公司通航业务未发生资产大额减值的情况。

    其次,因为通航业务投入采取债务融资的方式亦造成2017年和

2018年的亏损,2019年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2017年和2018年,公司融资渠道受限,全部采用债务融资手段,

所融款项全部用于通航业务,对应年度形成的融资利息费用分别为

3,981万元和5,284万元,是造成2017年和2018年亏损的重要原因。

    2019年初,公司与主要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为挽救公司并最终

保障债权人利益,主要债权人同意从2019年起不再计算和收取公司的

利息,保存公司实力并争取早日解决债务问题。因此,2019年度公司

                             19
利息支出为1,505万元,财务费用大幅下降。

       剔除上述因素,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的家电业务一直处于具备持续

盈利能力的状态。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陷入债务逾期和流动性危

机,家电业务受到不利影响销售下滑,但家电业务仍然具备盈利能力。

2017 年至 2019 年度公司家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2,906.26            70,457.77       40,765.35
净利润/利润总额          3,676.79             3,028.18        2,073.30
    注:上述表格数据来自历年年报,其中 2017 年度为利润总额,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为净利润。

       综合上述情况,2019 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实现扭亏为盈是合理

的。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了公司近三年的借款合同、债务豁免通知书、重

要销售合同等关键资料,了解了公司对通航业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

况,核查并分析了公司营业收入变化和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及背景。经

核查,公司 2019 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实现扭亏为盈具有合理性。

       问题(4):2018 年和 2019 年,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5,495.75 万元、-1,831.94 万元。请说明收款结算政策是否发生

变化,并分析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商品销

售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回复:

       (一)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      目                                                   变动差异       变动幅度
                                         合并             合并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5,427,264.90   685,739,748.21   -270,312,483.31   -39.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278,525.11    59,577,189.35    -38,298,664.24    -64.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75,756.29     30,285,578.41    -25,409,822.12    -83.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1,581,546.30   775,602,515.97   -334,020,969.67   -43.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1,758,177.12   506,220,012.25   -194,461,835.13   -38.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6,452,046.14    134,234,601.68   -37,782,555.54    -28.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99,964.30     8,226,663.25      -3,526,698.95    -42.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990,801.86    71,963,767.94    -24,972,966.08    -34.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9,900,989.42   720,645,045.12   -260,744,055.70   -3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19,443.12   54,957,470.85    -73,276,913.97    -133.33%

营业收入                            467,769,887.01   718,582,947.43   -250,813,060.42   -34.90%


       (二)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19 年业务量下降导致销售和采购对应净现金流量减少


       2019 年营业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2.51 亿元,下降幅度 34.90%;

 相应 2019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18 年下降 2.70

 亿元,下降幅度 39.42%;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下降 1.94

 亿元,下降幅度 38.41%;但在上述下降幅度相当情况下,该事项影

 响公司销售商品和采购商品对应净现金流量减少 0.76 亿元,与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0.73 亿元,变动相当。


           2、2019 年收到税费返还的现金流减少


       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为公司出口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额退税

 所产生的。2019 年,公司收到税费返还的现金较 2018 年度减少 0.38

 亿元,减少幅度为 64.28%,主要原因为:(1)公司营业收入 2019 年

                                                21
度较 2018 年度下降 2.51 亿元,下降幅度为 34.90%,其中出口业务

收入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下降 2.84 亿元,下降幅度为 50.59%,相

应的出口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退税额减少;(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

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发

生増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 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相应地,

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由 16%降为 13%,故退税金额随税率降低也相应

减少。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小


    2019 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金额较

2018 年度减少 3,778 万元,减少幅度为 28.15%,下降幅度低于营业

收入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下降的幅度。主要原因

为:(1)2019 年,受公司债务逾期、流动性危机和破产重整的影响,

公司业务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员工出现了离职情况,2019 年末员工

数量较 2018 年末下降 25.09%,该减少幅度较 2019 年营业收入下降

幅度小;(2)公司 70%以上的员工均为生产人员或基础行政管理人

员,其职工薪酬中包含较高比例的固定薪酬部分,该部分固定薪酬不

会随着营业收入的减少而同比例下降,相应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流出较营业收入下降小。


    综上核查,公司 2019 年经营性现金流较 2018 年出现下降,主要

系公司 2019 年业务量下降导致销售和采购对应净现金流量减少、
                               22
2019 年收到税费返还的现金流减少及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流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小等因素影响,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公司收入确认及收款结算政策

    1、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对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

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商品

销售收入的实现。

    2、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产品按照客户的订单进行生产,主要包括海外出口销售以及

内销,对于海外出口业务,在商品发出并装船后开具出口统一发票报

关,海关确认货物出口后,产品所有权上的风险报酬转移给客户,本

公司根据出口报关单和提单确认收入。对于内销业务,本公司在货物

发出后开具发票,并经客户验收后商品所有权的风险报酬转移给客户,

本公司根据签收单确认收入。

    3、公司收款结算政策

    公司收款结算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对于外销业务,海外客户拿

到提单后根据合同约定帐期采用转帐结算;对于内销业务,国内客户

根据双方对帐单开票按合同约定收款,采用转帐或汇票收款。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大幅下降,
                              23
   主要系公司 2019 年业务量下降导致销售和采购对应净现金流量减少、

   2019 年收到税费返还的现金流减少,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流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小等因素影响,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

   有合理性;同时公司收款结算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商品销售满

   足收入确认条件。

        问题 3、2020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称法院已裁定你公司完

   成破产重整,破产重整产生的收益将影响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同时,

   你公司正在筹划收购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

   资产重组,目前仅签订意向性协议但未履行公司审议程序。请你公司

   说明在未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整产生收益仅影响 2020 年财务数据

   的两大背景下,你公司盈利能力是否已恢复,是否具备持续盈利的能

   力。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分析
        从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来看,公司的电器设备业务一直保持盈利,

   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 2017 年、2018 年巨额亏损至净资产为负并

   暂停上市的原因是受通航业务拖累,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40,765.35   70,457.77    72,906.26    68,507.63     63,733.18
电器设备业
             净利润/
    务                   2,073.30     3,028.18     3,676.79    3,688.12      3,371.62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812.39     1,400.53     3,161.92     3,213.56     1,709.40
通用航空业
             净利润/
    务                    673.14     -20,279.33   -55,843.24   -2,728.28     -3,647.37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5,199.25
 工贸业务     净利润/
                           187.78
              利润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928.11    -17,248.90   -51,347.82    514.21       -2,165.45
                                         24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2,137.96   -14,970.59    -53,901.85    -1,003.48   -2,302.78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注:上述分部业务的财务数据来自历年年报,其中 2018 年和 2019 年为净利润,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为利润总额,未考虑分部间抵消情况。

        如本补充材料“三、关于 2019 年财务数据相关事项之问题 8 之
   (3)”所详述,通航业务给上市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基本消除,未
   来公司通航业务将继续盘活存量资产,与相关合作方开展业务合作,
   并利用积累的资源和经验从事一些贸易类业务,风险相对较小。

        2019 年,受债务危机的影响,公司小家电业务收入出现下滑。

   随着重整投资人认购资金全部到位以及股份登记的完成,预计公司的

   净资产将超过 7.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25%,间接融资能力已经

   恢复,债务危机已经消除。在重整投资人出资完成后,公司在按照《重

   整计划》偿还对应债务后仍保留大量资金,并对小家电业务的相关生

   产线进行改造升级,比历史上更为优良的生产能力和更为充裕的运营

   资金将有利于公司小家电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综上,在不考虑重大资产重组、重整产生收益的情况下,公司在

   通航业务不利影响已经消除、破产重整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盈利能力

   已经恢复,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通航业务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破产重整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盈利能力已经恢复,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恢复不依赖于重大资产重组和重整产生的一次

   性收益。

        二、关于年末重大交易事项
                                          25
    问题 4、2019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资产捐赠

协议>暨控股子公司接受资产赠与的公告》,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迅图投资”)向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伊立浦工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伊立浦工贸”)捐赠现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和评估值

1.73 亿元的房产。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问题,并请你公司聘请的

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1)具体说明受赠房产当前的使用状况、所属位置、面积、建

成年份、周边同类地产的市场价格、相关房产权属是否存在清晰、是

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截至目前上述房地产的产

权过户情况。

    (2)根据重整方案,迅图投资持有迅图教育 40%股份,迅图教

育拟通过重整认购你公司 20%股份。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0.1.3 条、第 10.1.5 条、第 10.1.6 条说明迅图投

资是否构成你公司关联方,上述资产受赠交易是否应按照关联方交易

履行审议程序,迅图投资在向你公司进行捐赠时是否对后续重整事项

作出安排或筹划,如否,请说明迅图投资向你公司进行捐赠的意图及

合理性。
    问题(3):你公司受赠的非现金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比例为 49.86%,几乎精准低于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9.3 条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评

估机构的执业能力、相关房产的评估过程及公允性、评估费用的合理

性进行核查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操纵评估结果避免履行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购买评估意见的情形。

    回复:
                               26
         问题(1):具体说明受赠房产当前的使用状况、所属位置、面积、

     建成年份、周边同类地产的市场价格、相关房产权属是否存在清晰、
     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截至目前上述房地产的

     产权过户情况。

         (一)公司受赠房产的主要状况及过户情况
         伊立浦工贸接受迅图投资捐赠的房产位于昆明市,所在区域为国

     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区域,南临呈贡新区,北接空港经济

     区,是云南省唯一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出口加工区、国家

     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

     性产业园区。该房产捐赠前产权为迅图投资单独所有,包含昆明市春

     漫大道 55 号“迅图国际”5 栋 1-16 层的展示厅、办公用房及-1、

     -2 层 411 个车位,建筑面积合计 31,550.82 ㎡,含其分摊的国有

     出让科教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计量   建筑面积
号                                                                   单位
1     云(2017)呈贡区不动    迅图国际 5
                                                   钢     2016 年
      产权第 0123657 号等     幢科研办公楼                            ㎡    16,432.74
                                                   混      6 月
2     云(2017)呈贡区不动    迅图国际-1           钢     2016 年
      产权第 0175353 号等     层 135 个车位                           ㎡     4,803.89
                                                   混      6 月
3     云(2017)呈贡区不动    迅图国际-2 层        钢     2016 年
        产权第 0175609 号等     276 个车位                            ㎡    10,314.19
                                                   混      6 月
       合           计                                                      31,550.8
                                                                                   2

         捐赠房产的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性质,房产用途为科教用地/

     办公及车库。除 5 栋 1 层部分物业由产权持有单位自用,-2 层 276

     个地下车位整体出租给云南瑞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停车使用以

     外,其余物业正在招租中。
                                              27
    经查询,受赠房产周边同类型办公用房的可比案例如东信中心城、

涌鑫哈佛中心销售价格分别约为 7,000 元/㎡、8,800 元/㎡。受赠

房产办公楼部分评估价值 12,596.29 万元,建筑面积 16,432.74 ㎡,

平均价格为 7,665 元/㎡,车库部分平均每个车位约 11 万元。评估价

值处于合理范围。

    捐赠前,依据捐赠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上述房产均无查

封、无抵押登记信息。捐赠完成后,依据过户完成后的新的《不动产

登记信息》,上述房产亦无查封、无抵押登记信息。相关房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

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

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六条:“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投资性

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受赠房产系公司根据已经签订的捐

赠协议而获取的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接收资产,并对资产实施控制,公司已经到产权部门核

实产权及相关内容,已经递交产权变更手续,与资产相关的其他业务

合同同时变更执行主体,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资源,经济利益流入

企业基本可以确定,受赠资产经过评估作价,成本可以可靠计量,产

权过户仅是常规程序,不存在重大不确定风险。上述事项符合 2019

年度资产确认条件。

                              28
    审计报告披露日前,上述房地产的产权均已过户至伊立浦工贸,

伊立浦工贸已获取上述房产的全部产权证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了公司资产捐赠事宜涉及的相关资产捐赠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登记过户信息、权属变更文件、银行对账单等关键资

料并进行了检查;核查相关捐赠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

受限的情况;此外,实地查探了捐赠资产所在区域,与周边同类资产

市场价格进行了比对,未发现与公司说明及获取资料存在重大不一致

之处。

    问题(2):根据重整方案,迅图投资持有迅图教育 40%股份,迅

图教育拟通过重整认购你公司 20%股份。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0.1.3 条、第 10.1.5 条、第 10.1.6 条说

明迅图投资是否构成你公司关联方,上述资产受赠交易是否应按照关

联方交易履行审议程序,迅图投资在向你公司进行捐赠时是否对后续

重整事项作出安排或筹划,如否,请说明迅图投资向你公司进行捐赠

的意图及合理性。

     (一)迅图投资进行捐赠时不构成公司关联方,资产受赠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
    1、迅图投资向公司进行捐赠时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0.1.3 条、第 10.1.5 条所规定的与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的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0.1.3 条:“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29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规则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0.1.5 条:“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自然人。”

                              30
    经公司核查,迅图投资向公司进行捐赠时,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伊立浦工贸的少数股东,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0.1.3 条、第 10.1.5 条所规定的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2、关于迅图教育拟通过重整认购公司 20%股份、迅图投资持有

迅图教育 40%股份的影响分析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0.1.6 条:“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

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 10.1.3 条

或者 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 10.1.3 条或者 10.1.5 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

    首先,根据重整方案,迅图教育拟通过重整认购公司 20%股份,

迅图投资持有迅图教育 40%股份。但迅图投资向公司进行捐赠时,公

司破产重整尚未得到法院受理,重整方案亦未提出,迅图投资或迅图

教育并未与公司或关联人达成任何协议或做出安排。因此,不构成《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所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

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之判断前提。

    其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市场一般操作惯例,对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权的参股股东,并不认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

此,迅图投资作为迅图教育的参股股东,并不因迅图教育认购公司

                               31
20%的股份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最后,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设置的目的

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利益倾斜,本次捐赠公司所获得的

资产为房产及停车位,公司不因本次捐赠承担除正常过户程序所涉及

事项之外的任何义务,公司不存在对迅图投资进行利益倾斜的可能,

也不存在如履行审议程序时有关联方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因此无需

刻意履行审议程序。在迅图教育通过重整认购公司 20%股份环节,相

关事项已经公司债权人大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后生效,

获得了公司债权人和股东的认可,履行了应有的审议程序。

       综上,迅图投资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10.1.3 条、第 10.1.5 条、第 10.1.6 条规定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资产受赠交易无需按照关联方交易履行审议程

序。
       (二)迅图投资进行捐赠时对后续重整事项有所筹划,但并未与

公司达成任何协议或确定性安排

       1、迅图投资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的意图

       在迅图投资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的时候,公司的基本情况如

下:1)公司已经暂停上市,2019 年财务报告情况将影响到公司是否

具备恢复上市的条件;2)公司已经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但法院

尚未受理。经过对公司资产负债、历史经营情况的分析,及对市场上

以往破产重整及恢复上市案例的研究,迅图投资认为进行债务豁免及

资产捐赠帮助公司达到恢复上市的财务条件,虽然具有投资风险,但

有望通过参与公司破产重整,在公司恢复上市后获得投资回报。

       2、迅图投资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时并未与公司达成协议或

                                32
确定性安排

    2019 年 12 月,迅图投资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2020 年 4 月,
德奥通航破产重整获法院受理,然后制定重整计划,并于 5 月底经债

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通过后法院裁定生效,前后相隔逾 5 个月。在

迅图投资对公司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时,虽然参与破产重整的意

图明确,但并未与公司就破产重整事项达成相关协议或确定性安排。

从破产重整的操作流程和决策程序来看,公司也不具备与其达成协议

或确定性安排的权利。

    从破产重整的方案来看,公司破产重整的战略投资者为迅图教育,

确定其为战略投资者的主要原因不是迅图投资的债务豁免及资产捐

赠行为,而是迅图教育在公司重整计划中经营方案起到的关键作用,

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利润承诺及后续幼教信息化业务拓展的规划。
    (三)迅图投资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的商业合理性

    在迅图投资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时,由于不能与公司达成协

议或确定性安排,承担了较大的投资风险,但是从以下方面分析,该

行为具有商业合理性:

    1、对暂停上市及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进行较高风险投资是市场

上长期存在的一种投资行为

    暂停上市或/及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存在终止上市及破产清算的

风险,也因此存在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水平进行投资的机会,一旦上市

公司能够破产重整或/及恢复上市成功,相应的投资即可获得收益。

因此,市场上一直存在一些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愿意对此类公司进

行投资的现象,参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前最后

几个交易日购买其股票;在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期间与其合作获得投资

                               33
机会;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获得持股机会等。

    迅图投资多方研究后认为通过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帮助公司达
到恢复上市的财务条件后,可以在后续破产重整过程中得到回报,并

在公司恢复上市后获得收益,是一种风险较大但具有商业合理性的投

资行为。

    2、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有利于迅图投资参与公司破产重整

    虽然无法与公司达成协议或确定性安排,但事实上债务豁免及资

产捐赠为迅图投资参与公司破产重整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首先,

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事项已经公告,向市场展示了迅图投资与公司已

经深度合作的信号,从而能够有效降低竞争者的参与意愿,提高了迅

图投资参与公司破产重整的主动权。其次,公司及对公司破产重整方

案具有决策权的债权人、权益人及法院等各方,从情理上考虑,在破

产重整方案的制定及审议过程中,会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已经为公司

提供帮助的迅图投资。从结果上来看,公司破产重整最终确定的战略

投资人迅图教育为中幼教育控股、迅图投资参股的合资公司,确实体

现了上述两方面的因素。

    因此,迅图投资的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具有商业逻辑及合理性。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逐条比对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对

关联方的相关规定。经核查,迅图投资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资

产受赠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按照关联方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迅图投资对公司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的目的是帮助公司达

到恢复上市条件,意图为其参与公司破产重整认购转增股份创造有利

条件,并希望在公司恢复上市后获利,是一种较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34
具备商业逻辑及一定的合理性。
    问题(3):你公司受赠的非现金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比例为 49.86%,几乎精准低于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9.3 条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就评

估机构的执业能力、相关房产的评估过程及公允性、评估费用的合理

性进行核查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操纵评估结果避免履行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购买评估意见的情形。

    (一)评估机构的执业能力

   为昆明迅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图投资”)拟向云南伊

立浦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捐赠提供价值参考,2019 年 11 月,迅图

投资与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签订《资产

评估委托合同》,委托银信评估对拟捐赠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其评估执业能力说明如下:

    银信评估成立于 1994 年,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总部位于上海,

面向全国客户提供各类资产评估、信用评估、信用管理咨询、房地产

估价、企业融资及投资、并购尽职调查、产权交易代理等专业性服务,

项目遍布全国 20 多省及直辖市,涉及石油、石化、电力、汽车、金

融、电子、航空航天、百货、房地产、科技等多个行业。2019 年中

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2018 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

名单”,该名单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和《关于上报 2018

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银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排名第四位。

    银信评估的执业能力和行业优势主要体现如下:

    一、银信评估是国内第一批具备证券业资产评估资格的专业评估
                               35
机构,多年来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累计为超过 300 家企业在

IPO、并购重组等经济行为中提供专业服务,承办项目数量在行业中
名列前茅;

       二、银信评估在业内具备较强的专业团队。总部现有从业人员约

200 人,从业人员中 90%以上拥有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拥有各类工

程、技术、经济类中高级专业职称。各分子公司从业人员超过 350 人;

       三、银信评估具有完善的评估信息系统。依据 IS09000 对质量管

理的要求,银信评估自主开发了评估信息支持系统。系统功能全面,

具备远程操作的模块化设计能够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经营和执业

过程的各种信息进行采集、整理、汇总、分析与查询,为评估师在信

息收集、行业分析、案例选用、结论验证等方面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

持;

       四、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为保证评估业务质量,银信评估设立

了职业技术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制订了包括《评估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财政部、中评协

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要求实行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专职复核人、

报告签发人三级复核制度和执业责任追究制度,从不同侧面对业务质

量进行控制;

       五、银信评估拥有丰富的外部专家资源,在许多重大项目和特殊

资产评估中聘用专家充实评估团队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意见。银

信评估还与多家上海知名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与信息交流关系,以寻

求较强的技术和理论支持;

       六、银信评估服务网络分布广泛,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

分公司 13 家,子公司 1 家。


                                36
    本次评估的签字评估师拥有丰富的评估经验。签字评估师康峻山

为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评估师,资产评
估师、工程师,从业经验 13 年,主要服务客户和项目包括大型国企、

酒店、医药企业、高速路、天然气管网、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等客

户和标的资产的股权评估、收费权评估、资产价值评估、偿债能力评

估以及债权收购评估、资产重组评估等;签字评估师黄迅为银信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

地估价师,从业经验 16 年,主要服务客户和项目包括金融机构改制

及上市评估项目;大型国有、民营企业股权评估;土地和房地产价值

评估;医药企业资产评估;企业改制价值评估项目;重大并购重组评

估等。

    另经核查,2020 年 4 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了“2019 年资

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该名单根据《资产评估机构

综合评价办法》和《关于上报 2019 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

据的通知》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银信评估排名第四位,与 2018 年排

名位次相同。

    经核查,本次捐赠事项所聘请的银信评估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

可以胜任本次捐赠事项所涉及的资产的评估工作。

    (二)相关房产的评估过程及公允性、评估费用的合理性

    1、相关房产的评估过程及公允性
    本次迅图投资向伊立浦工贸捐赠的房产是位于昆明市春漫大道

55 号“迅图国际 5 栋展示厅、办公用房及 411 个地下车位,建筑面

积合计 31,550.82 ㎡,含其分摊的国有出让科教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部分房产是迅图投资自有物业。本次评估是基于评估基准日 2019

                              37
年 11 月 30 日该部分房产的市场价值。

    经与评估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本次评估的基本原则为“优选市场

法,若市场法原则不适应时采用收益法”。本次评估对展厅和办公用

房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理由如下:本次评估所涉及房

产所在区域同类型的工业性科研用房具有较为活跃的市场供求,宜采

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同时,本次评估所涉及房产自身存在租金收益,

所在区域内相似房地产的租赁案例较多,且租金易于收集,通过评估

的技术方法也可以确定其资本化率,所以本次评估可采用收益法。

    本次评估对地下车位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系因停车位收费实行

政府定价,目前入驻企业暂时不多,车位出租率较难准确估算,采用

收益法不能客观反映车位的市场价值,但评估对象地下车位同类型的

车位区域内具有较为活跃的市场供求,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

    展厅和办公用房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为 12,596.29 万元,采用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2,091.96 万元,两种方法差异 504.33 万元,

较市场法差异率 4.00%。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通过一定数量的可

比实例,将其分别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修正得到评估对象价值或价格

的方法。其评估结果与市场相近,最具现实性,其准确性较高,是目

前普遍采用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根据预期原理,通过预测评估对象

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将未来收益转化为价值得到评估对象价值或

价格的方法。其评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

价值。整体来说,市场法更能真实体现物业的客观价值,故经评估师

分析及经验判断,本次评估展厅和办公用房结果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38
12,596.29 万元。地下车位采用市场法评估值为 4,747.20 万元。

       最终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30 日迅图投资拟捐赠资产的账面

价值为 9,935.39 万元,评估价值为 17,343.49 万元,评估增值

7,408.10 万元,增值率 74.56%,具体如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序号      资产         所在地     建筑面积()
                                               (万元)   (万元)    (%)
          迅图国际 5
1         幢科研办公              16,432.74    6,007.30   12,596.29   109.68
                       昆 明 市
          楼
                       春 漫大
          迅 图 国
                       道 55 号
2         际 -1 层                4,803.89     1,394.73   1,604.80    15.06
                       “迅 图
          135 个车位
                       国际 ”5
          迅 图 国
                       栋
3         际 -2 层                10,314.19    2,533.36   3,142.40    24.04
          276 个车位
              合计                31,550.82    9,935.39   17,343.49   74.56

       本次迅图投资捐赠房产所在土地取得时间较早,其项目开发成本

相对较低,办公楼单位开发成本为 3,656 元/㎡。 经查询周边同类

型办公用房的可比案例如东信中心城、涌鑫哈佛中心销售价格分别约

为 7,000 元/㎡、8,800 元/㎡,故形成较大增值。另外,资产位于

呈贡区和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核心地段,周边如生活配套、医疗配套、

交通配套设施较为完善。从城市规划发展来看,该区域居住或办公均

适宜,未来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综上,评估机构选取的评估方法有其合理的原因和依据,采用该

等方法评估的房产价值公允。

       2、评估费用的合理性

       根据迅图投资与银信评估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银信评

估委托银信评估四川分公司对本业务开具发票并收款,本次评估的评

                                        39
估服务费为 15 万元(含增值税款)。根据《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

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收
费标准的通知》”),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

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漫天要价、强制服

务、强制收费等,也不得以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资产评估机构应在充分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评估业务的

难易成都、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社会信誉和执业水平后,制定本

机构的收费标准。

    根据《收费标准的通知》,资产评估服务计费方法如下:

    (1)计件收费计费方式
         档次              计费额度(万元)            差额计费率(‰)

         1            100 以下(含 100)                  15

         2            100 以上-1000(含 1000)            6.25

         3            1000 以上-5000(含 5000)           2

         4            5000 以上-10000(含 10000)         1.2

         5            10000 以上-100000(含 100000)      0.25

         6            100000 以上                         0.15

    说明:1.计件收费是依据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收取评估费用,
即按计费额度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2.计费额度通常采用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即被评估资产未扣除减值准备、
折旧或摊销的初始入账价值。被评估资产无法确定账面原值或账面原值显失公允
的,可以将评估原值作为计费额度计算收取评估费用,也可采用计时收费。3.
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将资产总额的账面原值作为计费依据,评估对象涉及
多个独立核算单位的,应按独立核算单位分别计费,并累计加总后确定收费额。
4.按照上述方法计算收费额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计收。5.证券期货业务、
新兴业务等执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的项目,可按本标准的 2-4 倍上浮计算。
6.委托的业务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的,额外收取交通费、住宿费等差旅费用

                                    40
等。


       (2)计时收费计费方式


            职务                              单位费率(元/人小时)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 1200

          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               800

          部门经理                           500

         评估师                              300

         助理人员                            200



       根据计件收费计费标准,本次捐赠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7,343.49

万元,按照计件收费计费方式前五档的计费率计算如下:

       按照《收费标准的通知》测算的计费金额=100 万元*15‰+900 万

元*6.25‰+4,000 万元*2‰+5,000 万元*1.2‰+7,343.49 万元*0.25‰

=22.96 万元。

       由此可见,本次捐赠资产的评估费用 15 万元未超过按照《收费

标准的通知》的计费金额,且考虑到本次捐赠资产的类型较为简单,

分布较为集中,因此评估费用较按照《收费标准的通知》测算的计费

金额有所折扣,因此评估费用比较合理。

       综上,公司与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服务费系依据《收费标准的通

知》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服务费定价合理,不存在操纵评估

结果避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购买评估意见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评估机构的执业资质、行业排名以及本次捐赠资


                                      41
产涉及的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收费依据等关键资料,了解

了本次评估方法的选取理由、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评估
参数等,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对评估报告的复核意见。

   经核查,本次捐赠事项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在业内具有较强的执业

能力,可以胜任本次捐赠事项所涉及的资产的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的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重要评估

参数等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依

据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操纵评估结果避免

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购买评估意见的情形,且迅图投资对公司的

资产捐赠是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事件,所捐赠资产不含负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问题 5、2019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相关债权人

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债务豁免通知函》,迅图投资和你公司控

股股东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北京瀚盈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瀚盈”)拟对公司进行债务豁免,合计豁免债

务 1.57 亿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问题,并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

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1)结合所豁免债务的具体明细,逐一说明接受债务豁免后对

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

    (2)相关债务豁免、资产捐赠、认购破产重整转增股份一揽子

交易,特别是以迅图教育及其关联方作为交易对方进行的交易是否属

于债务重组,是否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9.1 条、第 9.3 条履行审议程序。

    回复:


                              42
    问题(1):结合所豁免债务的具体明细,逐一说明接受债务豁免

后对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
    (一)债务豁免具体明细及对相关会计科目的影响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梧桐翔宇的间接股东北

京瀚盈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债务豁免通知函》,北京瀚盈

受让成都豪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豪派”)对公司的

债权 1,100.00 万元、深圳市彼岸大道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对公司的债权 11,410.75 万元、深圳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对公司的

债权 225.58 万元,并豁免公司上述全部债务 12,736.33 万元,同时

豁免公司因向北京瀚盈公司借款形成的债务 2,040.35 万元,债务豁

免合计总额 14,776.68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迅图投资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

书》及《债务豁免通知函》,迅图投资受让成都豪派对公司的债权

900.00 万元并豁免。

    上述债务豁免共计 15,676.68 万元,债务豁免导致公司其他应付

款减少 15,676.68 万元,资本公积增加 15,676.68 万元。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并核查了相关的借款合同、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债务

豁免通知函等;对公司的相关账务处理进行了了解及检查;了解并核

查了公司与债务豁免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会计科目使用的准确性。经

核查,公司相关的账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未发现公司说明

与保荐机构获取的资料存在重大不一致之处。


                              43
    问题(2):相关债务豁免、资产捐赠、认购破产重整转增股份一

揽子交易,特别是以迅图教育及其关联方作为交易对方进行的交易是
否属于债务重组,是否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第 9.1 条、第 9.3 条履行审议程序。

    (一)相关债务豁免、资产捐赠与认购破产重整转增股份不互为

条件

    迅图投资在进行债务豁免及资产捐赠时仅是有意向通过司法重

整程序中调整出资人权益的机会受让股份,并未与公司就认购破产重

整转增股份事项达成相关协议或确定性安排,迅图投资与公司已作出

书面声明,双方没有其他利益安排。因此,相关债务豁免、资产捐赠

是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事件。

    本次重整确定重整投资人需要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

划草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以及佛山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相关债务豁免、资产捐赠事项决策及实施时上市公司并未进入重整程

序,迅图投资及其关联方未与上市公司出资人、债权人等具有本次确

认重整投资人事项决策权的对象签署协议或存在确定性安排。

    根据保荐机构对迅图投资、迅图教育相关负责人和德奥通航董事

长、总经理的访谈,结合迅图投资、迅图教育及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在债务豁免、资产捐赠及认购转增股份三个事件中,除了德奥通航披

露的事项之外,交易对方不存在其他已知或未披露的、要求德奥通航

承担的义务,亦不存在要求德奥通航将来承诺要实施的事项,作为债

务豁免、资产捐赠及认购转增股份事件推进的条件。

    因此,迅图投资进行相关债务豁免、资产捐赠事项不以是否成功


                              44
认购破产重整转增股份事项为前提条件,迅图教育认购破产重整转增

股份事项也并未在迅图投资进行相关债务豁免、资产捐赠事项时进行
书面约定和安排,二者是两个不互为条件的、独立的交易安排。

    (二)相关债务豁免不属于债务重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第二条的定义:“债

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

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相关债务豁免事项是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北京瀚盈和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少数股东迅图投资向公司发出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债

务豁免通知书》,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并达成协议

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不构成会计准则定义的债务重组。

    (三)相关交易的审议程序

      1、债务豁免的审议程序

    如上所述,相关债务豁免事项不属于债务重组,均为北京瀚盈、

迅图投资单方面主动行为,公司仅作为被告知方,相关债务豁免事项

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九章 应披露的交

易”第 9.1 条“本章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第八款“债权或

者债务重组”类别,无需履行公司审批流程。

      2、资产捐赠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伊立浦工贸无偿获赠现金及评估值为 1.73 亿

元的房产,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九章 应

披露的交易”第 9.1 条“本章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第七款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类别。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九章第 9.3 条,上


                               45
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

千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

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本次获赠事项中,公司无偿获赠现金不需

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获赠的非现金资产为房产,评

估值为 1.73 亿元,适用于上述 9.3 条之第一款及第四款作比较。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2018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 净 资 产 分 别 为

364,511,981.71 元、-346,904,619.10 元,公司获赠的房产评估值(交

易金额)均没有超过 2018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绝对值的 50%。

同时,经核查,在本次捐赠事项发生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同类

型的交易事项。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公司无偿获赠资产事项不需要

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认购转增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为执行重整


                                  46
计划所规定的内容,重整程序中重整计划已提交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

会议表决通过,法院已裁定批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保荐机构对迅图投资、迅图教育相关负责人和德奥通航董事

长、总经理的访谈,结合迅图投资、迅图教育及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在债务豁免、资产捐赠及认购转增股份三个事件中,除了德奥通航披

露的事项之外,交易对方不存在其他已知或未披露的、要求德奥通航

承担的义务,亦不存在要求德奥通航将来承诺实施的事项,作为债务

豁免、资产捐赠及认购转增股份事件推进的条件。

    保荐机构了解并获取了债务豁免、资产捐赠与认购破产重整转增

股份的相关资料;了解迅图教育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交易事项及背景、

审议程序、信息披露情况等,与债务重组及《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逐一比对。经核查,公司的上述事项不构成债务重组,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

    三、关于 2019 年财务数据相关事项

    问题 6、2019 年第三及第四季度,你公司净利润合计为 3,273.7

万元,占全年净利润比例为 111.8%。请你公司结合最近三年的分季

度业绩情况,说明销售及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季节性,第三及第四季度

集中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成

本费用等情形。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

项意见。

    (一)最近三年的分季度业绩情况及分析
    公司小家电板块大部分产品外销,主要分布于欧美日市场,其主

要节日和销售重点时段相对集中在下半年,节日经济效应明显,使得

                             47
小家电产品销售有一定的季节性。公司的主要产品电烤炉主要出口北

美,是感恩节、圣诞节用于烘烤火鸡的常备用品,主要集中于下半年

销售。

       各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第一季度          16,436.58         15,814.12            9,697.16       -1,491.01         -2,413.04           -858.41
第二季度          16,393.99         13,037.63            8,247.46       -2,492.93         -3,614.31               512.83
第三季度          24,809.53         25,417.34           11,899.21         -186.83           -379.20          1,251.22
第四季度          18,428.08         17,589.21           16,933.16      -47,387.91        -10,845.36          2,026.10
合计              76,068.18         71,858.30           46,776.99      -51,558.68        -17,251.91          2,931.74
第三、四季度
                           57%               60%               62%               92%               65%              112%
金额占比

       由于公司第三及第四季度为传统销售旺季,业务经营规模相比其

他季度要高。2017 年至 2019 年度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

收入的比重约为 60%左右,没有明显异常的情况。另外,公司于 2019

年第四季度起开展了工贸业务,累计确认收入 5,199.25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中剔除工贸业务产生的收入为 41,577.74 万元,第三、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剔除工贸业务产生的收入为 23,633.12 万元,占当

年收入总额的 56.84%,与公司前两年度情况相近。因此,公司三、四

季度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导致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大,2019 年度第

三季度及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情况符合客观情况。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第四季度根据公司对于相关业务的减值迹

象分析对已经中止运营的部分通航业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合

并范围变化损益,造成当年第四季度大额净亏损,净利润占比与其他

                                                   48
  不可比(2017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投资损失 43,132.60

  亿元;2018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投资损失 4,354 万元)。

        2019 年,公司各季度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营业收入            46,776.99   9,697.16      8,247.46     11,899.21   16,933.16
 减:营业成本            36,542.88   8,009.78      6,447.64      8,499.43   13,586.03
 税金及附加                 400.94      43.53         42.09        220.94       94.38
 销售费用                 1,561.82     379.42        379.48        447.04      355.87
 管理费用                 4,532.13   1,152.17      1,057.98      1,093.98    1,228.00
 研发费用                 1,868.52     428.69        504.96        517.05      417.82
 财务费用                   973.88     569.80         40.90       -141.91      505.10
 其中:利息费用           1,504.90     368.40        381.20        354.34      400.95
 利息收入                    11.76          3.04      2.78          2.80        3.14
 加:其他收益                26.11          6.84      6.65          6.36        6.26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86.37                   -3.13         -27.76      -55.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0.17                   -3.13         -1.57       -55.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53.18                   46.45         -39.13      -60.5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62.00      34.05       -145.09                    49.0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21.77                          -                  21.7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743.15    -845.35       -320.71      1,202.16      707.05
  加:营业外收入            978.69                   820.29         48.96      109.43
  减:营业外支出            190.64          4.55      2.31         11.35       172.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1,531.20    -849.91        497.28      1,239.78      644.05
  减:所得税费用         -1,400.53       8.50        -15.55        -11.44   -1,382.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931.73    -858.41        512.83      1,251.22    2,026.10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19 年度第三及第四季度净利润较高,

  主要原因如下:(1)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的销售额相比前两个季度要

                                       49
高,且下半年美元对人民币升值,相应的毛利额也增加;(2)港币及美

元对人民币升值,第三季度产生汇兑收益约为 434 万元;(3)公司按

照日常处理习惯,于第四季度对以后年度的盈利/亏损情况进行分析

和预测,并就分析判断的情况确认和调整递延所得税费用;(4)2019

年三季度,公司设立了伊立浦工贸,产生的工贸业务收入和利润发生

并确认在第四季度,通航业务的主要收入和利润也发生并确认在第四

季度。工贸业务和通航业务第四季度的收入合计 5,955.44 万元,实

现利润 765 万元;(5)因为通航亏损业务已经于 2017 年和 2018 年逐

步梳理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计提了减值准备,2019

年第四季度不再发生大额减值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确认合理,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

成本费用等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重要合同、销售及采购订单、

收入确认政策、新增钢贸客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相关尽职核查,分析

收入确认原则、与业务的匹配性,结合公司产品、客户分布及季节性

特征分析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同时对公司收入、成本等实施截止

性测试。经核查,公司的销售及收入确认具有季节性,且第三、四季

度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跨期确认成本费用等

情形。

    问题 7、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营业务新增“工贸业务”,实现营

业收入 5,199.25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问题,并请你公司聘

                               50
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1)云南伊立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立浦工贸”)为经
营“工贸业务”的子公司,设立于 2019 年 8 月。请你公司说明为设

立伊立浦工贸所做的准备工作,包括客户开发及积累、销售渠道建设

等过程,伊立浦工贸设立后短期内投入运营并实现营业收入的合理性,

是否包括关联方交易等。

    (2)“工贸业务”的业务模式,包括盈利模式、涉及产品、内外

销情况、收入确认及收款模式、产品去向、应收款余额等。

    (3)根据前五大客户信息,其中向第二大客户的销售收入为

5,199.25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工贸业务收入是否均来源自第二大客

户,如是,请说明第二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

日期、注册资本、是否为关联方、主营业务、所采购产品等,并说明

销售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请签字注册会计师说

明针对该业务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4)请分别说明“电器设备业务”“工贸业务”和“通用航空业

务”三项业务的净利润情况。

      回复:

     问题(1):云南伊立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立浦工贸

“)为经营“工贸业务”的子公司,设立于 2019 年 8 月。请你公司

说明为设立伊立浦工贸所做的准备工作,包括客户开发及积累、销售

渠道建设等过程,伊立浦工贸设立后短期内投入运营并实现营业收入

的合理性,是否包括关联方交易等。

    (一)设立伊立浦工贸所做的准备工作及设立后短期内投入运营

并实现营业收入的合理性
    2019 年度,受债务危机延续及相关诉讼负面信息的影响,公司
                             51
家电业务出现较大程度的萎缩或停滞,产品销售收入有较大下滑。在

此背景下,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2019 年 8 月,公司出资设立伊立

浦工贸,并纳入合并范围。

    钢贸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熟悉上下游客户和商品货源

的业内人士开拓和运作。伊立浦工贸设立后,积极寻找合适的业务人

员并开拓采购、销售等相关渠道,聘用当地钢贸资深经验人士作为执

行董事开展业务,并积极联系了包括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玉溪钢

铁集团、十四冶建设集团昆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四冶”)

等在内的单位,接洽采购业务。

    伊立浦工贸经过设立后约四个月的筹备和团队搭建,通过借款并

经小股东迅图投资债务豁免,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得以顺利开展经营

活动。公司在设立后分别接洽了云南太阳钢管、云南城投集团、云南

建投集团等意向客户,最终落地并达成向十四冶采购钢带后销售给云

南太阳钢管的实际业务,当年销售收入约为 5,199.25 万元。公司通

过资金、团队等优势顺利打入云南钢贸市场,基于当前业务开展的成

功经验和优势,未来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综上所述,公司经过约四个月的时间聘请专业人员及对采购、销

售渠道等积极开拓,具备了开展钢贸业务的资金、团队等条件,从而

顺利投入运营并实现营业收入,具有合理性。

    (二)工贸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2019 年,伊立浦工贸的主要业务为伊立浦工贸向十四冶采购

钢带后销售给云南太阳钢管。

                               52
    工商信息显示,十四冶建设集团昆明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 月,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实缴资本 5,000 万元,其中

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李品杰持股 49%,最终实际控

制人为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太阳钢管成立于

2009 年,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1,500 万元,相关

资产与规模相匹配。股东陈依华持股 100%,目前销售正常开展。

    经核查,公司、伊立浦工贸及公司其他关联方,与十四冶、

云南太阳钢管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伊立浦工贸向十四冶采购钢带

以及将钢带销售给云南太阳钢管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伊立浦工贸公司设立的背景、客户及供应商

情况等;搜集公开网站中客户及供应商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成立时间、股东构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对企业客户及供

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交易背景、关联关系、具体交易内容及价格

情况;获取并核查了采购及销售合同、交易收付款、货物签收单

等原始单据。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工贸业务收入具有合理

性,不存在关联交易。

    问题(2):“工贸业务”的业务模式,包括盈利模式、涉及产品、

内外销情况、收入确认及收款模式、产品去向、应收款余额等。

     (一)工贸业务的业务模式

     2019 年,伊立浦工贸的工贸业务模式主要为公司向上游供货厂

家采购钢材物资,然后销售给下游客户。盈利模式为传统的赚取差价


                              53
模式。

     根据伊立浦工贸与十四冶签订的《钢材购销合同》,伊立浦工贸
向十四冶采购钢带,规格型号为 1.43.0*510590,材质为 Q195,然

后销售给云南太阳钢管。
    从设立至今,公司工贸业务均为内销,收入确认政策为:本公司

在货物发出后开具发票,并经客户验收后商品所有权的风险报酬转移

给客户,本公司根据签收单确认收入。收款模式为客户收到货物 90

日内结清货款,收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工贸业务形成应收账款系公司对云南太阳

钢管的应收账款余额 1,500.38 万元,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0.01

万元。2020 年以来,云南太阳钢铁陆续支付款项,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 2019 年 公 司 对 云 南 太 阳 钢管 销 售 产 生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500.38 万元均已收回,2020 年公司对云南太阳钢管新增业务产生

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097.40 万元。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关于工贸业务的业务

模式,包括盈利模式、涉及产品、内外销情况、收入确认及收款模式、

产品去向、应收款余额等;获取并检查了销售合同、交易收付款、货

物签收单等原始单据;检查了销售收入期后回款及应收款余额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关于工贸业务的说明与业务情况与核查

情况不符的情形。

     问题(3):根据前五大客户信息,其中向第二大客户的销售收入

为 5,199.25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工贸业务收入是否均来源自第二大

                                    54
客户,如是,请说明第二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

立日期、注册资本、是否为关联方、主营业务、所采购产品等,并说
明销售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请签字注册会计师

说明针对该业务收入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一)公司第二大客户的具体情况

    公司工贸业务销售收入均源自第二大客户,也即云南太阳钢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云南太阳钢管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1,500.00 万元,主要经营各种非镀锌方管、焊管、

热渡锌钢管、非镀锌带钢、热镀锌带钢制造、销售;国内贸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子

公司伊立浦工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与云南太阳钢管签订《钢材购销

合同》,合同约定暂估金额为 5,824 万元。云南太阳钢管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向公司采购产品为钢带,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价格公允,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核查意见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并获取了相关审计证据:

    a.执行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测试;

    b.获取并核对营业收入总账、明细账以及与该笔销售业务的会

计凭证;

    c.获取并检查与云南太阳钢管签订的销售合同、出库及验收单、

发票,与营业收入明细账核对一致,分析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d.对云南太阳钢管的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55
    e.对该笔销售业务的价格进行分析,通过公开数据获取销售时

点所在地区的销售价格与该笔业务销售价格进行分析,确认销售价格

的公允性;

    f.对云南太阳钢管实地访谈,了解该笔业务背景以及采购后的

产品用途,确认该笔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g、公开网站查询云南太阳钢管信息,包括不限于成立时间、股

东构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h、取得公司银行流水,检查资金回款情况。

    经核查,会计师未发现公司关于第二大客户所述情况与获取的审

计证据存在重大不一致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搜集并获取了云南太阳钢管的相关资料,对与云南太阳

钢管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审批及协议签署情况等

事项进行了相关尽职核查,搜集公司产品市场价格并与交易价格进行

对比。经核查,伊立浦工贸与云南太阳钢管之间的销售价格定价公允,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问题(4):请分别说明“电器设备业务”“工贸业务”和“通用

航空业务”三项业务的净利润情况。
     自 2019 年以来,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确定了继续以电器设

备为主业,工贸业务和通航业务作为补充的发展战略。2019 年,电

器设备业务、工贸业务和通用航空业务三项业务的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56
                                              营 业 收入 营 业 成本 净利润比
业务类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净利润     比 上 年同 比 上 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电 器 设备
业务       40,765.35   31,687.43   2,073.30   -42.14%   -44.10%    -31.53%
通 用 航空
业务       812.39      107.53      673.14     -41.99%   -93.71%    103.31%
工贸业务   5,199.25    4,747.92    187.78     100.00%   100.00%    100.00%

    (一)电器设备业务

    公司电器设备业务主要为小家电业务,一直是公司业绩赖以支撑

的业务,多年来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90%。业务模

式上,公司以 OEM/ODM/MDM 模式为小家电品牌商提供模具制造、产品

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立足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营销、研发和生产一

体化的产品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利用多年的生产和业务经验,以

ESA/OBM 模式开拓国内市场,授权代理品牌商产品,并以自主品牌“伊

立浦”进行销售,向全球客户提供电饭煲、电烤炉、电煎板、电压力

锅、多用锅、电烤箱等厨房小家电产品以及电磁灶、电磁蒸柜等零排

放智能商用厨房设备等。从创立之初到目前,公司已有 25 年的技术

沉淀,公司产品销往全球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合作客户均为国

内外知名的小家电品牌商,包括 Newell Brands、De'Longhi、Hamilton

Beach Brands、Conair、Sharp、海尔、小米等。

    在公司陷入困境、资金紧张的情况下,2019 年,公司努力保持

小家电业务的稳定发展,在维持原有客户稳定的基础上寻求突破,同

时清理库存,尽快回笼资金。对此,公司管理层一方面迅速梳理了公

司的重要头部客户,另一方面对包括在产、已立项但未实质启动在内

的项目进行工艺改进、优化成本,并进行全面的市场论证以寻找新的

                                     57
市场切入点。2019 年度,公司电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为 4.08 亿元,

同比减少 42.14%;净利润为 2,073.30 万元,同比减少 31.53%。

    2019 年,公司电器设备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较

大的主要原因为:1)受公司债务危机延续及相关诉讼负面信息的影

响,公司各项融资渠道受到限制,业务合作和市场拓展频频受阻;2)

公司小家电业务主要以 OEM/ODM 模式为国内外小家电品牌商提供模

具制造、产品研发、生产及营销服务,客户往往在产品交付后一定时

间内才会付款,因此前期需要一定的运营资金。由于近两年公司流动

性紧张,一些知名品牌客户考虑到公司的资金问题,订单较过去年份

有所减少,家电业务出现较大程度的萎缩或停滞;3)家电行业技术

迭代较快,公司 2019 年未有全新产品投放市场,产品销售收入有较

大幅度下滑。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重整阶段的留存资金将用于小家电业务

现有生产线和设备的技改升级、提升产能及补充流动资金,利用这笔

资金公司将继续增强小家电业务,为小家电业务的恢复和开拓提供必

要的资金支持。此外,公司重整完成后,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运营资金明显增加,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此外,公司重整完成后,有利于恢复公司客户的信心,进而有助于主

营业务的恢复和开拓。

    (二)工贸业务

    2019 年度,受债务危机延续及相关诉讼负面信息的影响,公司

各项融资渠道受到限制,业务合作和市场拓展频频受阻,经营性现金
                              58
流持续紧张,家电业务出现较大程度的萎缩或停滞,产品销售收入有

较大下滑。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于 2019 年 8 月出资

设立伊立浦工贸并自当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伊立浦工贸成立后,

公司积极拓展相关采购、销售渠道,并聘请当地资深的钢贸专业人员,

主要业务为伊立浦工贸向十四冶采购钢带后销售给云南太阳钢管,当

年销售收入约为 5,199.25 万元,净利润为 187.78 万元。

    2020 年,公司仍聚焦主营小家电业务,将继续开展工贸业务作

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补充,并开拓相关采购、销售渠道。目前,公司开

拓的相关工贸业务客户包括云南太阳钢管、四川双亿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的产品也从 2019 年的单一产品钢带拓宽到了钢带、空气能节能

空调等,未来公司计划继续开拓工贸业务的销售产品类型。

    (三)通用航空业务

    公司从小家电业务起家,后出于开拓业绩新引擎考虑于 2013 年

提出并进入通用航空业务领域,但由于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种种因

素影响下,公司数次再融资申报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能成功推进实

施,无法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在通航业务上的投入,通用航空业务因资

金投入不足未能实现商业化运营。从 2017 年开始,通用航空业务陷

入大额亏损、债务危机导致该业务板块生产运营全面停滞,并进一步

导致公司整体持续亏损、资不抵债、融资渠道受限等困境。基于上述

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8 年初决定中止原有各通航业务的持续资金投

入, 并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公司出于“物尽其用,盘活资产”的经营要求,对通航

                              59
业务进行了更细致的资产梳理、分类,在不增加公司负担的情况下,

与相关合作方开展业务合作,尽可能盘活资产,提高使用效率,并建

立了通航业务的销售渠道,开展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实现了收益,

净利润为673.14万元。2020年,公司继续以电器设备为主业,工贸业

务和通航业务作为补充,不断整合企业内外优质资源,提升产品的竞

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并检查了公司重要的销售合同、交易对手、出库单、

销售发票及期后收款情况等;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了

访谈;核查了三项业务近年的经营、盈利情况等。经核查,未发现与

公司说明或年报披露有重大不一致之处。

    问题 8、根据年报,你公司称 2019 年内有限度恢复了通用航空

业务,并实现营业收入 812.39 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问题,

并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1)报告期内通航业务的收入来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

毛利率、对象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特别说明销

售收入中是否包括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资产处置。

    (2)通航业务毛利率为 86.76%,2018 年为-22.08%。请详细分

析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3)2018 年及以前年度,你公司已停止对通用航空业务的投入

并对其计提减值损失。请你公司说明通航业务累计资金投入情况、最

近三年核算科目及其余额,以及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4)截至目前通航业务的资产构成及可变现资产情况。

                             60
           回复:

           问题(1):报告期内通航业务的收入来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毛利率、对象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等,并特别说

   明销售收入中是否包括应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资产处置。

           (一)报告期内通航业务的收入来源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度实现了通航板块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来自

   于 S-100 型无人直升机、P30 型无人机的销售而产生的,主要客户为

   四川驼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均已全额收到对应的销

   售货款。上述销售收入属于通用航空产品存货销售,不属于应计入非

   经常性损益的资产处置。具体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产品      产品类型   对象客户   销售金额    毛利率     年末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期后回款
P30 型无人
                存货       零售        15.93        100%            0.00                 不适用
   机
                         四川驼峰
S-100 型无
                存货     通用航空     796.46      85.43%          900.00      18.00      900.00
人直升机
                         有限公司
               合计                   812.39      85.71%          900.00      18.00
           注:S-100 型无人直升机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增值税率:13%),年末应
   收账款与期后回款为含税金额,与销售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航业务的相关销售合同、产品交付清单、发票

   等原始凭证进行核查;对销售产品的应收款项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进行

   检查;对管理层就通航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访谈;对通航业务客户进行

   实地访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航业务的毛利率、对象客

   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计提情况与实际业务情况相符,销售收入属


                                           61
于存货销售,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经核查,公司关于通航业务收入的产品、毛利率、客户、应收账

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符合业务实际,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

断合理。

    问题(2):通航业务毛利率为 86.76%,2018 年为-22.08%。请详

细分析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通航业务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分析
    公司 2018 年度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SN142 、SN143 、SN147 、

SN148 等系列的飞机产品、机库车指挥舱以及 Hirth 型号的发动机及

配件等。相关产品的实际销售毛利金额为 292.61 万元,实际毛利率

为 20.63%。另外,由于不再开展通航业务的投资和研发活动,出于

谨慎性原则,2018 年末公司将国内通航业务公司历史形成的预计未

来无法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进行了转出处理,计入销售成本,因此造

成毛利率为负的情况。

    2018 年,公司通过债务重组方式置入奥地利进口 S-100 型无人

机。该机型为大型军民两用的无人机系统,根据在置入时获取的进口

发票和采购订单,其原始进口采购价格较高,采购订单不含税价格为

398 万欧元。由于出产年限较长,且国内没有活跃市场,根据当时可

以获取的信息,债务重组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抵账价格,存货入账价值

较低。2019 年初公司通过海外代理公司开展了询价工作,代理公司

依照该机型的实际可利用状态和价值,参照国际上该产品询报价信息,

给出报价 150 万美元至 190 万美元之间。公司参考国际报价,对外实


                              62
现了销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通航业务 2018 年和 2019 年的销售产品及毛利率

情况进行检查,核查了相关销售合同、交付清单、银行回单等,核实

了相关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分析了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经核

查,结合 2019 年通航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以及对以前年度进行比对,

保荐机构认为,2019 年通航业务的毛利率明显提升具有合理性。

     问题(3):2018 年及以前年度,你公司已停止对通用航空业务

的投入并对其计提减值损失。请你公司说明通航业务累计资金投入情

况、最近三年核算科目及其余额,以及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通航业务投入情况及核算、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通航板块累计投入并形成资产的资金总计约

6 亿元,形成资产的主要核算科目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商誉等。截至

2019 年末,除长期股权投资 117.68 万元以外,其他通航资产均已计

提减值损失。公司最近三年核算科目及其余额,以及减值损失计提情

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价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值                                 值                               值

                                       3,426.1                                                               0.00
    存货         7,260.14   3,834.02                  727.39     507.77    219.62     417.46      417.46
                                                1

  固定资产       6,466.87   2,356.92    413.21         130.1      71.68     0.00       130.1      71.68      0.00

  在建工程         494.68     494.68     0.00         215.09     215.09     0.00      215.09      215.09     0.00

                                       3,412.6                              0.00                             0.00
  无形资产       5,346.27     931.07                3,787.76   3,467.83             3,787.76    3,467.83
                                                3

 长期股权投资      781.88       0.00    781.88        177.85       0.00    177.85     117.68       0.00     117.68

                                                       63
   长期待摊费用      2,931.16   2,016.75     0.00    2,931.16    2,016.75    0.00    2,931.16   2,016.75    0.00

                                           1,9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13.17   1,413.17             3,022.33    3,022.33            3,022.33   3,022.33
                                                 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     200.00     0.00      200.00      200.00    0.00       0.00       0.00     0.00

                                30,724.5     0.00    15,135.3    15,135.3    0.00    15,135.3   15,135.3    0.00
     开发支出       30,724.59
                                       9                     0          0                  0          0

      商誉           2,684.42   2,684.4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4,655.6   9,933.8   26,326.9    24,636.7            25,756.8   24,346.4
      合计          60,203.18                                               397.47                         117.68
                                       2         3           8          5                  8          4

     注:表中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原值与减值准备的差额和账面价值有差异,为日
常折旧摊销所致。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并核查了通航业务近三年的资金投入情况以及主

要会计科目;了解并检查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情况。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公司在通航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减值损失计

提符合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问题(4):截至目前通航业务的资产构成及可变现资产情况。

       (一)通航业务的资产构成及可变现资产情况
       公司通航业务于 2019 年末前累计投入资金截至目前形成的剩余

资产主要构成是固定资产、开发支出形成的有形设备和对外投资股权。

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电子设备,账面价值

为 0。开发支出所形成的资产 RU100 一号机,账面价值为 0。固定资

产和开发支出形成的资产均已全部计提减值准备。按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对德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 49%股权,账面余额 117.68 万

元。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并核查通航业务的资产构成情况以及可变现资产

情况;取得联营企业审计报告,检查长期股权投资计价的准确性。经
                                                        64
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目前通航业务的资产构成及可变现资产情况与

公司说明及获取的资料不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问题 9、年报显示,计入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555.29 万元和 2,823.55 万元,分别同比下降 30.03%和 47.19%;2019

年高管薪酬为 519.1 万元,同比下降 50.98%。请你公司说明 2019 年

计入成本及费用的员工薪酬金额并分析薪酬下降的原因,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从关联方处领取薪酬的情形,员工薪酬入账是

否完整、准确。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

项意见。

     回复:

     (一)2019 年计入成本及费用的职工薪酬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发生额合计 8,547.67 万元,按成本

及费用划分的员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19 年职工薪酬        2018 年职工薪酬   变动比例


费用部分

销售费用部分              5,552,882.89           7,935,860.42        -30.03%

管理费用部分             28,235,458.38          53,468,375.47        -47.19%

研发费用部分             11,570,603.64          17,007,752.64        -31.97%

费用部分合计             45,358,944.91          78,411,988.53        -42.15%

成本部分

直接人工成本部分         35,822,796.00          62,692,369.00        -42.86%

库存人工成本部分          4,294,963.77           2,087,516.57        105.75%

成本部分合计             40,117,759.77          64,779,885.57        -38.07%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合计     85,476,704.68         143,191,874.10        -40.31%

                                         65
    由上表可见,2019 年,除了库存人工成本部分,公司计入成本

及费用的职工薪酬均有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2019 年度,受家

电业务出现较大程度的收缩、停滞及通航业务调整影响,公司员工大

量流失。2019 年末,公司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为 1,079 人,同比下

降 24.81%,直接导致员工薪酬下降;(2)由于公司 2019 年度业绩

下滑和资金困难,当年实施了降薪政策,并减少了奖金发放与管理层

绩效工资;(3)公司 2019 年管理层人员变动,原董事长张之珩、原

副总经理 Michael Creed 等离任,高薪酬人员数量较 2018 年减少。

    其中,2019 年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为 555.29 万元,同比下

降 50.98%,主要系销售人员数量大幅减少所致。2019 年末,公司销

售人员数量为 49 人,同比下降 54.63%;2019 年,公司计入管理费用

的职工薪酬金额为 2,823.55 万元,同比下降 47.19%,主要系公司 2019

年相关人员数量大幅减少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大幅

减少所致。2019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领取报酬总

额为 519.10 万元,相较 2018 年下降 50.9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为 519.10 万元。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报酬和支付方法

由股东大会确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规

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励三部分组成,


                               66
并依据风险、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评定程序领取

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在公司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关联方获取
                                                       酬总额
                                                                        报酬
戚勇       董事长        男      45 现任                       38.81 否
王海秦     董事          男      62 现任                        6.3 否
           董事、财务总
宋子超                  男       35 现任                      70.59 否
           监
           董事、董事会
陈国辉                  男       40 现任                      71.63 否
           秘书
桂芳       独立董事     女       39 现任                          5否
杨振玲     独立董事      女      59 现任                          5否
曾国军     独立董事      男      42 现任                       6.67 否
李美霖     监事          女      30 现任                        2.4 是
王文玺     监事          男      31 现任                        2.4 否
区燕思     监事          女      33 现任                      15.32 否
张文彬     总经理        男      53 现任                     144.05 否
董守才     副总经理      男      52 离任                      92.46 否
张之珩     原董事长      男      38 离任                      35.07 否
Michael
           原副总经理    男      68 离任                      20.06 否
Creed
梁锦棋     原独立董事    男      47 离任                       1.67 否
阮锋       原独立董事    男       73 离任                      1.67 否
合计             --        --   --        --                  519.1      --


       经核查,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李美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

年。李美霖女士自 2012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梧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梧桐投资”),先后担任文秘、总经理助理职位,与梧桐投资

签订劳动合同并从梧桐投资领取劳务报酬。李美霖女士不属于专职监

事,且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属于兼职监事。根据《上市公司监

事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专职监事发放薪酬,

                                      67
为兼职监事发放津贴。经核查,公司每月给李美霖女士发放 2000 元

的监事津贴,合计 2.4 万元/年,已在 2019 年年报中进行披露。

    经核查,李美霖女士所领取的监事津贴已按照会计处理规定计入

管理费用。除李美霖女士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从关联方处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员工薪酬入账完整、准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获取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表,分析计入成本及费

用的员工薪酬情况与公司业务情况的匹配性;取得员工花名册,分析

薪酬水平变动以及人员流动性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就薪酬

水平及是否存在从关联方处领取薪酬的情形进行访谈、核实。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9 年计入成本及费用的员工薪

酬金额下降跟业务、人数等变化相匹配;李美霖女士任职公司监事、

领取监事津贴、从关联方处领取薪酬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除李美霖女士外,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从关联方处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的

员工薪酬入账完整、准确。

    问题 11、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外收入项下政府补助金额为

1,411.89 万元,请你公司区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

类,分别说明将相关政府补助计入本期净利润的具体金额和依据,并

全面梳理并说明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或税收返还明细,是否符

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68
益》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专项意见。
     回复:

     (一)营业外收入项下相关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项下政府补助实际发生和对外披露的

金额均为 141.19 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

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将营业外收入项下政府补助区分“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

关”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元

                                                                          与资产相
                                                            计入当期损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补贴依据     本期发生金额                 关/与收益
                                                              益原因
                                                                             相关
                              根据《佛山市                根据 2017
                              降低制造业企                年 6 月 21
                              业成本支持实                日财政部 修
                              体经济发展若                订《企业会计
                              干政策措施》                准则第 16
                   佛山市南海 要求,分两次                号- 政府补
经促局降用气补贴   区经济促进 对佛山市规模      51,420.00 助》直接计入 与收益相关
                   局         以上工业企业                当期损益
                              新增用电量以                51,420.00 元
                              及佛山市工业
                              企业使用天然
                              气费用进行补
                              贴
                                                          根据 2017
                                                          年 6 月 21
                   佛山市南海
                              社会保局失业                日财政部 修
稳岗补贴           区社会保险                  326,228.06              与收益相关
                              补贴款                      订《企业会计
                   基金管理局
                                                          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
                                      69
                                                           助》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326,228.06
                                                           元
                             为加快南海区                   根据 2017
                             科技 创新平                    年 6 月 21
                             台建设,对佛                   日财政部 修
                             山市南海区科                   订《企业会计
18 年科技创新平台 佛山市南海 技创新平台发                   准则第 16
                  区经济和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扶持奖励                     展扶持                         号- 政府补
                  技促进局
                                                            助》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500,000.00
                                                            元
                                依据《佛山市                根据 2017
                                工业产品质量                年 6 月 21
                                提升扶持办                  日财政部 修
                                法》,对新认定              订《企业会计
                                为制造业细分                准则第 16
                                行业龙头的企                号- 政府补
                   佛山市南海   业给予一次性                助》直接计入
市场监督局扶持金   区市场监督   扶持资金 20 万   250,000.00 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
                   管理局       元,对被新评                250,000.00
                                为“广东省名                元
                                牌产品”称号
                                的企业,每个
                                称号给予一次
                                性扶持资金 5
                                万元
                                佛山市南海区                根据 2017
                                推进品牌战略                年 6 月 21
                                与自主创新扶                日财政部 修
                                持奖励,被新                订《企业会计
南海经济促进局扶   佛山市南海
                                评为“广东省                准则第 16
                   区经济促进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持奖                            名牌产品”                  号- 政府补
                   局
                                的,每个产品                助》直接计入
                                给予一次性品                当期损益
                                牌推广专项费                100,000.00
                                用补助 10 万元              元
                                佛山市南海区                根据 2017
高新科技企业补助   佛山市南海   人民政府关于                年 6 月 21
                   区经济和科   对 2017 年度     150,000.00 日财政部 修 与收益相关
款                 技促进局     南海区推进高                订《企业会计
                                新技术企业发                准则第 16

                                        70
                              展专项实施扶                  号- 政府补
                              持奖励                        助》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150,000.00
                                                            元
                                                          根据 2017
                                                          年 6 月 21
                                                          日财政部 修
南海残疾人劳动服   佛山市南海                             订《企业会计
                              残疾人劳动服
                   区残疾人劳                   34,246.08 准则第 16 与收益相关
中心补贴                      务中心补贴款
                   动服务中心                             号- 政府补
                                                          助》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34,246.08 元
合计               -          -              1,411,894.14                  -


       (二)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或税收返还明细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或税

收返还的情况。

       综上,公司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相关处理具有准确

性、合理性,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并检查公司政府补助明细及政府补助文件;分析政

府补助具体内容,区分与资产、收益相关性;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对政府补助是否属

于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比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政府补助

的处理及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问题 12、2019 年度,你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 790.15
                                      71
万元,其中债务重组收益为 819.87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债务重

组的具体情况,包括债权人、是否为关联方、涉及债务金额、期限、
重组原因、债务重组所得计入损益的合规性等,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债务重组的具体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债务重组收益为 819.87 万元,系 GCI Management

Consulting GmbH(以下简称 GCI 公司)豁免公司子公司伊立浦国际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立浦投资”)全部欠款。

    经查,GCI 公司主营业务为对中型企业和企业家的咨询服务,总

部位于德国慕尼黑。公司与 GCI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签署咨询与

服务协议,聘请 GCI 公司为伊立浦投资提供海外投资开发、并购及管

理服务。由于公司经营困难,未能对 GCI 公司服务费用进行及时支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 GCI 公司经审计的应付款项余额为

1,056,735.29 欧元。

    公司于 2013 年提出并进入通用航空业务领域,RotorSchmiede

GmbH(以下简称“RSM”)曾为公司旗下海外子公司之一,RSM 总部位

于德国,但由于通航业务连续多年持续亏损,基于“止损、减负”的

经营要求,公司决定中止对海外通用航空业务的投入或项目实施,截

至 2018 年 12 月,公司对 RSM 享有债权金额共计 1,240 万欧元。由于

RSM 及其子公司 XtremeAir 已经破产重整并由新股东控制,上述公司

                               72
对 RSM 的债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并全额计提了减值损失,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对 RSM 的应收款账面余额为零。

    经双方友好协商,考虑到 GCI 公司与 RSM 均为德国企业便于往来,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子公司伊立浦投资与 GCI 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

议,双方同意伊立浦投资将对 RSM 享有的 100 万欧元债权转让给 GCI

公司,此项债权转让已通过 RSM 破产管理人的同意并且进行在破产表

中予以记录;同时 GCI 公司无条件豁免伊立浦投资全部欠款共计

1,056,735.29 欧元,折合人民币 8,198,705.33 元。

    经核查,债务重组债权人 GCI 公司并非公司关联方,上述会计处

理符合债务重组所得计入损益的相关规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伊立浦投资受到债务豁免 819.87 万元,属

于《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九章 应披露的交易”

第 9.2 条“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一千万元;


                              73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

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一百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 9.3 条“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五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百万元;

                             74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

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因公司最近一期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归母净利

润及营业收入分别为 364,511,981.71 元、-346,904,619.10 元、

-172,488,979.65 元和 718,582,947.43 元,公司债务重组额(接受

GCI 公司债务豁免)均没有超过 2018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

净利润及营业收入的 10%,因此根据上述条款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

项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伊立浦投资接受债务豁免 819.87 万元未达到

需进行披露标准,不需要进行披露,亦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债务重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相关尽职核查,获取并核

查了债务重组相关协议,核实债权人与公司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

查债务重组所得计入损益的合规性。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

次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相关的债务豁免

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披露标准,不

需要进行披露,亦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问题 13、2019 年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1,545.19

万元,同比增长 5,131.47%。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利润总额与应纳

                                 75
税所得额之间的具体差异项目与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计算过

程、增长原因及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公司未来期间是否能产生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前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请你公司

聘请的保荐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公司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具体差异情况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利润总额                                   15,311,995.4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                          5,561,590.68
  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1,151,795.09
  非应税收入                                 -8,198,705.33
  递延收益摊销                                 -260,157.67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及其他                    -23,580,337.26
                                                           部分子公司纳税调整后
                                                           所得为负数,将其应纳
  当期产生的可弥补亏损的影响                 15,490,022.31
                                                           税所得额调整为 0 产生
                                                           的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                   5,476,203.25
             当期所得税费用                   1,219,442.4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68,528.42
    列入 2019 年度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1,150,914.01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及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递延所得税资产
                                              预计转                              内部交
   公司主体                                            资产减   递延   可抵扣
                              项目            回年度                              易未实       合计
                                                       值准备   收益     亏损
                                               税率                               现利润
德奥通用航空股     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25.00%      214     32        640         -       886
份有限公司             所得税费用影响                    -214    -32     -640              -   -886
德奥无人机运营     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25.00%       30             372              -    402
服务有限公司           所得税费用影响                     -30      -     -372              -   -402
德奥直升机有限     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25.00%       34             248              -    282
                                        76
公司               所得税费用影响                   -34    -     -248    -    -282

                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20     -        -    -      20
其他公司                                  25.00%
                    所得税费用影响                    5    -        9    -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46                  1     -45
抵销
                    所得税费用影响                   39     -       -    2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              252    32   1,260    1   1,545
合并                                                                         -1,51
                   所得税费用影响                  -234   -32   -1,251   2
                                                                                 5

       2018 年,公司经营资金紧张,由于历史债务产生诉讼,面临破产

重整,在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情况下,部分公司不

具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导致 2018 年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额较少。2019 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原因主要为公司结合

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各公司预计实现的盈利水平,合理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所致。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主要系德奥通用航空股

份有限公司、德奥无人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德奥直升机有限公司符

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转增

291,720,000 股股份已完成认购,重整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共计已支

付投资款 485,596,000.00 元。2020 年 6 月 28 日佛山中院裁定确认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债务危机已解除。此外,公司通过调整业务

结构,处置低效资产,并通过破产重整减轻了债务压力,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了增强,经营状况发生了实质性的好转。公

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市场发展稳定,业务模式适应市场需

求,经营规划明确,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持续提高。本次重整完成后,

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运营资金明

                                     77
显增加,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除

2020 年产生重整收益 2,400 余万元以外,盈利能力有效改善,能够

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9 年度,公司通航业务已经有限度恢复,并于 2019 年度产生

收益。公司预计未来期间,德奥无人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及德奥直升

机有限公司通过贸易等方式将继续产生效益。2020 年,德奥直升机

有限公司及德奥无人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除已实现土地资产转让收

益 3,810 万元,重组债务收益 1,372 万元外,相关通航贸易业务仍将

持续产生盈利。

    综上,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德奥通航及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表,检

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获取并检查公司企业所

得税纳税申报表及所得税鉴证报告;取得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表并对

变动情况进行分析;了解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分析判断递延所得税资

产是否符合确认条件。经核查,公司关于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

间差异项目及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依据及计算过程,对未来

能否产生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78
(此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

有关事项的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伟                   刘锐

                                79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