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简称:*st 德奥 公告编号:2021-047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德奥 股票代码 00226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国辉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 办公地址 大道 9 号 电话 0757-88374384 电子信箱 dmb@deaga.net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7,307,928.80 124,012,888.71 20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215,619.62 23,066,309.56 -20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3,568,729.29 -14,116,537.71 -66.9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6,037,921.50 8,393,903.81 -886.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0 0.040 -200.00% 1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0 0.040 -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8% 59.61% -62.5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95,376,624.27 910,562,438.48 -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8,276,557.69 790,195,168.88 -2.7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332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迅图教 境内非国有法 育科技有限公 20.00% 111,384,000 111,384,000 人 司 北京市梧桐翔 质押 64,836,745 境内非国有法 宇投资有限公 11.74% 65,387,746 0 人 冻结 65,387,746 司 陈乙超 境内自然人 4.99% 27,800,000 27,800,000 张宇 境内自然人 4.49% 25,000,000 25,000,000 杨伟健 境内自然人 3.77% 21,000,000 21,000,000 李劲 境内自然人 3.59% 20,000,000 20,000,000 杨就妹 境内自然人 3.59% 20,000,000 20,000,000 陈庆桃 境内自然人 2.35% 13,066,951 张海鸣 境内自然人 2.15% 12,000,000 12,000,000 胡桂兰 境内自然人 2.15% 11,984,127 11,984,12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迅图教育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 的说明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深交所 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中小板函〔2020〕第5号)。目前公司申请恢复 上市事项处于深交所审核阶段。 在公司申请恢复上市期间,2020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一份落款日期 为11月3日的《告知函》,告知公司与广州农商行于2017年6月签订《差额补足协议》及需要承担差额补足义务。2020年11 月23日,广州农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已受理并立案(案号:(2020)粤01民初 2011号),公司作为被告之一。2021年3月9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文件。2021年4月21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及《民事裁定书》。2021年7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2021年9月3日将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公司就广州农商行案件作了如下应对措施: 1、公司聘请了北京融显律师事务所作为与广州农商行案件的代理人,分析案情、收集整理证据,确定诉讼方案; 2、公司已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政府金融办、证监局等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请求政府支持,制定防范重大突发事件预案, 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由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运营,母公司自身涉及诉讼事项不会对其他运营主 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公司律师团队及法律专家发表的专项意见认为,《差额补足协议》系当时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提供 担保,且广州农商行不属于善意相对人,故《差额补足协议》应属无效。同时,广州农行商系明知当时的德奥通航法定代表 人超越权限违规担保,根据《合同法》、《九民纪要》、《担保制度的解释》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德奥通航也无须承担《差 额补足协议》无效后的赔偿责任。即使《差额补足协议》有效,德奥通航的保证责任因广州农商行未在法定保证期间行使权 利而得以免除,广州农商行已无权要求德奥通航承担担保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另外,广州农商行明知德奥通航的破产重整 程序而未及时申报债权的行为,有违诚信原则,背离了破产法有关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原意,不利于保护重整程序中债 务人、股东、投资人的利益,不应支持其诉讼请求。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康宁先生及其配偶已作出书面承诺,就《差额 补足协议》事项导致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就上市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先行支付,以及承 诺放弃对上市公司的追偿。据此,公司认为就广州农商行诉讼相关的内容,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和其它赔偿责任。广州农商 行对公司的相关诉讼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实质性影响。 与此同时,为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进行紧密沟通,充分解释此事项对公司的实际影响,尽可能降 低或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公司一方面将继续优化调整小家电业务,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后续拟引入市场前景 广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成长性良好、且能促进公司现有要业务提升的新的产业,进一步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