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奥: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
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直关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目前公司被深交所
做出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同时涉及广州农商行金融纠纷案件,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此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
此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解释。我们认为上述情
况属实。
除此之外我们认为:
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具体措施,并将与公司股东及有关各
方积极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书锦 陈阳飞 吴 强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