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恩华药业: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36,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01%、最高成交价为 17.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3,334,261.1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股份回
购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0年11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为40,285,100股。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五
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40,285,100股的25%,即10,071,2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
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9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