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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华药业:关于注射用甲磺酸齐拉西酮医保支付限定调整的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7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射用甲磺酸齐拉西酮医保支付限定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精神(医保发〔2020〕53号),《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2020年药品目录》)对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产品注射用甲磺酸齐拉西酮医保支付限定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注射用甲磺酸齐拉西酮产品基本信息
    通用名:注射用甲磺酸齐拉西酮
    剂型:冻干粉针剂
    规格:20mg(以齐拉西酮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3.1类
    适应症为: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激越症状
    医保分类:乙类
    医保编号:1000
    二、医保支付限定调整情况
    在《2019年药品目录》中,对该产品给予“限不配合口服给药患者”的医保支付限定。
    在《2020年药品目录》中,对该产品给予“限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急性激越症状” 的医保支
付限定。
    三、此次医保支付限定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据统计,我国精神分裂症患者人数多达1,000万,新入院患者激越发生比例高达64.3%,同
时患者住院过程中仍有14.8%的患者会出现急性激越,注射用甲磺酸齐拉西酮是唯一的第二代
抗精神病药物速效针剂。在《2019年药品目录》中,对该产品的“限不配合口服给药患者”的医
保支付限定,使正在口服药物但仍需快速治疗激越的众多患者未能得到充分治疗,在《2020
年药品目录》中将上述对该产品的医保支付限定调整为“限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急性激越症状”,
此次调整,将使该产品的应用不再受到患者能否配合口服的限制,有利于扩大该产品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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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该产品的市场销售收入,对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的影响。
       因新版医保目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
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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